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多措并举做细做实乡案县审工作
2021-09-06 10:35 来源: 平顶山纪检监察网站

“乡镇纪委办案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全县纪检监察案件质量的好坏,乡镇纪委办案人员一定要严格落实‘二十四字’方针要求,树牢证据意识,规范执纪办案......”这是9月4日上午,鲁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国庆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讲课时的场景。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若干措施》,落实乡案县审工作制度,确保乡镇案件办理有抓手、有依据,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开展培训、强化指导,严把关口、把握重点等多种举措,着力解决乡镇纪委案件审理难度大、力量弱、质量不高的瓶颈问题。

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严把程序手续关卡。结合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和全县案件审理工作实际,该县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细化乡镇级纪委职责定位,从联审程序、处分决定抄送、案卷组装等方面对乡镇级纪委案件联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结合乡镇级纪委工作实际,制作印发了《鲁山县纪检监察案件装卷规范及常用文书样本》,对乡镇案件初核、立案、审理等关键流程、证据材料、处分执行等工作制作统一文书格式,为乡镇纪委执纪审理提供操作指南,确保案件流程和所需材料有据可依。

开展培训,强化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统一授课,对《鲁山县纪检监察案件装卷规范及常用文书样本》进行逐一讲解,并对日常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强调。同时,采取以案代训、学用结合等多种方式强化业务指导,提升乡镇级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充分切实发挥“乡案县审”效力。

严把关口,把握重点,打造“乡案县审”铁案工程。严把审理关口开展案件联审时,对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出具“三统一”案件补充调查意见书,退回乡镇级纪委补充调查,并明确补证期限。截至8月底,出具“三统一”案件补充调查意见书15份,口头提出补充调查意见30余起。抓好整改检查环节。定期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检查,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重点检查联审过程中要求完善的事实证据、程序性材料、装订顺序、处分决定执行等内容,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办跟进,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到位。本季度,案件审理室开展“回头看”检查过程中,共发现案卷质量存在问题9条,处分决定执行存在问题3条,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目前全部整改到位。(鲁山县纪委监委 常方方)

责任编辑: 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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