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鲁山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县宣传文化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县今年以来工作,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动员全县上下深化改革创新,抓实经济发展,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开创建设生态文化美丽富强现代化新鲁山的出彩新篇。
会议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书记刘鹏作了讲话。


县委副书记、县长叶锐,县委副书记、市尧管局党委书记魏学君,县政协主席杨聚强,市尧管局局长孙林,县委常委贾源培、王学军、王红敏、焦慧娟、马向阳、贺海龙、付致远等在家的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其他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刘鹏同志的讲话,审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鲁山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
全会总结了我县今年以来的工作。全会指出,今年以来,县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团结带领全县党员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创新提升、发展提升、绩效提升,积极顺应新形势,心无旁骛抓发展,顶压前行稳增长,多策并举防风险,推动经济“好”的态势持续彰显,“进”的力量持续积蓄,“稳”的基础持续扎实,“新”的动能持续强劲,“干”的氛围持续浓厚,“保”的底线持续牢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见到新气象。同时,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改革发展的信心决心,把握机遇、抓住关键,克服发展中的问题、战胜转型中的挑战,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全会对今年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全会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扩投资、促消费的黄金期,稳增长的攻坚期,是决胜全年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要按照县委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持续落实既定战略思路举措,聚焦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攻坚措施,提振信心、防范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要坚持理念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抢抓机遇用好政策,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要聚力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着力解决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着力解决风险防范化解的重点弱点问题。要加快产业转型,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主阵地,把未来产业作为先手棋,把传统产业作为关键环,把育强市场主体作为主抓手,把创新驱动作为主动力,锚定“两集群三基地六园区”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抓实项目建设,牢固树立“产业至上、项目为王”理念,在项目谋划上调优结构,在项目争取上增添动能,在项目建设上提档加速,以高强度高质量投入实现高水平高效益产出。要强化招引实效,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主抓手”、贯穿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凝聚招引合力,突出招大引强,创新招引方式,通过大招商引进大项目、助力大发展。要着力助企纾困,坚持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理念,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加大降本减负力度,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着力解决各类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充分激发其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要激活消费潜力,扩大提质文旅消费,推动消费引流扩源,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打好刺激消费“组合拳”。要统筹城乡融合,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繁荣,加快城市功能提升,坚持以市场的观念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持续增强县域实力,不断提升鲁山的美誉度和吸引力。要加快绿色转型,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高效集约利用资源,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要坚决防范风险,始终绷紧“防风险”这根弦,守牢基层“三保”底线、民生底线、经济安全底线、安全生产底线、社会稳定底线、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协同推进。
全会强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要始终坚持以党建第一责任引领和保障发展第一要务,自觉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提升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兼顾,树牢结果导向、实干导向,抓好巡视整改、彻改全改,不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更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汇聚现代化鲁山建设的强大合力。
全会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发展目标、紧盯改革任务,以只争朝夕的拼劲、久久为功的韧劲,开拓进取、奋发作为,确保全年红,奋力谱写建设生态文化美丽富强现代化新鲁山出彩篇章!
出席会议的有,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不是县委委员或候补委员的现职县级领导,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委各部委常务副职,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室)主任,县委正科级巡察专员,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