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范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原局长卢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这是濮阳市监察机关移送司法机关,首例开庭审理的留置案件。
本案由范县人民法院院长高贯玺担任审判长,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庆斌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市、县两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计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庭审当中,控辩双方对被告人卢某某的主体身份、犯罪事实和量刑证据依次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公诉人对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被告人卢某某当庭认罪,真诚悔罪,表示愧对组织和家人,愿以自己为戒,警示后人。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市、县两级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监察机关严把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有效使用多种调查措施,严格依据刑事审判对证据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顺利庭审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