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0年5月25日,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研究情况
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针对反馈清单中7个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全面认领,以提升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5月25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和5月27日驻局纪检组提出整改建议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局党委书记、局长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加强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成立了市司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主要是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各责任单位、科室组建了专门工作班子,分领域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6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研究整改推进工作,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相关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二级单位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委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科室、二级单位闻令而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6月12日,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南阳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步骤和具体要求,制定了整改台账,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是从严从实整改。局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跟进督导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各责任科室、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局党委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3个
问题1:局党委及其成员对自身职责认知模糊,责任意识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局党委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领导核心,每个成员都是这个核心的一个成员。党的全面领导要体现在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方方面面,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成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为此,市局党委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入手,全面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南阳市司法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清职责,明确职责,扛实责任。局党委加强对党委成员的监督,要求更严一些,工作标准更高一些,充分发挥局党委一班人“领头雁”作用。
问题2:对二级单位用人把关不严,公证处存在进人无完善制度规定,招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公证处负责人选任、人员招聘、辞退等方面,经市局党委研究同意,以市局政治部文件形式制定印发《公证处用人管理办法》(宛司政[2020]5号),具体内容:1、根据《公证法》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二是公证处新聘用人员或选任公证机构负责人,公证处应提前向局党委递交请示报告,待局党委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组织人事部门要考核把关。解聘或辞退工作人员应于事后3日内向局党委报备。三是对不称职人员或不需要的现职人员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向局党委报备。四是局党委对公证处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凡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向局党委报告。五是凡违反政策规定擅自用人,一经发现,要追究公证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题3:“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不准确。
整改情况:2018年7月,根据中央巡视组巡视河南反馈问题,市委组织部部署开展干部档案再审核工作。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局直各单位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人员、时间、地点,对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审核工作,再审情况提交局党委研究。其中,对王建新、万忠富、周光轩三人出生年龄确认问题,局政治部派出调查组赴唐河县郭滩镇、邓州市刘集、夏集镇派出所进行了实地调查。目前,局机关已经认定完毕,南阳市监狱剩余人员已签字确认完毕。
(二)需长期坚持问题4个
问题1:关于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司法服务的“两纪要一文件”推进不平衡,仍存在“无人所”“一人所”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计划:深入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解决“无人所”“一人所”问题。南阳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通知》(豫司文〔2019〕76号)、《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豫司文〔2019〕7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豫司文〔2019〕96号)精神的要求,全面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文件中把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分五星、四星、三星三个等级,五星为最高等级。其中三星规范化司法所标准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4名以上,其中正式人员1名以上。省厅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在三年内把全省司法所打造成三星级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到2021年底,全省司法所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全面解决“无人所”“一人所”问题)。
2019年全市创建并通过省厅验收的五星规范化司法所19个(占当年全省认定的五星级司法所总数的近十分之一,位居全省首位),全市创建并通过验收的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32个,三星规范化司法所43个,三星级以上司法所合计共建成94个,占全市司法所的43.1%。2020年全市规划建成90个以上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其中五星级16个以上、四星级30个以上、三星级44个以上,确保到年底全市司法所中三星级以上司法所占80%以上。2020年7月28日,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暨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在方城召开,会上就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问题2:关于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计划: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依据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司文〔2018〕181号)精神,经局主要领导汇报协调,2020年7月2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宛办文〔2020〕13号),文件对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方面作出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纳入财政保障。依据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司文〔2018〕181号)精神,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的通知(宛司〔2019〕17号),就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保障标准、经费管理等事项予以明确,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三是借力执法检查。通过局主要领导向市人大汇报,促成市人大把《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纳入2020年度南阳市人大执法检查工作重点。6月3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震凤带队先后赴新野县、方城县、社旗县、淅川县、西峡县进行《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情况调研和检查,督导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南阳市司法局起草了《市政府关于<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这两个报告已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检查<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已反馈至市政府。四是列入高位督查。将人民调解员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督查事项。通过高规格督查,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落实到位,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到位,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
问题3:法治建设力量薄弱,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业务能力和素养与新的业务要求不适应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及计划:一是继续通过公务员招录、选任等途径补充法律人才,力争年底前使法律人才短缺问题得到缓解。目前,已以市局党委名义向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递交公开招录5名公务员的报告,获批在2020年全省统一招录公务员组织实施。二是鼓励机关年轻同志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制定优惠政策。三是内部挖潜,把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的同志向业务一线调整充实。
问题4:对公证处的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投诉案件较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计划:一是2020年8月28日召开了市直公证机构警示教育及专项整治动员会,印发了《关于在南阳市直公证机构开展警示教育及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宛司党〔2020〕50号),从8月29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严肃公证执业纪律,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和办证质量。目前,学习教育阶段已结束,进入到对照自查阶段。二是从2020年6月份起,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公证执业专项检查。7月底前由各县区司法局、公证机构开展自查整改,8月17至21日由市司法局和市公证协会组织检查组到各县区公证机构实地检查,对近一年来办理的公证卷宗进行随机抽查,逐一打分,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在公证处办证场所公示了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公证仲裁科建立了回访制度,对办理公证的申请人随机进行回访,询问他们对公证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2、关于反映公证便利度不高,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计划:一是在智圣、宛都公证处网站上,对机构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其他人员的姓名、照片进行公示;在南阳市司法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对公证机构执业地点、咨询电话、执业证号以及执业公证员姓名、性别、执业证号等信息进行了公示。二是在办证场所放置有供申请人查阅翻看的公证事项证明清单,上面一次性告知了群众办理各类公证业务所需的证明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仍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总体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大项经费开支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运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3881233;邮政信箱:南阳市八一路939号,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nysfbgs@sina.com。
中共南阳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