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视巡察-反馈 |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镇平县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议召开
来源: 镇平县       发布时间:2021-09-26 09:09 
  

  9月24日上午,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镇平县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分组长赵书斌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天青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要求,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黄静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领导冯泊、徐文军参加会议。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一巡察组于2021年4月12日至6月30日对市生态环境局镇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10个部门党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市委对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形式,顺利完成了“回头看”巡察任务。


  赵书斌说,在“回头看”中发现10个单位党组织还存在对上次专项巡察中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到位,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工作作风不实,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不健全。“回头看”期间新发现了问题,表现在:履职尽责有差距,长效管控措施有待完善,职能部门联动配合不够顺畅。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经按照规定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王天青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两职”观念,不折不扣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以强有力措施推动整改,各被巡察单位党组要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组织领导,整体协同推进整改工作;要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黄静代表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表态: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并将深入剖析,找准症结,做到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实抓整改,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抓整改,压紧压实责任,高质高标抓整改,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让市委和巡察组放心,让全县干部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