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努力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带头树立良好的形象,经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文明科室、党员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制定《龙安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文明科室和党员先锋人物考评标准及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文明科室:机关各部(室、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
(二)党员先锋人物:机关各部(室、中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标准
(一)标准见附件1
(二)标准见附件2
三、评选名额
(一)文明科室:每月评选一次,每次一个(可重复参选),实行动态管理,授予流动红旗。
(二)党员先锋人物:每月评选一次,每次三名(可重复参选),实行动态管理。
四、评选程序
(一)自荐、提名。每月25日前,各部(室、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和党员干部按照“文明科室标准”“党员先锋人物标准”填写《文明科室申报表》或《党员先锋个人申报表》进行自荐。领导班子成员也可按照相关标准,推荐提名文明科室、党员先锋人物。
(二)研究决定。在自荐、提名的基础上,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确定文明科室、党员先锋人物名单。
五、结果运用
(一)文明科室:作为参选本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和单项工作优秀奖的重要条件。
(二)党员先锋人物:作为推荐后备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附件:1.文明科室评选标准
2.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附件1
文明科室评选标准
(一)思想教育,遵守规章制度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参加机关的政治、业务学习,坚持学习日和党员日活动制度,有会议登记薄、学习登记薄,人人有学习笔记,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3、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搞非法组织的娱乐活动。
(二)工作效率高,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科室工作有全年目标、阶段安排,能按序时进行,出色地完成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未出现拖拉和推诿扯皮等现象。
2、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机关行文规范、准确,办事快捷高效,办公缜密细致,未出现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失误。
3、积极参加委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体、公益和社会活动,无借故不参与现象。
(三)文明礼貌,服务优良,环境优美
1、自觉做到“五个一”。即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接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个群众,干好每一项工作。
2、思想、工作作风过硬,仪容风纪整齐,团结协调,文明向上,无不团结、吵架斗殴等现象。
3、室内卫生保持好。办公室地面、门窗和办公用品等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4、室内环境优美。墙壁布置合理优雅,无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室内花草放置适当、美观。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赌博、搞封建迷信、参与群体闹事及打架、酗酒滋事等违法违纪行为。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政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利用业务之便吃、拿、卡、要。
附件2
党员先锋人物评选标准
(一)政治思想好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工作实绩好 办事效率高,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工作。参与中心工作或重大工作安排并取得较好业绩的。
(三)工作作风好 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工作认真细致,办事讲究质量和效率,热心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四)遵纪守法好 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和违反公民道德规范的问题。
(五)文明素质好 讲文明、有礼貌、守秩序,礼貌待人、谦恭礼让,仪表整洁、言行得体、言行举止合乎文明规范。
(六)作风形象好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七)团结同志好 尊重别人,助人为乐,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受到单位和同事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