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经中共南阳市委批准,南阳市纪委监委对西峡县政府原副县长雷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雷涛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破纪破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大额资金运作;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额财物,搞权钱交易。
雷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南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于2020年1月3日报中共南阳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雷涛开除党籍处分;由南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雷涛简历
雷涛,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西峡县人,大专文化。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12月任西峡县五里桥乡党委副书记;
2009年7月任西峡县五里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2年12月任西峡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五里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4年11月任五里桥镇党委书记、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5年7月任五里桥镇党委书记、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
2017年2月任西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9年8月27日被免去西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