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3-08-29 11:31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风腐问题整治,现将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舞钢市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李旭召弄虚作假问题

2017年4月至2018年12月,李旭召在担任舞钢市武功粮所负责人期间,武功粮所收购的小麦出库损耗达290.15吨,超出合理损耗标准。为掩盖超耗情况,李旭召安排武功粮所工作人员制作虚假出库票据平账。李旭召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22年11月,李旭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二、鲁山县张官营镇白杜孙村原党支部书记廉德志挪用养老保险费问题

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廉德志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协助张官营镇政府收缴居民养老保险费过程中,挪用群众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共计5.14万元用于个人营利活动。案发后,上述被挪用的养老保险费已补缴、退赔。廉德志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23年1月,廉德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四级主办李亮违规占有集体土地获利问题

2004年,时任新华区工商局西市场工商所所长李亮,向新华区焦店镇武庄村支付1500元,违规占用武庄村集体土地200平方米。2018年5月,李亮在武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中,以该块土地获得价值51.3万元的安置房一套、拆迁安置补偿费45304元。2023年6月,李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在粮食购销领域伪造票据,弄虚作假;有的挪用群众养老保险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有的违规低价“买地”牟利,损害村集体利益。这些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啃食群众获得感,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必须坚决惩治。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提对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形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长效机制。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有盐同咸、无盐同淡,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廉洁公平高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严肃查处冷硬横推、推诿扯皮、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要把办案、警示、整改、治理贯通起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实以案促改促治,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促进深化基层治理,让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 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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