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传统的业务培训课,旁听案件庭审的形式更为直观、生动,对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坚持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为我们在工作中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纪法适用关提供了指引。”
“通过此次观摩,我直观的感受到了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了解了证据合法性要件,法庭采信的基本规则和案件定性分析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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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切实提升我县纪检监察干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能力,10月20日上午,鲁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走进鲁山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了由本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郭某明贪污案的庭审。
在主审法官主持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在义正词严的公诉词中,在针锋相对的法庭辩论里,清晰再现了被告人郭某明走上犯罪道路的细节过程。法官的现场控制、庭审程序的把握,控诉人对事实及证据认定的全面性、严格性及辩护人对事实质证细致入微的辨析能力,给参与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学习课。
“积极参加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让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从‘幕后’走到‘台前’,能有效的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树立证据意识,并对如何保证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相关性,以及证据之间如何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条等方面提供有效帮助。”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国庆表示,当前,在推进法法衔接的过程中,尤其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不仅要能办出“铁案”“硬案”,同时也必须把自己淬炼成业务能力过硬的“打铁人”,实案旁听、观看法庭质证过程,是快速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证据意识的有效途径,能更好地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断提升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了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旁听庭审是一次生动的实践课,能有效的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工作中更准确地根据各具体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标准收集证据、认定事实,也让大家对职务犯罪具体构成标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鲁山县纪委监委 鲁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