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不断放大警示教育的“叠加效应”
2019-12-13 15:43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长期私自占用村里的集体资金,现在我来自首。”2019年7月10日上午一上班,濮阳市华龙区人民办波头集社区居委会原出纳管某某携款到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这是他见到工作人员后说的第一句话。

今年以来,濮阳市华龙区纪委监委通过剖析今年以来查处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组成工作组到全区11个乡(镇)办事处,组织全体党员及村组干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典型案例通报,以案说纪。

“别急,慢慢讲。”华龙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孙伟民起身为管某某倒茶后拿起了手边的笔记本开始记录,“你的选择是正确的,有问题要主动向组织交代。”

“几年前我在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波头集社区居委会担任出纳一职,当时从我手里进出的资金较多,监管力度也不是很严,我就私自把大部分集体资金存入了我个人账户上......”

第三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孙伟民安抚了投案者管某某的情绪后,管某某详细交代了自己侵占集体资金的全过程。

工作人员孙伟民在详细做好谈话记录后,发现此案涉及资金较大,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并成立调查组,针对管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一案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2005年5月至今,管某某任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波头集社区居委会出纳,负责管理社区居委会收取的房租、卫生费等集体资金。截至2011年底,在波头集社区居委会开设有银行账户的情况下,管某某仍将大部分集体资金存入其个人账户,将集体资金与个人资金混存、混用,私自占用集体资金共计14.870708万元。

2019年8月,管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9年10月15日,华龙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管先瑞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管某某的主动投案,说明我们召开的以案促改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深化以案促改,在推进“不想”时,注重发挥“不敢”的震慑和“不能”的约束作用,在进行警示教育时运用好涉事人的现身说法等形式,用制度固化教育内容、方式和成果,放大警示教育的叠加效应。”华龙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中,召开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大会6次,接受警示教育共25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华龙区纪委监委 田孝丽)


责任编辑: 马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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