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6日,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从严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落实整改是首要任务”的思想,以对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医保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扛牢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深化认识,全盘认领,精心部署,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自觉。局党组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诚恳接受反馈意见,主动扛起整改责任,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在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反馈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办领导的讲话精神,以正视问题的政治自觉和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坚决把党组摆进去,把班子成员摆进去,全面接受、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查摆存在问题,深挖问题产生根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自觉把整改向强化党的领导上聚神、向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向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紧,有力推动了全局上下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驰昭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整改措施落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最终形成了《中共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反馈的三大类22个问题细化为57项具体问题,逐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挑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领取任务、狠抓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量落实。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实现管长远、治根本。在集中整改阶段,共修订、补充、完善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重点解决了一些难点、痛点、堵点,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改革任务推进不够到位。“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研究不全面,系统思考和深入谋划推动全市医保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还有欠缺,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中共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试行)的通知》,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三是研究出台《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一体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信息化建设等7个一体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达到系统思维,实现班子、人员、业务的高度融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局机关和医保中心职能职责界限仍不够清晰,在预决算编制、计划下达、监督管理、财务统计、协议管理等职能方面交叉重叠,导致在工作推进中出现都干而都干不细、都能管又都管不透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信息化建设等7个一体化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整合机关和医保中心人员力量,避免在预决算编制、计划下达、协议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交叉重叠。二是出台《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对市级经办机构的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三是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清单(试行)》《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明确医保中心职能职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均未安排2020年全市职工医保风险调剂金计提上解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市医保局于2021年11月18日出台《关于扣划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的通知》(宛医保办〔2021〕42号),下发至各县区医保局。二是市医保中心已按各县区应计提的风险调剂金金额完成市级统筹账的计提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对照上级实行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的要求,我市支付方式总体仍较为单一,按病种付费刚刚起步,按床日、DIP付费模式等尚未启动;总额预算支付下的考核评价和指标调控办法还不完善,未能充分发挥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DIP付费改革工作已启动,按照全省DIP工作推进计划,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病案首页数据已于6月9日前收集完毕上报省局,正在进行数据采集和数据清洗工作;10月11日,组织全市医保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第一轮业务培训;已拟制《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办法(试行)》。二是出台《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算及绩效考核办法(试行)》,4月13日印发市经办机构和各县区医保部门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4)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工作未按照要求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市医保局网站及时将政府管理的医药价格调整信息予以发布。二是选择并确定6家涵盖各级别的医院为固定监测点,选取部分医疗项目(149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监测,每季度采集数据并向省局报送《样本项目医疗服务价格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工作体系运行不规范。
(1)至巡察结束,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未出台方案。
整改情况:2021年5月24日,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和《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暂行)》,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6月17日,组织召开全市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会议,全面推进市级统筹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各县区在经办服务、两定协议签订、基金拨付管理等方面差异也较大。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归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通知》(宛医保〔2021〕52号),9月20日市级统筹基金已上解到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我市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服务银行,设立市级统筹基金结算专用账户。修订出台全市统一的服务协议,督促各经办机构及时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至巡察结束,各县区基金结余及所涉债权债务审计、数据整理清查等统筹的基础性工作还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16日,为做好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审计局、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医保基金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宛医保〔2021〕35号)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5日,完成了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向南阳市人民政府做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专项审核工作情况汇报》,通过专项审计摸清了县区底数,查实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堵塞监管漏洞,防范基金运行风险提供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对县区指导不到位,没有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各县区参保底数和工作动态掌握不具体不及时,年度目标任务确定不够科学,工作开展很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26日,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目标及考评方案的通知》(宛医保监〔2021〕6号),明确了各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考评方式等内容,以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方配合”的原则,2021年9月26日,南阳市召开了由市政府牵头,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参加的南阳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会议,副市长阿颖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对象、缴费标准及缴费途径等做了全面解读,并对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三是积极对接信息统计核算中心,提交了与公安部门、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税务部门数据共享需求,推进动态掌握我市城乡居民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贫困人口数据。四是集中征缴期间(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对各县区参保征缴情况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排名,一周一通报,以掌握县区参保征缴工作动态。目前已进行了4次排名,4次通报,其中2次通报以南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报市政府。
完成情况:推进中
(5)高新区、官庄工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医保工作主要依托定点机构代为管理或抽调定点机构人员进行管理,两定机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整改情况:经了解,高新区、官庄工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均无医保编制,医保工作主要由组织人社局负责管理实施,我们将积极和市委编办协调理顺工作关系、增加事业编制,明确医保工作职责。
完成情况:推进中
3.牵头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
(1)市医保局承担市医保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没有建立常态化协作联动、沟通会商、监督检查等机制,多部门同题共答、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并以宛政办明电〔2021〕62号印发,成立南阳市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二是及时分析研判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制定基金风险评估预警办法,及时采取预警措施,防范化解风险,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与公安、纪检、市场监管、卫健、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在协同公安、纪检、市场监管、卫健、审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内乡县三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行抽查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立足医保基础性作用推进“三医联动”不够到位,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工作力度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落实国家及各级医保部门组织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19年至今,我市共落实药品和耗材带量集中采购26批次、共计368个品种,降价总金额4.66亿元。其中国家组织6批,其余为省际、市际联盟集采。今年1至9月,我市共执行14批次227个中选品种,涉及合同金额2.26亿元,降价总金额4.01亿元。相关药品和耗材费用大幅下降,行业生态明显改善,为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腾挪出空间。二是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制度,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医药集采的积极性。制定了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并组织开展三次线上线下关于结余留用测算的培训会议。截止9月底,全市对省平台公布的139家医疗机构考核后,符合结余留用政策的为128家,已拨付结余留用资金87.29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应保尽保、覆盖全民”要求有差距。
(1)在持续推进全面参保计划工作上缺乏与相关部门的有效信息沟通,坐等企业和个人上门。同时还存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重复参保现象。
整改情况:关于“应保尽保,覆盖全民”的问题: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的威力,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证执法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社会保险法》,让群众知法懂法,提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督促企业及时参加社会保险,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继续下大力气做好扩面征缴工作。三是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摸清企业参保底数,通知企业职工及时参加医保。
关于“重复参保”的问题:一是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间,及时传递比对。二是改进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保缴费服务,及时运用大数据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人员信息比对,退还重复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资金。三是随着医保骨干网的建设成功,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将使用同一个系统,从源头上杜绝了重复参保现象。四是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知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5.风险防范不到位。
(1)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制度举措或未完全建立或落实不够好,基金整体运行不够稳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基金月报告、季分析通报制度,定期分析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于8月27日,9月9日组织召开县区医保部门和市直26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运行监管会议,分析基金运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工作要求,对超进度使用医保基金的县区医保部门、医疗机构给予提醒告诫,防范化解基金风险。二是根据《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医保基金风险评估预警办法(试行)>的通知》(宛医保〔2021〕51号),我们对全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月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医保基金支付不足三个月的南召、桐柏等县医保局予以提醒告诫,防范化解风险。三是建立医保风险调剂金制度。市级风险调剂金的总规模控制在上年度3-6个月医保支付水平总额,用于今后对全市医保基金缺口的调剂。
完成情况:已完成
(2)预算管理不规范,缺乏编制程序和绩效评价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24日,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一体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宛医保〔2021〕11号),成立了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推进小组。二是2021年11月12日-13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医保基金预算编制培训会议及会审会议。三是2021年6月16日,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宛医保〔2021〕34号)。四是2021年6月16日,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办法>》(宛医保〔2021〕65号),完善了预算编制程序和绩效评价办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
(3)与相关部门定期对账制度未有效落实,2020年市本级职工医保基金少征收100多万却找不到漏缴对象,且医保部门统计收入数据比财政部门入库数据少7500万。
整改情况:市医保中心积极协调各部门共同协商,拟订了《关于财政、税务、人行、医保市级统筹医保基金对账流程管理办法》,各部门设立专人负责,确定合理对账办法,统一征缴数据对账时间节点,统一对账口径,自2021年6月以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财政、税务、国库三方共同核对,实现了“入库金额、收入明细、银行票据”三对照、三一致、零差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风险调剂金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2020年有7个县居民医保基金滚存结余不能满足3个月支付水平,其中方城、桐柏仅能满足1个月;桐柏职工医保基金2020年度继续穿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9月2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归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通知》(宛医保〔2021〕52号),制定基金上解办法。二是2021年6月16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医保基金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于2021年8月15日,完成了专项审核工作,并向南阳市人民政府做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专项审核工作情况汇报》。三是2021年3月24日,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一体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宛医保〔2021〕11号),成立了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推进小组;同时召开全市财务人员培训会。四是2021年6月16日,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宛医保〔2021〕34号),《关于印发<南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使用管理办法>》(宛医保〔2021〕33号),对基金的管理、考核、使用等进行了规范,逐步形成一套高效的管理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基金监管方式方法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并出台《关于建立全市医保基金监督检查骨干队伍的通知》(宛医保函〔2021〕18号)。从全市医保部门中抽取监督检查业务骨干117人,组建以基金监管业务骨干为核心,以医药、财会、信息技术、医保等四方面人员为支撑的“1+4”“全科式”监管团队,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包括参加业务培训、监督检查及业务研讨等工作,并对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南阳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一体化管理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南阳市医保基金监管一体化和医保基金运行分析2个工作小组,成立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一体化推进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南阳市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规则》《南阳市医保基金监管检查抽查实施细则》,全面规范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基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南阳市医疗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了我市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要求将全部行政处罚数据上传至南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四是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正在按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整体进展情况稳步推进,加强大数据应用,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实现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智能监控转变。
完成情况:持续推进(待全省建立统一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
7.社会力量调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4月开始,我市医保检查包括市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相关检查。二是根据《南阳市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完善医保信用制度建设,扩大医保信用分级分类范围,《医保执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分标准》已拟初稿,待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引发执行。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社会和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进行广泛深入监督。通过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真实、公正宣传报道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及典型案。四是对举报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根据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财政局〔2019〕60号文件规定,在举报人举报符合举报奖励条件(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对象真实有效医保违规证据、举报人为第一个举报人、医保检查属实、举报人愿意得到奖励)时,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等,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加强举报人隐私保护。2019年以来15起举报案件均无确切有效证据,因此没有实施举报奖励。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基金监管实效性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10月14-15日举办南阳市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对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基金监管负责人员、执法业务骨干及医疗机构基金监管负责人员共200余人进行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并邀请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二是更新财务软件,行政执法案件已全部处理完毕,罚款已全部收缴国库。三是对县区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加强工作督导,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前迈进。四是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开展以“假病人、假病历、假票据”为重点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五是配合做好由市卫健委牵头,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联合开展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六是下发《关于开展定点药店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县区医保局对全市所有定点药店的管理制度、药品经营服务、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和协议及时进行处理,统筹区内定点药店共计1454家,检查了1141家,共处理违法违规定点药店548家。七是配合市专项办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内乡县三家卫生院违规问题已进行行政处罚,规范执法流程及文书制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公共服务与群众需求有差距。
(1)落实中央关于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全覆盖要求不到位,我市绝大多数乡镇和行政村缺少高效的服务支撑,尚未有效破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发〔2020〕5号和豫发〔2021〕7号文件要求,我们积极与市委编办对接,增加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办公室医保经办职责,配备2-3名人员负责医保经办业务,每个行政村(社区)明确1名兼职医保代管员,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完成情况:推进中
(2)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停留在传统的立展板、挂海报等街头宣传层面,效果不明显;对定点医药机构培训指导也不到位,直接影响了政策执行准确度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整改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医保大讲堂”活动,走进社区、乡村、医药机构等宣传各项医保政策,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切实提高宣传效果。5月28日,在市区五家医院组织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医保大讲堂进医院”活动,6月25日,在淅川县老城镇小街村和卧龙区梅溪街道幸福社区组织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医保大讲堂进乡村(社区)”活动,受到群众的点赞欢迎;积极做好行风热线,及时准确回答群众关心关切;先后组织召开“一条例两办法”培训会、全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经办暨业务培训、DIP支付培训会议、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等培训,7月初,由全局各位处级领导带队,深入分包县区开展市级统筹落实情况调研,收集各类问题和意见建议,予以研究解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效率不优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业务办理中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落实不到位;经办流程不够优化、智能手段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市医保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大厅窗口的导办、咨询,维护秩序,意见回访等工作,同时设置举报投诉箱,填单台,导办咨询台。二是成立窗口管理办公室,制定窗口考核管理办法,推行“6S管理法”,在“管理、整顿”方面统一规范了窗口的设备设置数量,物品摆放位置,宣传告知单形式做到简洁明了,整齐划一。三是加强对窗口工作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当场解决。四是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线上服务,做好线下服务,稳步推进窗口职能,将一科一窗服务一事,变为一窗多办通办。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对老年人、离休干部等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缺少针对性措施,离休干部门诊费用报销一直沿用个人垫支、手工报销方式,群众有反映。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于7月1日已开始离休干部门诊统筹试点测试,通过试点测试运行,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支付运行及管理办法,将相关内容提交至医保新平台中心库。二是目前医疗保障信息新平台已经正式上线,借助医保新平台,对市直离休干部门诊就医流程进行了优化,目前已在中心医院、医专一附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张仲景医院等医院正式开展了离休干部门诊统筹结算。三是印发《关于南阳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新平台上线有关问题的说明》,进一步推进离休干部门诊统筹在全市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的实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信息化建设与事业需求有差距。
(1)医保业务骨干网络建设滞后,省医保局要求2020年完成与各县区医保局互联互通和定点医药机构外部接入任务,至巡察结束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医疗保障业务骨干网络建设方案》,完成医保骨干网络市级节点主备设备在移动、联通托管机房的安装,县区医保局办公网络节点GRE路由器和政务外网的安装、调试,完成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四家运营商汇聚链路及政务外网至医保骨干网络主备设备链路铺设。二是根据宛医保办〔2021〕29号文,打通卫生专网和医保骨干网络,并完成测试。三是根据《南阳市医疗保障业务网络割接工作方案》,完成定点医药机构金保网网络割接工作。四是根据《南阳市医疗保障业务内部接入区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各医保部门网络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现有信息系统没有完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数据共享和交换,还达不到“一网通办”,连基本的信息查询、打印明细凭证等业务都只能大厅现场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向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共享医保政务服务数据2亿余条。二是积极做好15项业务编码贯标、定点医药机构接口改造、参保信息提取、梳理、政策参数采集和差异化需求梳理确认等工作,下发《关于明确南阳市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实施分工的通知》,明确市、县(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责任划分。三是在全市范围发布停机公告,对停机期间的相关事宜给予了明确。四是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对平台上线测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造成的事故、产生的影响进行预判分析,规定了相应的受理及处置流程,确保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按计划上线。五是11月30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我市正式上线运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3)不善于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作用,没有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功能不全、内容单一、影响力小,给服务对象了解政策、咨询查询等带来诸多不便。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市医保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对于局网站模块进行优化完善,内容及时跟新,每周确保更新两篇以上,相关政策、法规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向社会予以公布。二是健全微信公众号功能,全局各类活动、政策、通知等由负责科室进行信息采编,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使微信公众号内容更加丰富,影响更加广泛。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除了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外,积极联系我市其他新媒体平台转发医保相关政策内容,同时动员各县区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共同提高医疗保障宣传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区对困难群众人口底数进行摸底,经统计,全市困难群众共有655370人。二是对困难群众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1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28号)、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宛医保〔2019〕46号)、《关于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通知》(宛医保函〔2020〕28号)等文件规定享受医保政策。三是对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以推进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工作。四是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后,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并印发我市《关于整合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完成情况:推进中
(二)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2.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中共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强化党组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力度,根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三是调整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督促班子成员充分履职,各负其责。四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已开展任前集体谈话1次,班子集体谈话2次,科室负责人谈话8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廉政风险点排查敷衍应付,缺乏系统分析研判。
整改情况:结合9月份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印发《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机关和局属单位按照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措施。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表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局机关纪委。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存在不想得罪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9月15日召开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会上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南阳市委印发《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以王太祥违纪违法案为镜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印发“警示教育案例通报”5期,选取典型案例,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切实达到剖析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局属各党支部每名党员对照典型案例做了深刻剖析。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监督责任落得不实。
(1)对自身承担的监督职责认识模糊。
整改情况:机关纪委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和局属各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牢记机关纪检干部职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虽然成立了机关纪委,但机关纪委书记没有按照要求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
整改情况:经市委市直工委和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同意,已在机关党委委员中增加一名机关党委副书记并兼任机关纪委书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
(3)监督执纪责任履行不力,职能职责履行情况跟进监督缺失,纪律作风检查不经常,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不规范,日常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作风纪律检查,自8月份开始每月不定时对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四是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了节假日值班补助发放标准的相关文件,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情况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存在支出要素不全、白条入账、程序不规范等现象。
(1)局机关2019年11月无清单列支展板印刷费4560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报销时,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列支。三是严格落实财务规定,所有发票必须附清单,注明购买物品数量、名称、用途及时间等要素。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医保中心2018年1月白条入账驻村补贴48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相关人员联系杨栓保同志驻村期间所在村组提供了杨栓保驻村证明,完善财务手续,按照规定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作为附件附在凭证后永久保存。二是教育财务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财务票据严格审核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无清单列支材料费998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补办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以此为戒,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列支。三是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所有发票必须附清单,注明购买物品数量、名称、用途及时间等要素。
完成情况:已完成
(4)2018年7月无文件列支培训费28093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财务人员工作不细心不认真,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市医保中心许斌书记对该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财务人员已协调人社局找到此次培训通知并作为附件附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
(5)2018年4月、7月两次无清单无车牌号列支车辆维修费合计2174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务规定要求,当事人已查找到维修记录,并将清单作为附件附上。二是市医保中心许斌书记对司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再次学习了相关规定。三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规范公务用车维修费的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6)2019年11月将2060元车辆维修费打给司机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市医保中心许斌书记对司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严肃财务制度,教育全体人员在因公开支时,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要求未办理公务卡的同志尽快办理个人公务卡。
完成情况:已完成
(7)离休办专家病例审核劳务费支出先打入财务人员个人账户再发放且领取签名笔迹多处雷同,三年来累计涉及金额38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联系该问题中所涉及的医院专家,补齐往期签名。二是自2021年9月开始,专家病例审核劳务费,由离休办直接打入专家所在医院账户,由医院转交发放。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存在违规列支现象。
(1)局机关2019年11月在经费账中列支吊唁费1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遵守相关财务政策,严格支付管理手续。二是市医疗保障局工会银行专用账号在2020年1月设立,之后所有工会支出在工会账户开支,不再从经费账列支。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医保中心2019年5月和10月在经费账中两次列支吊唁费合计3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遵守相关财务政策,严格支付管理手续。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支出类型、明确列支渠道、准确列支。三是吊唁费按要求在工会费中列支,不再列支经费福利费中。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医保中心存在支出科目错误、明细账摘要与原始凭证不符等账务处理不规范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财务人员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标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经过调试,所有凭证已采用A4纸重新打印,支出科目、明细账摘要与原始凭证已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坐等任务安排多、积极主动作为不够,在办公室收集材料数据多、到基层一线调查研究不够,转发文件提要求多、跟踪问效抓落实不够,对基层工作情况不少方面具体底子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成立“13710”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对上级交办事项,全部列入“13710”的工作任务,建立“13710”工作台账。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督查局等上级单位交办问题均按要求进行反馈,未出现超期现象。二是开展调研,加强基层指导。印发通知,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机关业务骨干,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研指导;市医保局成立5个工作组,由处级领导带队对16个县市区脱贫攻坚后评估工作进行调研,重点针对监测对象参保情况、资助政策落实及待遇享受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加强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意识。印发了《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服务“万人助万企”五项助民惠企措施的通知》,从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调整医保基金征缴结构和征缴费率、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事项、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规范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流程五个方面入手,最大限度发挥医疗保障工作服务作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对各县区医疗救助制度执行情况未进行过跟踪检查,不掌握实际执行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县区医保部门按照民发〔2017〕12号、豫民文〔2017〕172号、豫政办〔2015〕154号及宛医保函〔2020〕28号文件基本要求,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对象及其他对象予以救助。对各县区医疗救助资助情况进行了统计,2020年各县区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期初结余7297.08万元,当期收入19485.09万元,当期支出18099.93万元,当期结余1385.1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8682.24万元。2020年资助参保730666人,资助参保金额7303.38万元。二是对各县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情况进行了统计,2020年各县区医疗救助共计373125人次,其中低保对象240937人次、特困供养对象66786人次,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6125.86万元。2021年1-9月各县区医疗救助共计338043人次,其中低保对象210833人次、特困供养对象70538人次,医疗救助支出总额为16593.65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对各县区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政策执行情况未进行过跟踪检查,不掌握实际执行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检查机制。由局医药服务科牵头,联合信息统计核算中心、医保中心有关人员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医院执行情况与年度服务质量考核挂钩。二是信息核算中心联系职工和居民软件工程师,调取南阳本地医保目录库,与省级文件和市局文件逐一比对,核对有无漏项或错误项目。三是采取微信群讨论、集体辨证、请教专家和上级领导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学习新文件、新政策,吃透动态调整医保目录项目的使用范围和适应症,便于更好地服务医保工作。四是在稽核查房和病历审核工作中,随机抽取某项新增或调整项目,查看医院HIS系统维护情况,报销系统对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医院整改到位,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政策执行情况,随机走访6个村卫生室仅有1个能实现居民门诊刷卡,与市医保局掌握的全市4756个村卫生室(所)均能满足刷卡需要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信息统计核算中心,组织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积极协调软件公司,就系统接口、健康云平台对接等问题做好技术支撑,及时开通医保报销系统,确保医保报销系统畅通,方便贫困人员在乡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确保基本医疗保障落到实处。二是印发了《2021致广大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刊登于南阳日报、南都晨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并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对门诊统筹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认识,让参保群众更多更准确地了解医保政策,正确理解医保政策。三是与乡村振兴、卫健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宛乡振〔2021〕10号)文件,组织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优化乡村两级门诊统筹报销流程,困难群众在乡镇卫生院看病就医实行“一站式”结算,并确保医保基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门诊统筹报销权限开通。各县市区务必于10月15日之前按要求开展门诊统筹保障医疗报销。对到期未开通门诊统筹权限的行政村卫生室要取消2021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对拒不开通门诊统筹权限的行政村卫生室,2022年起不得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完成情况:推进中
(5)虽然制定印发了关于医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文件,但停留在纸面上;按照市信用办要求开展的2020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走过场,甚至将一些在2020年省市交叉检查中问题较大的定点医药机构列为A级。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好督导落实。按照《南阳市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加强医保信用宣传,营造“信用医保,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二是制定《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评价标准》,细化评价标准,按照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对市直定点26家医疗机构进行分级分类。定于12月份开始对26家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始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完成情况:推进中(按照时间节点于12月份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21年信用等级评价)
(6)文号管理工作不规范,存在空号、重号、串号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文号的发放和登记工作。二是规范公文管理,加强日常检查督促。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党建工作不够扎实,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有不足。
17.党建主责意识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局党组落实党内相关制度工作台账,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三是组织开展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现已开展2次。四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补充完善党员发展纪实性材料。五是经市直工委批准,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全体党员大会,成立了中共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六是已将借调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机关党支部,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并按月交纳党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8.党内相关制度执行不力。
(1)“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均未按规定召开,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于2021年4月30日印发了《中共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内相关制度台账的通知》,明确各党支部年度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制定印发《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的建设“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工作职责。三是2021年以来局属各党支部召开3次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直面问题,让组织生活会更有“辣味”。四是局属各党支部于2021年4月开展了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了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除“一把手”外,其他领导干部未上过党课。民主生活会不严肃,自我批评不深刻、相互批评不直接、主动征求意见建议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今年局党组成员已有4人讲了党课。二是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民主生活会坚持“兰考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9.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通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建好用好“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和“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更新门户网站宣传报道版块,加强内容更新和维护,增加医保政策类的宣传报道。三是9月份以来组织2次对青年干部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了青年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0.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党组会会议题提前书面通知党组成员,提高议事决策效率。二是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记录,避免出现漏记等问题。三是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程序产生。四是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中,党组成员逐一发言,明确表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干部调配不科学。
整改情况:2021年8月,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对市医疗保险中心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对医保中心班子和离休办班子空缺岗位进行了补充。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借调人员进行梳理,完善借调人员手续,加强了对借调人员工作实绩的日常监管等工作。二是强化与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的对接,对借调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情况,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对达不到履职要求的借调人员,及时予以退回。三是明确1人具体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强化管档人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四是对全局的干部人事档案正在进行专项审核,对关键性材料缺失的迅速查找补充,推动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提升。
完成情况: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正在推进中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及市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医保系统干部队伍。
(二)坚持狠抓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坚持层层负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
(三)坚持健全制度机制。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明确时限,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力争尽早完成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人财物一体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2299608;邮政信箱: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口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5楼北侧;邮政编码:473000;电子邮箱nyybjjgdw123@163.com。
中共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