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查调查人主动登记上交的财物,不能仅体现在笔录中,承办部门还应让上交人写出自愿上交财物的书面材料。”
3月27日一上班,宝丰县纪委监委的案件评查会就针对涉案财物处置方式展开了讨论。
为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连日来,该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严守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不断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倾力打造“铁案工程”。
此次案件评查由案件审理室与从事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的协作区组成评查小组,随机抽取2022年办结案件进行交叉互评,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及处分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共评查案件37件,发现问题100余个。
“评查只是手段,以评促改才是目的。本次评查工作按照被评案件‘一案一表一打分’,实行清单式评查,将评查的问题与评分表上问题选项一一对号入座。”案件审理室主任刘佳说。
作为牵头部门,案件审理室积极发挥评查结果警示作用,针对主体身份、涉案财物处理、违纪违法事实见面程序、审查调查文书、案卷归档等存在问题较多的环节,对评查的问题和补充完善的意见制作成《案件评查反馈表》,供案件经办人对照整改,整改后逐一销号验收。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反映监督执纪执法水平。”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苏明捷表示,将常态化高质量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以查促改、以评促精,真正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侯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