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濮阳县纪委监委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推动“铁案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机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成评查组,对乡镇(办)纪(工)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质量开展全面评查,以评促改提升案件质量。
“我们在对乡镇(办)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实行现场评查过程中,采取边评查、边分析、边总结的工作模式,对阅卷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集中汇总、研讨交流,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办案人员提升办案质量。”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陈美玉介绍道。
该县纪委监委在评查时认真对照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全面评查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并形成问题清单,采取集中通报、书面反馈、当面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反馈,督促限时整改。
为巩固拓展案件质量评查成效,该县纪委监委还针对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常见错误类型等,编制《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常用文书格式(试行)》,提供学习参考,通过以案促训、以案促改,促进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是保障办案程序规范性和事实证据充分性的有效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严把案件质量关,以评查推动,用机制保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周红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