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舞钢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推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统计局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清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挖问题根源,制定印发《舞钢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对照问题清单,扎实推进整改。二是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关于整改工作进程回报,并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了本单位巡察集中整改效果和相关长效机制的建立。三是局党组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整改意见要求,统筹做好全局的整改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同时,进一步明确从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需要履行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巡察整改要求融入班子成员分管业务工作,有力督促指导,推动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舞钢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逐项对照单位党组存在的四个方面24项问题,共拟定63条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截止目前,问题清单所列各项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结合整改工作进度,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推动相关领域制度完善和改革。截止目前,已先后完善《中共舞钢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舞钢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中共舞钢市统计局党组末位表态制度》等多项相关制度,确保整改成效的长期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贯彻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有差距”方面
3.关于“数据监测分析研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加强科研课题分析研究,围绕经济热点、难点问题专题调研,特别是加强对工业、投资、服务业等重要领域和大企业的跟踪调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判断经济发展趋势提供依据。二是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突出重点行业、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动态预警监测和专题分析研究,撰写、汇总《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经济运行分析》《2025年1-2月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完成情况》、《2025年2月统计月报》等,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情况,提供精准预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和数据依据。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四上’企业培育和退规帮扶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普查中心结合2024年的收入数据进行各专业入库培育名单的更新,在年初就对各专业预入库单位进行筛查,同时通报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扎实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及入库工作。2025年1-3月,共申报“四上”企业10家。二是根据省局要求建立“准规上”企业清单、易退库企业清单和拟入库项目清单三项清单,协同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准规上”企业名单的维护和易退库企业的帮扶工作,做到既抓增量入库,又抓存量维护。三是建立企业(项目)入退库监测预警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到“助升防退”。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对统计执法工作的重视,根据国家统计执法证报考门槛要求,积极组织单位有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身份的同志报考,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目前,市统计局共有两名同志已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二是组织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条件的同志积极进行申领,目前共有8名同志申领行政执法证。通过充实统计执法人员队伍,确保国家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动态保持在两人以上,保障统计执法工作的独立开展,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舞钢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和平顶山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要求,制订本部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将工业、贸易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各专业企业及时更新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库,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对象库,根据执法检查计划,在双随机平台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企业,增大专业覆盖面。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素养,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法,执法通知书、送达回证、抽查情况记录表等均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执法程序要求和档案资料整理规定,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进行公示。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普法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和舞钢市人民政府网行政执法专栏等形式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规定。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和各乡镇(街道)、“四上”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诚信建设实践活动,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基层基础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平顶山市统计局关于认真落实“两个工作规范”切实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特别是未通过示范化标准达标验收的乡镇(街道)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于2025年3月期间分别前往八台、矿建、红山等街道督促统计机构按照机构人员规范、原始记录规范、统计台账规范、统计管理规范、统计保障规范要求持续提升自身规范化水平,确保机构明确、人员落实到位,记录规范数出有据,力争尽快达到示范化单位标准。二是对已验收为示范引领乡的乡镇(街道)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于2025年4月前往朱兰、铁山等街道检查规范化建设巩固成果,有力地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明确乡级、企业承担统计任务的工作机构,根据统计业务工作量,配备与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乡级统计人员调动,应征得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同意,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二是注重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统计局加强对乡镇、企业统计人员,特别是新进统计人员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持续推动企业加强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共开展统计业务能力培训班及工业、贸易、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农业、住户、科技等专业培训8次,有力地提升乡镇(街道)、重点企业、新入库企业(项目)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关于“数据存在漏报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对新入库企业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进行专门业务指标讲解或培训,充分利用所学业务理论知识指导项目上报原始凭证时确保统计归属概念清晰,对企业提供的原始凭证涉及款项来源和用途等用词准确、规范,使乡镇(街道)收集、审核把关的资料完整规范,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填报数据准确。二是市统计局各专业每月报表期间,坚持做到随报随审,发现数据异常,可能存在企业误填的情况,及时与企业沟通核实,并对误填指标再电话解释指标属性;在平时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答疑解惑,使统计归并准确,确保填报数据符合统计口径,避免出现频繁改错情况发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积极学习业务制度与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运用创新思维,灵活处理工作制度与实际工作中不适应的问题,通过微信工作群提醒、指导、查询漏项、错项指标的填报,对于准备申报入库但是入库资料不完善的,及时向乡镇(街道)提出建议,把握好入库截止时间节点尽量在入库时间截止前核实完毕,确保拟入库企业(投资项目)能一次申报成功,避免数据漏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原始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出现的资料不完善,不规范的情况,市统计局采取微信电话和文字沟通形式对乡镇办统计机构同志进行指导,确保资料完整,所需的各类文件、报表、证明等资料无一遗漏。二是对企业所提供的数据严格审核,特别是对于上级反馈回来的企业资料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与乡镇(街道)和企业进行沟通,及时进行资料的补充修改,保证各项经济指标(如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进行填报。三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入库资料,选取不同专业的优质入库企业资料制作不同专业的入库模版文件,以供乡镇(街道)和企业进行参考,确保资料的格式统一、规范,各项资料之间的数据和信息相互呼应、逻辑一致; 证明材料有效,签字盖章齐全,装订整理有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并于企业完成入库后次月进行资料整理并归档。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数据审核把关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相关局属各专业股室及基层统计部门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坚持每年至少两次的业务培训,对各乡镇(街道)统计站长及专业人员加大系统性培训力度,深入细致理解各项统计指标,确保填报数据符合统计口径,提高数据申报质量。二是进一步细化完善《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等制度,从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数据质量岗位责任、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在名录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查询、数据验收汇总、数据评估认定等环节制定可行性举措,加大对现有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核查力度,及时清理停产、注吊销企业,理顺企业行业类别。三是各专业强化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并充分利用上级下发的统计数据审核模版,提前审核,逐个审核每家企业的报表,及时开展查询沟通错项、漏项等错误,进一步加强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欠缺”方面
13.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厘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从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需要履行的责任,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联系实际制定并层层签订主体责任目标保证书,开展廉政教育,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发生。二是局党组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岗位负责人,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方面跟进指导监督检查,结合单位统计岗位职责排查风险点8处,逐项明确对应岗位,制定防控措施,有效化解风险。三是党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首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面责任;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党组成员分管业务工作,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的工作,加强全面监督,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由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二是规范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程序,在抓好统计业务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全体会等方式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文件部署,下发严明纪律方面的要求,抓好廉政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单位上下班纪律作风建设,修订完善《舞钢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作风管理制度》《舞钢市统计局请销假制度》,确保制度完善且更具针对性。二是强化工作纪律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消除请销假随意的现象。三是严格监督执行,局办公室加强对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的人员和现象进行批评或惩戒。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将警示教育活动纳入日常工作,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通过班子会、全体会等多形式开展、多层级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二是精选教育素材,以生动直观的方式展现违规违纪的后果和危害,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并注重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财务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修订完善《舞钢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会审会签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规范执行各项财务规定,自觉维护财经制度的严肃性,严格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发生。二是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财务人员系统学习上级及单位内部的各项财务规定和制度,对照文件,查找不足。对公务接待、人员培训、现金使用等进行严格要求,不该支出的费用一律不得支出,所有支出的费用均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会审会签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进行会审会签。三是坚决杜绝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费用、超标准公务接待、无培训计划审批资料、培训通知和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列支培训费、超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资金发放监管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和流程,明确资金发放的标准、条件、程序和审批权限,使每一笔资金的发放都有章可循。二是加强对资金申请和使用情况的审核,对申请人的资格、项目的可行性、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细致审查,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和预期的用途。三是对资金的流动和使用进行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9.关于“党支部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支委会及时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结合单位统计工作实际制定《统计局党支部换届制度》《统计局党支部选举大会流程》,进一步明确换届时间,详细规划换届工作的流程、步骤、选举方式等,使党支部换届工作有章可循。二是通过单位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向全体党员宣传换届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要求,提高党员对支部换届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制定《统计局党支部换届制度》,明确了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要求,确保民主、公正、公开地通过党员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三是进一步明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并对党支部选举大会中的清点到会人数、通过选举办法、宣布正式候选人、推选监票人及计票人等环节流程进行详细规定,确保选举流程严格,选举结果公示及时,新一届支委会与上届支委会工作交接有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未成立党小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计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中党小组设立相关内容。舞钢市统计局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32名,预备党员1名,按照股室职能、在职与退休党员情况设立三个党小组,确定党小组人员名单,并经支委会研究后指定各党小组组长名单,规定党小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小组活动。二是将2025年度舞钢市统计局党支部党小组设立情况形成报告及时上报市直工委进行备案,党支部加强对设立党小组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确保党小组工作有序进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发展党员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统计局内部会议、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让更多的人了解党的先进性和伟大使命,激发干部职工入党积极性。二是统计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发展党员相关内容。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认真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从严教育、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三是制定《统计局2025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吸引更多的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四是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工作群传播速度快、学习方式灵活的特点,加大在微信群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学习先进党员干部事迹,深入了解党的先进性和发展党员的重要意义,党员发展的宣传动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舞钢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舞钢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中共舞钢市统计局党组末位表态制度》,严格履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制度要求,在涉及重大会议、干部考核任免、重大活动、大额支出等事项决策过程中,营造开放、包容的讨论氛围,鼓励班子成员会前进行充分沟通酝酿,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二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事项,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一把手”在充分听取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之后,最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同时,党组书记定期对会议内容进行检查把关,确保如实、原汁原味记录各位班子成员在会议上的发言内容和表态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计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上级党组织关于开展好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学习内容,以及《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内容,安排部署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工作。并明确组织生活会的目标和主题,严格工作流程,积极组织学习教育,确保组织生活会按时开展,确保参与人员的出勤率和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活动等。二是制定《舞钢市统计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明确规定,鼓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谈心谈话、讨论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丰富活动形式。三是党支部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督导检查,要求支委成员和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支委会对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反馈和改进,并对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决策、讨论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会前认真准备,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留情面,做到准备充分、程序严格、剖析深刻、批评严肃,坚决杜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承诺等制度形式化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关于“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干部职工全体会、微信工作群、老党员走访慰问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党员同志传达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和意义,广大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认识和积极性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利用微信群通知、短信、邮件等方式,提前通知党员组织生活的时间、地点和主题,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党员的参与热情得到有效激发。三是关心党员需求,了解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党员特别是年龄大的退休党员可能面临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参加组织生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我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122790,电子邮箱:wgstjj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