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以庭代训 夯实纪法衔接“内功”
2021-11-19 16:23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近日,宝丰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全强带领案件审理室及审查调查室办案人员,旁听了该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县农商银行宝城社主任、金融服务二部经理、县发投公司副总经理张洪亮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案的庭审,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三个小时。

庭审前,陈全强要求全体参加庭审旁听人员要注意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汲取法院审查证据标准的经验,同时要遵守法庭纪律,树立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针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阐述,并依次发表了公诉和辩论意见。审判人员对于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进行了随庭审查,凸显出侦查阶段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的重要性,同时增强了监察机关在取证时要与刑事审判证据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的意识。

庭审后,审查调查室办案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感受和看法,查找了案件调查过程中的问题短板,研究讨论了改进措施。

现场学习的机会不多,能够这样现场聆听庭审,对于案件审理室而言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业务学习方式,能督促我们更加谨慎的审理案件。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在参加了旁听后也道出这样的感想。最后案件审理室与审查调查室还相互提出了建议。

通过这次旁听,提高了审理和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程序、法律、证据和责任意识,有力提升了今后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坚定了把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生命线的信念。(宝丰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刘佳)


责任编辑: 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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