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围绕“村务清、规矩明、干部廉、乡风正”为目标,突出小微权力清单、信息化监督、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廉洁乡村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规范小微权力,推行阳光村务。梳理基层小微权力事项,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定每月5号为“党务村务公开日”,突出将财务收支、扶贫救济情况、扶贫项目安排、扶贫资金使用作为公开重点。
注重源头遏制,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监督力量,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驻村监督员队伍。推行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对村级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务,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策。
推行信息公开,拓宽监督渠道。在全县选择150个村作为试点,全力推进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更新及时,让群众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加大执纪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三查三督四强化”活动,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快查处、严追究”,加大联动暗访、专题暗访力度,严肃查处干部作风不优、用权任性、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形成严厉惩治、全面遏制的高压氛围。(清丰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