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全会 • 回眸2022 |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01-28 15:20 来源: 清风龙都

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在系统施治上持续发力,推动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明晰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着力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职能完善的大监督格局。

夯实监督四梁八柱

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厘清各监督部门职责界限,优化基层监督力量配置,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监督触角一线延伸。督促市公安局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将“构建大监督格局”纳入全市公安机关《2022年高质量发展十件实事》重点推进。市公安局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牵头,政工、督察审计、法制、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构筑党委全面监督、部门警种职能监督、派驻机构专责监督“三道防线”。推动市公安局党委成立机关纪委,以基层党支部换届为契机,在局直26个单位任命专职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实现机关监督触角全覆盖。2022年,查处市公安局民辅警及职工违纪违法人数同比下降52.08%。

保障政令警令畅通

将有力监督贯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全过程,确保公安队伍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把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作为政治监督首要任务,紧盯“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全程参与市公安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适时派员参加下级单位党委会等方式检验学习贯彻成果。对局直26个单位及9个分县局党组织开展“三重一大”监督检查,梳理问题6类26条,整改问题44个,约谈党组织负责人6人。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开展立项监督,制发“十个严禁”纪律,分段式做好前、中、后监督文章,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明确11项“必检清单”,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深耕细作日常监督

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围绕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常抓常严,常抓长治,常态长效。聚焦“关键少数”,围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政治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十个方面拉清单、定边界、明责任,制定针对性监督措施35项。看牢“关键岗位”,围绕车驾管、户政、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和一线执法警种部门,探索建立“三函一书”工作模式,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提醒函、转办函、督办函和纪检监察建议书,对问题频发多发的单位及时追责问责。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系统施治,在深入剖析原因、总结案件教训的基础上,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复盘”,协助案发单位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市公安局党委修订完善制度10余项,监督、警示、惩戒、治理一体推进。

凝聚协同联动合力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变“各自为战”为“协同联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会商市公安局党委召开联席会议,通过季度分析、半年点评,实现人员互动、手段互补、信息互通。2022年共同协商解决问题16个,开展联合监督检查9次。推动建立信访举报归口受理机制,落实信访举报首问负责制,对重复举报、多头信访,按程序移送首接部门,助推提升办信质效。建立纪检监察组科级干部与局直单位、城区分局纪检监察室“定点帮扶制度”,加强对机关纪委、城区各分局纪检监察室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强化联动协作,创新“组委队室”联动机制,整合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督察支队、分局纪检监察室人员力量,由机关纪委及分局党委调查处置科级以下民警、职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由纪检监察组归口审理、统一把关。2022年,各分局、局直单位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同比上升54.5%。(葛广明 白光盛)

责任编辑: 马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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