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回顾2025年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全县反腐败工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可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董冲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治帮,县法院院长谢磊等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一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奋力攻坚,我县反腐败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效能不断提升。
会议要求,要认清形势,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不变,力度不减,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深化反腐败斗争,积极探索“三不腐”贯通融合的有效载体,增强反腐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要明确任务,切实推动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聚焦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抓好国企、资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进一步严厉打击诬告陷害,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坚持原则、公正司法,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切实让腐败问题无所遁形。要把准定位,有效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反腐败协调小组要为县委落实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对腐败问题的发现、查处、治理能力;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协作,充分释放反腐败协调小组的制度优势和倍增效应,推动全县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新鲁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会上,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围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