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巡察监督质量,南乐县紧盯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拧紧巡察链条,打通流程闭环,建立信息互通、联席会商、成果运用等协作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效推动的巡察工作格局,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巡前注重设计
牢牢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始终坚持以更高的站位、更强的觉悟、更准的定位、更实的举措,稳步推进巡察工作。
一是坚守定位。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十二届县委以来,县委中心组15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文件制度和决策部署。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出台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审议巡察报告,对落实整改责任、运用巡察成果等提出具体要求。县委书记刘冰先后5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县委巡察机构要以上级巡视巡察精神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巡察,精准发现问题,强化成果运用,净化政治生态。”
二是科学谋划。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结合上级联动要求,县委巡察机构科学分解巡察任务,制定巡察任务图、时间表,将任务分解成年度和阶段巡察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开展三轮巡察,每轮均涉及县直单位、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同时结合上级安排适时开展联动巡察,精心制定巡察方案,全方位收集函询情况,配强巡察组长和工作人员,做好巡察工作组织保障、后勤保障。今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市委巡察办今年完成乡镇和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要求,克服困难,自我加压,三轮派出33个巡察组,抽调人员240名,高质量完成了13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党委和192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任务,乡镇和村级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县直单位覆盖率达到92%,发现问题3526个、移交问题线索844条,推动解决农田灌溉、用电用水、环境卫生等民生事项236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机制制度178项,开展专项治理36项,党纪政务处分228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其他处理259人,挽回经济损失460余万元,巡察利剑作用逐步彰显。
三是灵活方式。在巡察方式上,围绕中心任务,紧扣“四个着力”,精心筛选被巡察单位,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相结合,发挥“组合拳”作用。坚持常规巡察向面上去拓展,涉及全部县直党组织、乡镇党委;聚焦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向点上要成效,确定离百姓最近、服务群众最直接的职能部门、扶贫领域。“一托N”、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一并开展,着重在面上发现共性问题,在点上发现个性问题,探索叠加效应,使巡察利剑更加锋利。十二届县委第九轮、第十轮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进行了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扶贫救助兜底保障、扶贫住房保障专项巡察,第十一轮巡察采取“一托四”的方式对16个职能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专项巡察,做到以小见大、点面结合,精准发力。
二、巡中注重调度
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条主线,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紧扣“三个聚焦”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督导,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原则不丢、步骤不乱。
一是压实责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县委对巡察牵头抓总,全程领导、全程指导、全程跟踪。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对照县委和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制定长远规划、阶段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确保方向明晰、目标明确、措施明了。严格巡察工作流程,推行巡察报告底稿制,制定《县委巡察机构三项重点工作操作办法》,明晰抽人建组、后勤保障、绩效考核等程序,确保巡察问题有迹可查、保障有力、奖惩得当。在十二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2名被巡察单位代表和2名巡察组长表态发言,明确了态度,强化了担当,压实了责任,鼓舞了干劲。
二是及时纠偏。县委巡察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召开巡中调度会,听取各巡察组汇报,掌握巡察进展,对各巡察组存在的困难和疑惑,及时纠偏正向,促进各巡察组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县委巡察办定期到各巡察组驻地进行督导,了解巡察进度,现场解答有关业务疑问,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集体会诊”,对问题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巡察认识上的偏差,为巡察工作“把关纠偏”。
三是严明纪律。始终把严的标准、铁的纪律贯穿到巡察全过程。全体巡察干部签定巡察干部承诺书,戴上“紧箍咒”;通过成立临时党支部、重温入党誓词、上廉政党课等活动,对巡察干部开展廉洁教育,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组织80余名巡察干部参观濮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强化了规矩意识,提高了思想境界。同时,县委巡察办派出专人对巡察组执行“六项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制定《关于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开展巡察后评估的规定》,对县委巡察组作风纪律进行后评估,筑牢思想防线,严防“灯下黑”。
三、巡后注重督办
牢固树立“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督查督办,提高成果运用实效,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把关。县委巡察办在组内讨论总结的基础上,组织组办会商,指导巡察组写好巡察报告,提好巡察建议,用好巡察成果。在巡察反馈会、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环节,提醒分管县领导到会参与指导,压实了责任,提高了质量。积极实施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每轮集中整改结束后,组织巡察机构、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力量,成立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座谈、查阅资料、下沉走访等方式,全面评估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量化考核,达不到整改要求推倒重来,夯实整改成效。十二届县委以来,成效评估38个县直单位、130个村级党组织,指出整改效果不明显、交办线索办理进度慢等问题18个,通报批评单位18个,传导了整改压力。
二是专项治理。县委巡察办从各单位反馈意见中梳理出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十二届县委第十轮巡察中,发现农村财务管理、村干部违规领取补贴、部分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变压器及配套设施齐全群众却无法用电等问题普遍存在,县委巡察办对县自然资源局等10个单位下发巡察建议,要求对照县委巡察发现共性突出问题清单,结合自身实际,逐条对照检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针对部分村变压器建设完工群众却不能用电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供电公司加强协调,积极对接,由点及面,推动解决了全县265台变压器通电。针对村卫生室建好后利用率不高问题,县卫健委全面排查,分类解决,全县217所村卫生室投入正常使用,村民实现了家门口看病的愿望。围绕人防系统问题开展专项巡察治理,政务处分3人,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254.8万元。
三是跟踪问效。在组办会商的基础上,县委巡察组提出分类处置及分类移交建议并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分别进行移交。建立巡中移交线索、巡察组当面向纪检监察室移交问题线索、纪检监察室把问题线索查处情况集中向巡察组反馈、线索办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在了解线索办理情况的同时,对未按期办结的进行督办,以线索成案率和查实率督促巡察质量和案件质量双提升。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巡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县委巡察办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分析,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县纪委常委会上通报,与各巡察组交流讨论,督促巡察组与案件承办部门对接,发挥了互相促进和提高的作用。(汪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