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8月25日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四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我们梳理归类为四个方面33项97个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3项95个问题,其余2个问题的整改任务正在推进,集中整改实现了预期目标,中长期整改也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高点站位,以坚决态度抓好整改。市检察院党组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接到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市检察院党组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整改反馈意见和朱吉稳主任在巡察反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全面认领问题,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推进整改,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进一步增强了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严肃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二)强化责任意识,以精准发力推进整改。注重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市检察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薛长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认真抓好分管工作整改。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进行指导。市检察院各部门、各基层院对照整改方案抓好具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紧盯目标进度,以严格标准落实整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降低整改标准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的不放过,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督促推进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持续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整改推进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部门或个人,坚决依纪依规问责处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加强统筹结合,以建章立制深化整改。坚持把问题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从源头堵住漏洞,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巡察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常态长效、不断加强。
二、坚持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突出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方面
1.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制定新年度学习计划。及时与市委宣传部对接,提前制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或根据年度学习需要,首先制定第一季度理论学习计划,待市委宣传部年度计划下发后,再进行调整制定年度计划,确保计划与实际落实相一致。二是严格落实学习计划。如果没有变化,按计划组织学习,若临时有增加学习内容,与计划搞好结合,确保年度计划落到实处。三是多形式组织学习。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交流,每次学习领学原文,并组织学习研讨;每半年组织一次封闭集中研学,对需要系统学习的理论专题,采取集中封闭的形式进行系统学习;对新理论,及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面对面交流互动,提高学习效果。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差距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带头领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入领悟内涵、精准把握外延。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着自己思想上的困惑、能力上的短板、工作上的难题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全面系统学,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成效,真正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二是增强学习计划性。及时跟进,合理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每次学习提前将学习资料提供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聚焦党的建设,切实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长期坚持,以实际学习和工作成果检验学习成果。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学习落实要求,强化监督管理。每次会议都将“第一议题”的学习主题、方式、参加人员以及过程概况做好记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落实次数和学习效果。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将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情况作为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市委报告落实情况。自巡察整改以来,严格做到了“第一议题”制度次次落实。
3.领导干部“五种学习方式”运用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薛长义检察长以“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教育整顿、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为题为两级院全体干警上党课。分管领导、处级干部分别到主管部门和联系的基层院讲了党课。二是严格落实《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按照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各支部组织所属党员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并存档,支部书记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机关党委结合年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对个人自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为党组成员年度述职述学述廉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学习成果转化,按上级要求到党校院校讲课,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三是建立了“学习强国”平台使用考核管理制度。针对学习强国平台登录不积极、积分不高的问题,采取季度通报、年度表彰的方式,将各支部年度人均日积分纳入年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个人平均积分低于全院平均分的不得作为市院机关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目前,处级干部带头使用学习强国,积分有较大提高。四是严格落实支部每周一理论学习制度,加大集中研讨、理论考核等力度,提升学习成效,检验学习效果,机关党委每年组织党员集中政治理论考核不少于1次。
4.改革任务推进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配备1:1:1的要求,尽快补招聘用制书记员,按照比例配备人员同时按照南阳市政法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求,建立热点岗位交流工作机制。二是结合基层院交流轮岗和明年检察长换届,与组织部门沟通培养和使用优秀年轻干部,改变基层院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三是在中层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储备上,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加强对年轻干部特别是40岁以下干部的培养选拔,给年轻干部创造条件,提供平台,大胆使用,实现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不低于院科级干部总数的15%目标。四是结合本次基层院班子成员交流后出现的空缺,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运用我院主动靠前、跟进协管、着力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的成功经验,尽快解决分管日常工作的常务检察长缺位现状,同时通过帮扶调整人员等有效解决西峡县院班子不团结等突出问题。五是向党委、组织、财政部门和上级院反映人员分类管理后的现实状况,建议由省级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和省院联合制定下发文件,逐步解决工资待遇、晋升空间、晋升渠道等问题,调动检察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服务“三大攻坚战”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已脱贫的49户65人不断增收,确保一户一人不掉队、不返贫;跟踪监督指导已上马的保鲜库、蜂箱、蘑菇大棚项目能够按计划增收、增效。二是通过结合“双提升”、“违法占用农用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涉农检察工作。聚焦保障粮食安全,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通过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我市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双提升”的效果。三是对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开展了专项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针对办理此类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已向各基层院进行了反馈,要求其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此类案件少捕慎诉,将被占用耕地修复复耕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本地案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打击合力不足、重打击轻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本地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四是对“坑农害农、非法占有耕地、精准扶贫”等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坚持由市院逐案听取汇报,逐案研究把关,确保案件依法正确处理,以实际行动服务和保障乡镇振兴工作。五是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截止11月底,全市涉农公益诉讼立案23件,同比增加229%。六是对2019年5月份以来全市起诉的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进行了筛查。近期,已要求各基层院在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专项活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各地也开始积极探索由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成立生态环境办案组,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需予以修复的及时提请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事打击与生态保护并重。七是两级院相继邀请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并通过向其制发检察建议、送达《企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提示》等,帮助金融机构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市院定期邀请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召开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专业咨询辅助等长效协作机制,确保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6.合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机制不完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逐项督促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台帐,实行专门管理、专门调度,对涉企案件一律做特殊标识,在执法办案系统中设置涉企与否的选项,对涉企案件纸质卷宗上加盖“涉企案件”标识,实现全过程、全要素监管。提高涉企案件的审查办理效率,提升简易程序适用率,减少办理程序,降低“案件—比”。对涉企举报线索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转办,案件办结后即时向举报人反馈。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审查把关,以上提一级为原则,一律由院领导把关、审批。三是开展财产性强制措施精准适用活动。严格按照市委政法委提出的“四不原则”慎重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企业涉案财物,对正在生产运营或者投入研发的财产,原则上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用于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工作的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涉案财产与非涉案财产,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对合法财产或非涉案财产要及时解除强制措施予以发还。四是开展涉企执行监督活动。对于企业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法院怠于履行职责的,督促法院加快执行进度,尽快执行到位。在涉企行政执行监督中,发现法院、行政机关违法执行或者不履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联合法院对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进行专门研判,持续完善涉企执行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涉企案件顺利执行。五是部署开展了“挂案清理”专项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摸清久侦不决案件底数,对确因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导致案件久侦不决的,监督撤案或者做出不诉决定;对案件本身证据、事实等存疑而形成“挂案”的,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定期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对“挂案”处理情况和可能形成新“挂案”案件进行通报,共同制定对策,减少新“挂案”案件数量。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近期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查清涉案财产的权属、性质、价值,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摧毁黑恶犯罪基础;对发现的漏财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二是为确保涉黑恶重点案件(线索)查深查透,深挖背后司法人员违法犯罪问题,近期开展了涉黑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专项活动,对2018年以来全市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进行了评查。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全面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在每次党组会上都组织“第一议题”学习;自9月份以来,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对当月党组会议落实“第一议题”情况进行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二是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邀请专家授课与本单位领导讲党课等形式开展学习。集中学习期间,学习领学原文,并组织学习研讨。三是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考核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制定了领导责任清单,使该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四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专人专职负责机制,加强了网评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微信等媒体宣传阵地监管。除了主办培训班外,积极鼓励以“走出去”的办法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意识形态培训班。
9.网络阵地管理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每周、每月对网站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严防“僵尸网站”。不断推进网络阵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官网管理使用,结合省院明确的检察公开内容事项,督促各部门及时进行工作动态更新,每季度对官网更新情况进行通报。
(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
10.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职能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健全完善“侦捕诉”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立案前研究论证、提前介入情况分析、证据补查研判、诉前指导把关等工作,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效果好”。一是持续加强与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发挥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办案优势及服务保障职能,对相关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市院第三检察部参与线索分析研判,对是否涉嫌犯罪、可能涉嫌的罪名等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二是持续加强对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罪名及立案标准的研究,切实做好案件的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工作,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三是建立完善全市检察机关侦查一体化机制,不断加大对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建立线索发现奖励机制,将发现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纳入考评。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将两级院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侦查工作经验的人员全部纳入“侦查人才库”,并从中调配人员,组织专案组侦办案件。四是市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及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对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在全面总结相关案件发案领域、涉案人员情况、罪名分布等基础上,提出了相关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五千余字的《南阳市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分析报告》,2021年11月8日,该分析报告高检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予以刊登转发,在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21年以来,我院共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8案12人,在全省位列第二。
11.刑事检察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监督理念持续向办案人员传导。加强侦查监督平台应用力度,通过监督平台发现的侦查违法违规问题项目向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近三个月以来,纠正违法采纳率持续提升。二是要求全市对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犯罪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到案案主动介入引导。从8月份开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南阳市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实施办法》,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自行补充案件量大幅增加。三是大胆适用无社会危险性不捕,能不捕的坚决不捕。大胆适用相对不起诉,能不诉的坚决不诉。经与省院沟通并研究,适度放宽了醉驾案件和帮信案件的相对不起诉标准,随着新标准的适用,全市不起诉率将大幅提升。四是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逐级向市院、省院请示汇报制度,坚决杜绝案件“带病起诉”。
12.民事、行政检察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两级院组织开展民法典和民事检察监督宣传活动,拓展审判人员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线索。针对审判、执行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审判人员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专项监督活动。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加强线索移送,深化虚假诉讼深层次监督。定期与刑检部门会诊,对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分别从刑事监督、民事监督进行分析研判,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民事错误裁判同步监督纠错。建立与公安机关的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民事监督与刑事违法追究的无缝对接。对民事诉讼监督中发现当事人涉嫌构成刑事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三是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助力民事检察监督实效。四是下发通知,要求民事检察监督条线严守办案期限和中止案件条件。五是严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办案理念,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办案人员从接待来访群众、审查证据,现场调查等各个环节,严格依法办案,耐心释法说理,综合运用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化解行政争议,力争把每一起行政案件办成铁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截止11月底,全市行政检察部门各项办案指标均居全省先进行列。
13.公益诉讼力度不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成效显著,通过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对基层院办理难度大的案件提级办理,实现了办案数量大幅提升。二是通过组织“回头看”,督促市文广旅游局对检察建议中提及的10家文保单位进行消防改造,现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督促市文广旅游局积极履职尽责,组织相关培训,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市住建局、卫健委、城管局对700家左右二次供水老旧小区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现正在积极整改,三家单位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对所有新建小区施行二次供水审查标准,对老旧小区按台账逐一改造。三是通过对新领域发案特点的研究探索,对外地办理案件经验的学习、借鉴。2021年至今,市院本级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11件,居全省第二,新领域共立案70件,同比增长180%。
14.未认真履行同级派驻监督职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部分本应由市院作出的法律文书,违规由区检察院作出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今后应该由市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必须由市院作出。二是持续强化派驻监督,上下联动,认真履行好对市监狱、市看守所的派驻检察职责,确保监管场安全稳定,维护好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通过检察官信箱、约见谈话等方式了解在押人员情况,不定期督促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和生活卫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送检察建议。三是加大对监狱、看守所的检查力度。不定期对看守所内各项记录进行抽查,查阅在押人员登记名册、伙食账簿、会见登记和会见手续等。四是对已经批捕的未成年人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未成年嫌疑人每案必查,能够变更强制措施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必要的羁押。
15.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大力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坚持释法说理与群众诉求紧密结合,司法办案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运用量刑建议阐释书、开展案件听证等多种方式开展释法说理,结合“双提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做好释法说理、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满意度。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非法集资类涉众型金融犯罪提前介入、引导督促侦查机关及时追缴涉案财物,监督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同步审判处理,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处非办等部门定期互通情况,最大限度做好案件的追赃挽损工作。三是针对法院执行活动中存在的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等突出问题,依职权主动开展专项监督,深挖执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四是已讨论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纳入年度业务考评,鼓励在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农村老人赡养纠纷等领域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五是通过出台《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加强内部分工合作。进一步规范细化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工作程序,加强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效扩大司法救助案件来源渠道,确保司法救助责任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形成司法救助“一盘棋”格局,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作用。
16.司法作风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文明创建活动,在两级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行“五优”文明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广大控申干警接待群众时做到了态度热情、语言规范、业务熟练,杜绝了慵懒散漫、擅自脱岗“空窗”现象,对待群众生冷硬推现象得到根除。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创先争优意识,对于工作中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措施、方法,及时总结提炼上报。对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优秀案例,主动上报。在平常工作中,及时挖掘优秀案例、典型作法,将南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亮点在全省展现。三是积极推进“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专项活动,有力推动了久诉不息、缠访缠诉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息诉化解。四是扎实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组织对今年以来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深入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按照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责任到人,一项一项抓落实、改到位。五是加大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和公开听证力度。严格落实高检院“能听证、尽听证”的要求,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多方参与,通过公开听证充分保证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7.信访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办信工作流程,按照“日清、周结、月汇总”的要求,对群众来信做到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台账明。对回复工作的办理情况实行挂图作战,挂图标注工作进展情况,对分流转办的群众来信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提前预警。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在收到群众的信访申诉案件后,对于属于检察机关辖内案件,我们在审查受理、精准分流的基础上,对转办的信访申诉案件全流程跟踪督办,逐案了解案情,做到“五清”。同时,主动加强与信访人的联系,掌握信访背后的真实诉求,及时与承办人员沟通,分析研判化解措施,通过参与信访案件的办理,做到事心双解,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8.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10项未落实到位的主体责任内容,9月13日,市院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年初制定的2021年度“两个责任清单”和省院下发的《2021年度市(分)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方案》,并逐项明确责任、规定时限,确保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研究制定了《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廉政谈话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的目的意义、适用对象及情节、约谈内容、组织实施等,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分管部门的教育、监督。三是将主体责任目标细化为25项具体内容,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形成担责有力、问责有效的工作落实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压实,为高质量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打好坚实基础。坚持每季度“三会合一”听取检察业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四是审慎处理问题干警。自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两级院党组坚决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纪委监委查处工作,严格兑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对于主动向组织坦白的轻微违纪行为,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做到抓早抓小,充分发挥教育挽救作用。五是市院党组高度重视违反“三个规定”登记填报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薛长义坚持每月了解掌握两级院填报重大事项情况,3次作出批示,对“三个规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过教育引导、组织宣传、责任倒查、督促检查、建章立制等措施,向两级院检察人员发放“四个一”学习资料,开展“四长大宣讲”,公开全市检察机关填报情况等,不断增强学习教育实效,提升公众知晓度。研究印发《南阳市检察机关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持续推动形成“逢问必录”的良好风气。
19.监督责任未有效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组织政治部、检务督察处、机关纪委,以及协商派驻纪检组,加强各职能部门权责划分与研究,明确权责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结合每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会,对机关纪委年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任务举措,确保机关纪委正常履职。三是修改完善了《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进一步完善人员管理、平时考核、奖金扣除等考勤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严格落实。
20.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10月中旬,针对内设机构改革后新设置的部门、岗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二是编印了《全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明确检察长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21.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工作规则》和省院出台的新规则,按照新规则要求确保每个月召开一次检委会,发挥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议职能作用,会同案管部门主动对疑难案件进行搂查,确保应提尽提。二是对市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重点筛选评查。三是针对即将到期、流程办理异常、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情形,对有瑕疵案件发出了监控预警,并在流程监控中说明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承办人抓紧办理或整改,有效杜绝了案件超期办理或其他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四是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律师及当事人知情权。定期查看统一业务系统中案件办理进度,及时督促员额检察官对案件信息和应公开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系统公开操作,并通过12309平台将案件信息和文书进行发布,保障律师及当事人的查询便利。
22.“以案促改”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逢案必改”要求,突出案例分析、自我剖析和对照整改三个重点,抓好通报传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印典型案例等配合活动开展,切实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和“改”的效果。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对以案促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方法不力、整改问题虚置的单位或部门问责,并监督“回炉”。三是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市院每年印发一期典型案例通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随时通报,教育检察干警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达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的目的。四是结合教育整顿期间处分处理情况,编写《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20例》,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切实达到“处分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规范司法执法行为,形成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
23.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二是根据职责分工,科级(含科级)以上人员由派驻纪检组负责受理及监督;科级以下人员由机关纪委负责受理及监督。各支部负责提醒告诫和预防,督促本支部操办对象按要求备报。
2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加强对车管相关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车辆派修单制度,建立长效督查机制,每半年组织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持续加强公务灶管理,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定期对食材消耗进行核算,严格控制食材消耗标准,杜绝浪费现象发生;加强加班公务用餐、临时用餐人员管理,加强用餐刷卡监督,杜绝出现不刷卡用餐现象。三是持续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支出,坚决杜绝挤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经费。
25.存在其他违规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深入细致调研,科学研判形势,充分预想情况,合理制定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工作,对各类突发状况及时做好请示汇报,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二是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落实派车制度,杜绝出现一般公务活动使用执法执勤用车的情况发生。
26.巡视和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修订了年度综合考评方案,将党建要点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三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考评内容,促进责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了党建工作制度。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机关党务公开制度》。下半年,基层院及市院机关各部门落实了党建、意识形态、干警思想动态报告制度。三是计划年底采取书记述职的形式,查看基层院党组书记和市院机关支部书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7.开拓创新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出台《全市检察机关狠抓新司法理念转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全市检察机关学习。编写新司法理念典型案例选编,收集整理本地和外地的适用新司法理念办理的24个典型案例,编印成册,印发给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将转变司法理念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真正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共同提升,推动转变司法理念教育工作入脑、入心。二是加大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力度,增强处级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感。
28.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落实自觉。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有效结合。三是加强党内监督,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四是发挥内部监督作用,支持计财(内审)、检务督察等部门(机构)积极发挥作用,形成有效闭合监督路径。
29.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在教育整顿期间,组织召开了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在对照顽瘴痼疾、自查自纠找出的问题和谈心谈话征求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省院、市委政法委到场指导领导均给予了高度评价。下一步,在组织民主生活会时: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意义,突出民主生活会的政治功能,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精心组织认真准备,谈心谈话记录留痕可查;每次民主生活会前,由办公室负责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政治部负责征求各基层院意见建议;机关党委负责征求机关各部门以及干警意见建议。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建立跟踪落实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适时向党组汇报。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全省检察机关上级院党组派员列席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及时邀请省院领导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力争每次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高质量。
30.落实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员额检察官的整体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质效。二是培养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和引进熟悉金融证券、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专业法律人才。三是采取招录、培训等方式,优化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加强对聘用制书记员的考核管理。四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形成合理的干部队伍梯次。
31.干部人事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政策,切实避免有瑕疵干部的使用。二是坚持党管干部,严格落实干部使用党组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制度。三是与组织部门加强沟通,对干部信息认真审查,坚决避免干部信息不准确现象发生。四是已对干部人事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立即逐一整改。在以往干部档案审查的基础上,加强档案管理,特别是在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认定、档案材料上认真把关,落实档案管理等有关制度。
3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建责任清单》要求。党组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近期薛长义检察长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常态化。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评,并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学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干警监督。目前,处级以上干部均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三是认真落实《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员干警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将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目前,市院机关已经进行了两轮谈心谈话。四是坚持每年召开年度机关党建工作部署会,对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五是结合制定年度机关党建要点,对支部书记、新任支部委员专题培训进行筹划部署,明确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并认真进行组织。
33.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按照市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市院机关党支部活动的通知》(宛检党文〔2020〕2号)要求,机关党委每月下发党日活动计划加强指导,支部制定月计划细化落实,年底按照《市院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表》逐支部检查评定,评定结果与优秀党支部评选挂钩,与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挂钩,确保支部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话制度和年度评议党员制度,确保质量和效果,与年终评选优秀结合起来。严格落实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交纳党费制度,各支部每月10日前将支部党费足额汇入机关党委账户,机关党委每月进行通报,确保支部党费及时足额缴纳。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在肯定整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巡察整改工作与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到位。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反馈意见,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市检察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检察业务、队伍建设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为南阳大城市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肯定整改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巡察整改工作与市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到位。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反馈意见,做好“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推动市检察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为南阳大城市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政法队伍革命化”要求,持续深化和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筑牢思想根基,确保全市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深化高质量检察实践,更好履行新时代人民检察院使命任务。
(二)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水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好司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能作用,为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服务和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紧扣“六稳”“六保”工作,统筹做好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的全过程感受真情温暖。
(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向市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等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在干部、检察官选任过程中的把关作用,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改善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畅通各类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加大对怠于履行主体责任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四)持续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一步总结提炼,巩固和扩展整改工作成效。对明确时间进度的整改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深入研究标本兼治举措,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以高质量的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2270099;通讯地址:南阳市信臣东路1866号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nysjcybgs@163.com。
中共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