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镇平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升理财服务水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大力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经济呈现持续恢复向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0年预算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汇总县乡两级人代会批准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07400万元,执行中受新冠肺炎疫情因素影响,按法定程序调整了收入预算,调整后全县收入预算为102670万元,实际完成1026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310万元,增长2.3%。其中,税收完成69108万元,为预算的99.6%,比上年增加1356万元,增长2%。税收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3%,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实际完成33569万元,为预算的100.8%,比上年增加954万元,增长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51602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争取地方一般债券等因素,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499318万元,当年实际完成497193万元,为支出预算的99.6%,比上年增加16981万元,增长3.5%。
经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50万元,执行中受疫情影响,经法定程序调整后,当年收入预算为29420万元,实际完成34228万元,为预算的116.3%,比上年增加346万元,增长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16702万元,执行中因新增一般债券和上级补助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464272万元,实际完成462147万元,为预算的99.5%,比上年增加18720万元,增长4.2%。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涅阳街道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476.2万元,支出完成5179万元;玉都街道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116.4万元,支出完成1534万元;雪枫街道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95.5万元,支出完成16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县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02500万元,实际完成102237万元,为预算的99.7%,比上年增加1007万元,增长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年初预算100000万元,实际完成87374万元,为预算的87.4%。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37714万元,执行中因新增专项债券和上级补助等因素,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02241万元,实际完成2022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146454元,实际完成159831万元,为预算的109.1%。县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初预算144448万元,实际完成138691万元,为预算的96%。年度结余2114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909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0年初,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年度执行中,上级补助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万元,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执行。
(二)政府性债务
2020年我县新增一般债券0.77亿元,专项债券6.18亿元。截至2020年底,我县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43.51亿元,上级财政核定政府性债务限额45.71亿元,年度债务余额低于上级核定限额,总体债务风险可控。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及宏观政策调整影响,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一是积极开展依法综合治税。加大对房地产、砂石治理、流通等领域税源监控,加强总部经济及外来企业管控,有效增加地方级税收12540万元。全年完成契税11445万元,同比增收4698万元,增长69.6%,成为我县综合治税工作亮点。二是强化政府性基金征管。努力克服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财税、自然资源、房管等部门合力规范国有土地出让管理,理顺出让金入库渠道,土地出让进度有效加快。三是主动对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当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41.02亿元,有效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其中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新增财力4.3亿元),重点支持了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农村环境整治、安全饮水和高标准良田等民生项目。四是加大节余资金整合力度。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存量资金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对存量资金及时进行收回清理,共收回结转结余资金和专户资金3270.22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反恐维稳和民生项目建设;组织力量开展银行账户清理清查工作,撤销42个违规银行账户。以上措施有效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为预算顺利执行增添了底气。
(二)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一是保社会就业。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86474万元,增长21.3%,其中下达就业补助3219万元,支持了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就业创业。为受疫情影响的14家企业职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393万元。拨付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415.33万元,支持三家物流企业。拨付中央和省财政创业担保贴息708万元,扶持自主创业。支持设立保洁保绿等扶贫公益岗位2800余个。二是保基本民生。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公用经费13316.3万元、贫困寄宿生补助2291.5万元、免费教科书资金1650万元;拨付资金10265.8万元,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筹措资金5339万元,支持全民健身和全民阅读、农村文化广场、群众文艺演出等公益文体活动。赔付“政康保”和“政福保”资金1723.8万元。筹措资金2037.9万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强化社会保障能力。发放城乡低保12937万元、五保金5735万元、孤儿生活补助44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509万元、优抚金5628万元。全年民生支出4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占财政支出的81.2%。各项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是保市场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方面,累计减免税35183万元;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降低企业社保费5964万元,稳定岗位1122个,减轻了实体经济负担。通过“过桥资金”和“助保贷”,服务企业融资。为34家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6笔、在保额度12029万元,其中担保业务30笔、共9629万元,助保贷业务5笔、共2100万元,委托贷款业务1笔、计300万元。发挥转贷基金职能,服务中小微企业贷款“过桥”,先后为17家企业提供贷款周转金27笔、共1.43亿元,企业节约融资成本255.82万元。拨付涉企资金4759.13万元,其中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和医疗物资储备资金2391万元。四是保基层运转。严格落实“三保”政策,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上的优先次序,全力保障“三保”不留缺口,“三保”支出完成40.74亿元,增长2.5%,全县“三保”形势总体较好,有效维护了全县稳定大局。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工作。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设立防疫周转金,开辟疫情防控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简化采购流程,确保防控物资及时到位。全年拨付医疗卫生专项资金13129.56万元,其中用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374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011万元、重大传染病防控支出891万元、医疗服务能力和保障能力提升补助1035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434.56万元。二是支持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财政扶贫投入。2020年筹措扶贫资金3.33亿元(其中县本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500万元,占中央和省级扶贫专项资金的41.42%),做到按需整合应整尽整。调整优化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重点倾斜产业扶贫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投入11529.44万元,占专项扶贫资金的66.97%。投入“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841万元,支持了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和高丘等七个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建设。三是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2249万元。支持植树造林、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生态功能区建设以及城乡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争取省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537万元。支持水环境保护,安排4797万元用于水污染防治,拨付465.25万元用于垃圾填埋场工程。支持农村环境整治,上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PPP项目总投资3.3亿元,拨付5642万元用于城乡垃圾清运处理,谋划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九曲河生态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总投资10.32亿元。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为中联水泥等3家企业争取省先进制造业发展资金396万元;为想念集团等15家企业争取市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贴息1625万元;兑付科技创新券87.3万元,下达企业研发补助404万元;争取其他科技创新资金247万元。五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重点民生项目建设。争取到位专项债资金6.18亿元,支持县医院迁建、中医院建设和精神病院建设;筹措资金2037.92万元,支持推进安居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大交通体系建设。S330省道项目正式开工,到位资金1.8亿元;客运交通一体化项目到位资金2.36亿元;安排资金8650万元,用于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及维护。六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年度农林水支出77441万元。筹措资金4054万元,支持高标准粮田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基础,保障粮食安全。争取专项资金111万元,支持动物疫病防控,落实生猪生产补助政策,稳定猪肉生产供应。统筹资金2178.89万元,支持“厕所革命”项目实施。争取专项扶持资金3369.22万元,支持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稳定发展。统筹资金6595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七是有力支持反恐维稳。投入反恐维稳经费12343万元,为“平安镇平”创建保驾护航。其中投入3579万元用于保障办公办案和装备经费,县级投入2267万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投入5225万元支持视频系统建设项目,投入1272万元用于公安分局、武警支队等单位基础设施配套。
(四)注重提质增效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效能。一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财政方针。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项目压减50%以上,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腾出资金调整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民生领域,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做好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发挥直达资金机制作用。建立中央直达资金台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第一时间将74297.7万元中央直达资金进行分配拨付,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资金来源,有力支持了困难企业复工复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是加强财政监管和资金评审。对四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会计核算不实等问题,涉及资金2728.51万元。评审建筑安装、市政交通、园林、水利等领域的预算决算项目188个,送审金额303426.61万元,审定金额287340.71万元,审减16085.90万元,综合审减率5.3%。四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能。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行网上电子化政府采购,2020年网上备案政府采购计划472个,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71519.9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3940.26万元,节约资金7579.72万元,综合节支率4.42%。公务卡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务卡支出占非转账业务支出的87%,比上级要求比例高出27个百分点。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刚化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执行中除突发事项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部门预算;因工作任务增加或调整,需新增支出的,由部门统筹年初预算、上年结转资金解决;确需政府调剂追加预算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完善项目库分类管理,加强项目申报审核。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有关规定,对结余资金和超期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实现提质扩围,30个单位、共30个项目的整体资金纳入绩效自评范围,自评资金总额7879.1万元。将扶贫资金和直达资金纳入绩效监控范围,扎实开展绩效“双监控”,监控资金总额133023.7万元。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对2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涉及资金15509万元。股室联动,对涉企“资金池”项目进行检查,涉及资金20975万元。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面客观地反映国有资产管理状况。整合存量有效资产注入投融资公司,加快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新成立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指导国有公司加强资产管理工作,防范隐性债务风险。四是推进“一卡通”发放试点。率先实现“一卡通”系统、预算执行系统和代发银行系统的成功对接,搭建起统一的发放平台,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全年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补贴项目29项共3.67亿元,发放额度居全市第二,使“一卡通”成为老百姓的连心卡、明白卡、幸福卡。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五年来,财政改革发展走出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也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一是地方财力显著增强。在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情况下,到“十三五”末(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实现102677万元、69108万元,比“十二五”末(2015年)分别增长29%、25.8%。2016年至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2288万元增至102677万元,年均增长5.7%(其中税收由56575万元增至69108万元,年均增长5.1%),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2016年的351377万元增至2020年的497193万元,年均增长9.1%。二是民生支出高幅增长。整个“十三五”,全县民生支出累计达160.6亿元,年均支出增长11%。2020年全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1.2%,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三是重点工作保障有力。统筹整合财力,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保障了“四集中”兜底供养。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推进新型城镇化,抢抓基础设施“补短板”机遇,加快了中心城区城市综合管廊、棚户区改造、路网建设、垃圾处理、老旧小区改造、城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支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综合交通体系优势逐步显现,水利、能源、信息网络等基础支撑能力得到夯实,为加快推进“宛平一体化”创造了良好条件。四是财政改革纵深推进。预算标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县乡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县乡财力分配体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及投资评审领域改革成效显著,资产管理和资产报告制度基本成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五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定期报告预算执行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县人大对预算管理执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积极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
“十三五”期间财政事业取得的重大成绩,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的结果,是县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上级精心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进、努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受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等诸多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刚性支出需求激增,收支矛盾进一步尖锐;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防范化解任务还非常艰巨;部分单位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有差距,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仍比较薄弱。以上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三、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2021年县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可靠的财政保障。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上述原则,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态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对2021年全县财政预算安排意见是: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108877万元,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安排75670万元,增长9.5%;非税收入安排33207万元,下降1.1%。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均衡性转移支付以及结算补助,减去体制上解等转移性支出后,县本级财力为35235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310656万元增加41694万元,增长13.4%。
支出结构: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支出158701万元,占支出的45%;配套支出24601万元,占支出的7%;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6460万元,占支出的1.8%;事业发展等项目支出158606万元,占支出的45%;预备费支出4000万元,占支出的1.1%。
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教育支出98266万元,增长16.1%;科学技术支出2975万元,增长22.9%;农林水支出27068万元,增长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26万元,增长28.4%;卫生健康支出68766万元,增长8.9%;节能环保支出2306万元,下降24.1%(扣除上划省级因素,增长8.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650万元,增长9.6%;城乡社区支出8296万元,增长7.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72万元,增长10.2%。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按不高于上年支出控制数编制。
“三办”预算情况:涅阳街道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00万元,支出6081万元;玉都街道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0万元,支出1928万元;雪枫街道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00万元,支出22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112550万元。收入全部安排为支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0000万元,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偿还债务本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化解隐性债务、征地补偿及重点民生领域项目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县内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等。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167839.4万元,支出安排144255.7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23583.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上级提前下达我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9万元,按规定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确保完成2021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21年全县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发挥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进一步改善。
(一)聚焦提质增效,提升财政政策精准性。一是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政策。今年财政部适当放宽政府债券发行的时间限制,合理扩大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续融资。我们要把握上级政策,抓住有利时机,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资金使用,发挥债券资金作用。二是平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一些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将陆续到期,有些会退出,但会保持一定的政策连续性。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让利于企、让利于民,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三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方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项目,从严控制新增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开项目支出口子。2021年县级部门“三公”经费比上年整体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不做安排,把更多的宝贵财政资源腾出来,集中用于民生重点领域。四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做好部门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统筹,缓解预算安排压力,确保预算跨年度平衡。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财政资源配置完整性要求,把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提高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预算安排,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五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加快现有政府基金投资进度,发挥玉文化、区位、国家级循环产业基地等优势,助力“主、新、特”产业发展,以绿色建材、光电机电、食品产业、农牧装备、数字经济等重点板块,吸引优良运营团队和社会资本落地。推广规范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项目落地实施。着力引导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资本,支持市场主体发展。
(二)聚力保障重点,支持推动经济平稳运行。一是支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围绕“两新一重”,支持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宛平大道、S330和环城快速路建设。抓住全省旅游公路建设试点县机遇,优化乡村交通网络,整合交通资源,加快建设镇平公路港;服务城市集中供暖管网、农村电网改造、天然气入户、5G网络覆盖,夯实城乡发展的基础支撑。二是支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支持乡村振兴,服务百城提质行动计划,重点支持县城片区建设、园路绿化、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城中村改造等“四改项目”及石佛寺、杨营等七个乡镇村街和中心村建设。支持城乡规划管理提升,保障四城联创、五个文明评选活动开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确保“三拆除、三治理、三增加”项目有序实施。三是支持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按照实行“链长制”促进镇平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把骨干力量充实到“链”上。集中财政资金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我县“主新特”产业提供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制造业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股权上市,落实惠企稳企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骨干企业集中。四是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用好科技创新贷款贴息和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发展。发挥创投基金作用,切实兑现“企业先研发、财政后补助”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落实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省重点试验室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支持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劳动力培训、招商引智和乡土人才挖掘培养。筹措招商引资和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电子商务和引进外资。五是支持环境污染防治。统筹环境保护、重点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补、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全方位污染防治。强化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和沿线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推进国储林项目建设,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承载能力。落实新能源补贴政策,支持推广城乡电动公交。
(三)突出更可持续,确保财政稳定运行。一是牵头抓好收入征管。发挥牵头职能,合理分配任务,压实部门责任,紧盯收入目标,逐节点抓好入库。按照序时同步要求,加强财政经济调度,增强收入组织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确保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和质量稳步提升。二是持续做好依法治税。发挥综合治税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涉税信息采集。以推广使用加油站数据云平台系统为切入口,规范加油站、房屋租赁、河道砂石等行业税收征管秩序,强化房地产和重大项目税源管控,落实税源归属地管理政策,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三是积极培育涵养财源。结合新一轮乡镇财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立财源建设考核激励机制,确保乡镇级财政收入增长达到10%以上,力争增长15%以上。依托园区,做大产业,加大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服务企业发展相关投入,支持企业转型、做大做强;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落地一批高科技项目;立足乡镇(办)主导产业、资源秉赋、经济特色,努力夯实稳定增长、更可持续的财力基础。四是守住“三保”风险底线。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待,足额编列预算,不留支出缺口,确保“三保”不出问题。同时,大力争取转移支付,监控库款规模,落实月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有序安排支出。今年我县新增预算支出1.2亿元,用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障物业费、通讯费、教育部门增人增资等个人部分支出。五是清理规范民生政策。根据上年十一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清理规范民生政策指导意见,省财政厅正在研究起草落实意见,待上级文件下发后,我们将量力而行跟进落实,确保民生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六是守住财政运行风险底线。整合有效资产注入国有投融资公司,提高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引导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市场经营主体,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企业、金融领域风险向财政领域蔓延。
(四)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一是支持保障粮食安全。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要求,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补齐农业基础性短板。争取涉农奖励资金,落实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想念”品牌做大做强。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保支持力度,增强农业抗灾能力。认真落实支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二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持过渡期政策的相对稳定。筹措资金强化产业支持、就业帮扶,防止脱贫后再返贫。加强易地搬迁及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多渠道促进稳定就业。三是大力支持乡村建设。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发展乡村产业。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政策,稳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厕所革命、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产,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
(五)做好兜底保障,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一是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用好社会保障、公益岗位、职业培训等补贴资金,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健全多层次社保体系,完善基本养老制度,加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实施“政福保”工程,落实“四集中”兜底措施。支持养老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二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推进教育资源整合利用,推动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资金支持县一高、六高及中等职业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建设高水平专业。完善对困难学生的“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支持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开展午餐午托和课后延时服务。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疾病防控体系和重大疫病救治体系建设。支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高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政康保”工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四是支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体育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图书馆、文化馆、雪枫纪念馆、乡镇文化站稳定运行。支持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主流新型媒体。五是支持反恐维稳和平安镇平建设。坚持把支持反恐维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待。通过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统筹资金支持反恐维稳工作。今年统筹安排1.2亿元用于警务人员(含协警)工资、办公办案经费和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支持全县法治建设,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统筹保障“一格(村)一警”资金和群众性治安防控。支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
(六)持续改革创新,强力推进预算执行管理改革。一是落实财政体制改革政策。积极配合上级,完成主要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接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在人口大县、粮食大县、生态环保、平安建设等方面努力争取利好因素。二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僵化固化格局,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科学核定预算。支出预算安排要符合实际,重大政策出台和调整要事先开展综合影响评估,注重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基本支出定员管理。把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强化资产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刚化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调剂事项,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也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财政政策。三是发挥直达资金机制作用。中央明确提出,可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将逐步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确保直达机制发挥实效。四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政府新出台的国资监管层面政策规定,健全和理顺国资监管体系。以管资金为主,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制定出资人权责清单和投资负面清单,履行好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强化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向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六是强化财政法治建设。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预算工作、决策程序和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诚恳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财政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各位代表,执行好2021年预算、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解放思想、勇于担当,锐意创新、扎实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1.“三保”支出:是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中专门编制的财力和支出预算。
2.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可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3.上解支出:是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财政体制规定,上解上级政府的各项支出。
4.特殊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财政赤字、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特殊转移支付项目,作为一次性财力安排,主要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以及弥补地方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
5.预备费:是指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中安排的未规定具体用途的后备支出,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救灾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抗疫特别国债:是指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特别国债。
7.直达资金:是指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中央新增财政资金,具体包括列入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列入特殊转移支付部分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新增财政赤字部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