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镇平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深入发现问题、助力镇平发展,通过不断地抓重点、育亮点、破难点,巡察工作在探索中深化,在实践中完善,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年来,巡察利剑成效凸显
过去五年,共开展18轮对58个县直单位、22个乡镇(街道)、426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巡察覆盖率100%。巡察发现问题事项7029个,移交问题线索997件,立案244人,党纪政务处分232人,组织处理570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退回、收缴违规违纪资金461.58万元。
五年来,主体责任扛牢抓实
过去五年,县委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决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程抓巡察工作的领导责任。
县委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十二届县委以来,先后召开18次常委会会议、6次全县巡察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学习贯彻上级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县委在机构、人员、编制优先解决,经费、办公设备、办公场所全力保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过去五年,省委巡视办主任袁永新莅镇调研,全市巡察村(社区)现场会在镇平召开,在全市巡察工作推进会上镇平作典型发言,南阳日报两次在头版对镇平巡察工作进行专题报道,镇平形象明显提升。
县委书记坚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定期听取每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点人、点事、点问题态度鲜明。在巡察村(社区)试点工作中,县委书记靠前指挥,全程参加全县动员会、推进会和座谈会,到乡、村一线调研指导,听取意见建议;为推动巡察整改,县委书记29次做出批示,签发重点事项交办单,交办重点问题线索和事项,为巡察工作指明方向、理清思路。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履行组织实施责任。领导小组始终把握巡察的政治方向,统筹五年巡察规划,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巡察全覆盖。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有关事项,抓好工作落实,并且多次深入巡察机构办公地、巡察组巡察一线召开座谈会、开展巡中调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激励和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科学制定绩效考评、奖优表先机制,积极开展巡后评估,保证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推进。
五年来,巡察质量不断提升
县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在按要求不断聚焦巡察重点开展监督的同时,坚持全县巡察工作一体谋划、多点融合联动,巡察监督质量不断提升。
推动力量融合。严格落实“一对一”对接机制,县纪委监委10个监督室、调查室与巡察组实行“一对一”联系,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直接移送办理,实现了巡纪无缝对接。严格落实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派员参加巡察工作机制,仅2020年选派40余人次参加了3轮巡察工作,每轮巡察每个巡察组必配一名财政或者审计干部,有效发挥了巡察“熔炉”作用。探索实施了“派驻+巡察”工作机制,开创了贯通监督的镇平路径。
构建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出台了县委巡察机构与4个部门的协作机制,为有效凝聚巡察合力、提升巡察质效提供制度保障。巡前,县委巡察办除了向纪委监委函询相关情况,还向组织、审计、信访、公检法等部门函询被巡党组织及相关人员的情况;巡中,相关单位在调阅资料、查询信息、询问知情人等方面予以协助。十二届县委以来,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双向提供”问题信息或资料共计1000余份,为高质量发现问题奠定了基础。
坚持上下联动。2020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镇平县委进行巡视期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自觉加强配合,在十二届县委第十五轮对95个村党组织的巡察中,重点关注6个方面问题,实现巡视巡察的问题共享。十二届县委以来,共派出40余人次参加省市巡视巡察,在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素质的同时,也学习了上级好经验好做法。
五年来,巡察整改做好做实
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镇平县委坚持无禁区、无盲区,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真正用巡察整改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强化日常监督。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机构组成联合督查组,组织实施每轮巡察整改督查反馈意见销号清零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形成齐抓共管、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巡察整改监督格局。通过开展联合督查,推动问题销号1044个,巡察整改质量明显提升。在做好巡察整改督查的同时,建立了巡察双反馈、双参会、双整改、双交办的“四双”机制,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压紧压实。
强化机制建设。探索建立了问题线索研判机制,由县委巡察办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质量明显提升;建立了巡察整改培训机制,巡察反馈后对被巡察党组织如何抓好巡察整改进行讲解,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建立了巡察整改报告“四方会审”机制,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巡察组合力把好整改成效“验收关”;建立了发函提醒机制,对巡察整改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印发巡察整改提醒函,整改促进机制迈出坚实步伐;建立了提醒约谈机制,对巡察整改存在拖拉推诿、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拒不整改的,采取“单独约谈”“集体约谈”措施,五年来共约谈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12人次。
强化标本兼治。坚持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究,以专题报告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呈报,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常态化、长效化。将党建问题、班子运行情况综合汇总转交县委组织部运用到年度考核、选人用人之中;将巡察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汇总转交县纪委监委,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究,以专题形式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推动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十二届县委以来,县政府根据巡察专题建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流失、吃空饷、公车治理“三清”专项活动;县委组织部根据巡察发现村级党建方面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五清查五规范”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委根据巡察发现村监委会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规范提升村监委会工作的集中检查,实现了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五年来,队伍建设全面强化
做好巡察工作关键在干部。县委坚持把巡察机构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巡察干部选拔管理使用机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巡察铁军。
畅通交流晋升。县委把巡察机构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2016年以来,交流1名巡察组长任县纪委常委,内部提拔14名、外调8名正副科级干部,其中重用1名巡察办副主任任乡镇正职,增强了巡察岗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目前,县委巡察机构设“一办十组一中心”,共有工作人员52名,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12名。
注重内部管理。推行了巡后单位“测评”、领导小组听汇报“点评”、巡察组之间“互评”、巡察办绩效“考评”的“四评”机制,增强了巡察队伍的动力、活力和创新。
注重素质提升。坚持“集中学习月”和精准培训制度,先后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到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进行封闭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专题授课,派出40余人次参加省委巡视、市委巡察,以巡代训,提升了业务能力。
注重作风建设。实行巡前签订保密承诺书,学习“五严格、六严禁”和“十不准”,巡中对就餐、乘车、住宿等全程监督。县委巡察机构组建以来,没有巡察干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注重人才库建设。把好“进口关”,突出“专业化”,先后3次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实行新提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机制,发挥了巡察岗位淬炼干部的熔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