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至10月2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组进行巡察,并于2023年5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贯彻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精神、重要指示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把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等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理论武装与推动全县农机化工作相结合,严格执行学习笔记制度,党组不定时对学习笔记进行了抽查检查,及时掌握学习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学习存在应付现象
整改情况:农机中心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了党建基本知识,党支部通过查看党员学习笔记,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党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党支部已开展2期党建知识测试,有效促进了党员对党建知识的学习。
3.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有差距
整改情况:在全体会上,对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进行了再学习、再提高,农机中心全体人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
4.助力农机发展、规范农机市场有欠缺
整改情况: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经销企业进行座谈,进一步探讨了中小型动力机械及配套农具使用情况,根据上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适时调整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设立质量投诉电话,对反映销售出现质量问题的农机经销企业,依法依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或农业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财务部门人员进行了学习。二是未入账固定资产正在补录。
2.工会经费未设专用账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已设立工会经费专账,工会财务实行单独核算。二是工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党组定期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做好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记录。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的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在重要时段,及时开展廉政提醒,打好廉洁自律“预防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廉政防控工程“四分之一”工作法的要求,加强对中心的农机补贴、农机牌证等工作的监督。5月份以来对联合收割机年审、作业证发放、粮食烘干补助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对各项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做到业务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3.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为切实加强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亲自抓、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开展各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并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4.抓常抓长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以副县长郭志钢为组长,财政局局长薛涛、农机中心主任李元亨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叶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三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三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县区域内的经销企业负责人学习关于农机购置补贴的法律法规,并与农机经销企业签订了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其规范经营,合法经营。
下一步,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按照县委、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要求,始终如一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落地生根。欢迎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意见,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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