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根据县委巡察整改反馈的情况,我们针对吃空饷、违规兼职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共追缴违纪违法所得172万元,3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12月25日,在谈到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时,汤阴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说。
2020年以来,汤阴县把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县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具体抓、抓到底,通过建立完善“两全三化四有”巡察整改工作新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底见效。
“两全”即对所有被巡单位和被巡单位的全部整改过程进行监督。2020年,共开展巡察问题整改监督检查乡镇4个、县直部门12个、村居98个、乡镇站所2个,督促解决问题96个。县纪委监委对因巡察整改工作不力的1家单位进行了约谈,对3家单位进行了问责。
“三化”即巡察整改“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监督责任,出台《县级领导干部督促推动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由县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对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进行持续跟踪督办问效,常态化开展。构建“把关—整改—督查—回访—评估—治理”巡察整改监督链条,实现整改监督规范化。巡察机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巡察整改监督会审会商、公开评议、挂牌督办、公开通报、效果评估和问责追责等“六项制度”,实现整改监督制度化。
“四有”即实现“有人监督、有制监督、有责监督、有效监督”基层监督治理目标。择优选聘村级监察信息员298人对党务村务、工程项目、村级财务、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做到有人监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共性问题专报6份,提出合理化建议23项,相关部门出台党建、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财务及“三资”管理等制度18项,一些领域性、系统性突出问题得到“祛病除根”,做到了有制监督;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平台,覆盖县四大班子领导、73个县直单位、10个乡(镇)和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具有全程纪实留痕、动态推送任务、跟踪监督管理、及时预警提醒等功能,做到了有责监督;探索建立“移动版”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平台,以手机微信公众号为入口,把镇村两级党政务公开、“三资”管理、廉政建设、集体经济、三大攻坚等15个方面内容搬上网络、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查询,实现了有效监督。
“‘两全三化四有’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是在以往巡察、整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巡察监督工作的进一步探索实践,是推进以巡促治的有力举措。”汤阴县委巡察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说,“下一步,我们将对巡察整改机制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政治监督效力,有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