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街道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从2021年开始,我县乡镇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0〕41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豫办〔2021〕3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宛办〔2021〕5号)要求,经县委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换届工作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以党建高质量推动发展高质量,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设如花似玉大美镇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工作原则。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和保障民主权利,扩大和完善有序有效政治参与。坚持依法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落实好干部标准,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分类指导,保证换届工作健康平稳进行。
二、切实提高代表质量
3.严格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代表人选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密切联系党员群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人大代表人选要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有较强履职能力和良好社会形象,具有代表性、广泛性。积极推荐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实施“两轮两翼”战略、重抓重推“九大专项”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分子作为代表人选,注意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中产生代表。制定“负面清单”,凡存在政治上有问题,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品行不端、道德败坏,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形的,一律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代表人选。此外,对于有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参加邪教活动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也不得提名为代表人选。
4.优化人选结构。党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应高于40%;工人、农民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上次党代会;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乡镇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人大代表名额依法增加,具体名额由县级人大常委会确定;适当提高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比例;妇女代表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届,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保证,党外代表人士应有适当比例,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乡镇党代会代表与乡镇人大代表可适当交叉。
5.加强审核把关。严把代表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准确认定代表人选身份,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代表人选产生,由组织部门牵头建立联审机制,实行县级联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代会代表人选,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乡镇纪委、政法、计生、信访等方面意见。拟继续提名的乡镇人大代表人选,要听取乡镇人大主席团意见;人大代表人选为党外人士的,要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党派团体的意见,其中为公职人员的还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开展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等方面意见;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要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要严格依规依法按章组织实施。不准以个人推荐代替组织推荐,不准因为有人推荐就不加甄别提名,不准将推荐提名为人大代表人选作为招商引资条件,不准简单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代替人选标准,不准在人选推荐提名上搞利益交换。
三、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
6.强化政治素质把关。深入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的政治态度和实际成效。探索完善政治素质考察的有效举措,民主推荐时注重听取对人选政治素质的评价意见,民主测评可开展负面清单评价;深入考察时通过具体事例了解政治表现,注重听取知情人意见。研究确定人选时,从严核实甄别,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等问题的,不得作为人选,确保选出来的干部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7.优先使用在重大斗争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聚焦重大斗争一线生动实践,大力选拔使用对党忠诚、素质能力过硬、堪当时代重任的优秀干部。坚持近距离了解、多角度分析、具体化评价,深入了解干部在重大斗争中的政治表现、为民情怀和能力担当。对在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反恐维稳和高质量发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扛硬活、打硬仗,一贯表现好的,要重点关注和使用;对临阵退缩、畏首畏尾,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调整。
8.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着眼事业发展需要,大力选拔经受扎实历练、“七种能力”强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年轻干部。乡镇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一般要达到30%,原则上每个乡镇领导班子要有1名30岁以下的干部,党政正职中35岁以下的一般要达到15%。换届后,健全年轻干部常态化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补充调整,保持数量规模和结构比例总体稳定。
9.科学确定提名年龄界限。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充分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换届时,新提拔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继续提名及平级转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对换届时不再继续提名又未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工作,继续发挥作用。
10.积极选用专业素养好的干部。适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围绕本地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选拔具有相应专业素养、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强的干部,推动形成又博又专、搭配合理的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同时注意防止一个班子中同一类型干部过于集中。乡镇领导班子要注意选配熟悉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新型城镇化、产业发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拓宽视野、畅通渠道,注重从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11.切实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平时掌握情况和巡察、考核、信访、审计等成果,对班子结构功能、优化方向、干部进退留转和储备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群众观的交叉点上识别考察干部。适当扩大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保证谈话时间和谈话质量;按规定程序差额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名单,在党的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范围进行推荐。认真组织深入考察,注重到基层一线听取群众意见和乡语口碑,适当扩大考察预告和公示范围,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实行换届考察与任期考核同步进行,“考事”与“察人”深度结合,精准科学识人用人。坚持“凡提四必”,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受处理处分的干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换届人选。
四、着力优化乡镇班子配备增强整体功能
12.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9至11名,其中党委委员职数一般为7至9名,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
乡镇领导班子的具体职务设置是: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3名(含兼任乡镇长的副书记1名、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1名、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武装部长各1名;人大主席1名;副乡镇长3名(含兼任党委委员的副乡镇长2名)。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等,可通过党委委员兼职的方式落实上级干部配备要求,组织委员一般不安排兼任其他委员职务。党委委员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分工,保证各项工作有人负责。
乡镇领导班子既要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又要适当保留一部分经验丰富、工作得力的50岁以上的干部,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注意选调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选。乡镇领导班子中,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本地干部要有一定数量。在选优配强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的同时,乡镇应当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或党建工作站,配备专职组织员,进一步加强党务力量。
全县范围内,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50岁以上干部一般不超过总数的十分之一,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换届当年3月31日。
乡镇纪委一般设委员5名,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担任,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
13.注重配好乡镇党政正职。乡镇党政正职要善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镇工作“三结合”的重大要求,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历,懂党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岗位要注重选拔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治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处理农村复杂问题能力的干部。
14.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选配熟悉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基层治理等工作的干部。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每个乡镇择优配备1至2名。其中,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人选,一般应从符合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应资格条件的乡镇在编在岗人员,尤其是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和专业技术干部中选拔;优秀村党组书记人选,一般应从连续担任村党组书记满2届以上的在任人员中选拔;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人选,一般应从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调生中选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人选,一般应从在村任满1个任期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
五、精心组织大会选举
15.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乡镇党委要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党代表大会期间,大会主席团要有序组织做好选举委员、审议报告等工作。人大会议期间,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思想引导。人大、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要在党委领导下共同做好工作。县委派出督导指导组参加大会选举,加强工作指导。要引导代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依法按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中的共产党员要带头贯彻党组织意图。
16.完善选举方式。各乡镇要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做好县乡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制定选举办法。坚持差额选举制度,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人大会议选举,代表联合提名人选可以从组织考察的人选中提出,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人选中考虑。做好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说明,完善候选人介绍方式,使代表更好理解和支持党委主张,确保县委批准的人事安排方案顺利实现。
六、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7.严明换届纪律。强化乡镇党委书记抓换届风气的重要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凡提四必”在先,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坚决打击敌对势力、黑恶势力搅扰破坏,严密防范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影响,保证换届全过程清明清正清新。
18.强化监督查处。加强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导检查,在大会选举期间开展会风会纪现场监督。建立联查联办和快查快结机制,对反映换届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办理。对经查属实的严肃处理追责,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受到不实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澄清,属诬告陷害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9.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要切实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成立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代表联审指导组、换届指导组、换届风气监督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把关和具体推动。换届前,乡镇党委要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组织、宣传负责人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精心组织好工作报告起草等各项筹备工作。要层层开好党员大会,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纪律要求,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规等教育,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使换届选举工作成为凝聚全社会改革发展、和谐稳定的重要契机。
20.统筹换届安排。按照先乡后县、自下而上、同级党委在前的顺序,适当集中进行。全县乡镇党委换届工作,4月份启动。2021年4月22日前,乡镇党委向县委呈报召开党代会请示;5月15日前,乡镇党委向县委呈报下一届党委、纪委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5月18日前完成党委换届工作;5月20日前,乡镇党委向县委呈报关于召开党代会和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安排在2022年上半年。加强统筹,乡镇纪委换届和同级党委换届同步安排部署,在换届时,要做好工作衔接,统筹换届与经济、民生、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任务,确保换届平稳开展、工作有序推进。
21.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换届工作的有关政策、纪律要求和经验做法,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凝聚全社会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的共识和力量,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应对处置负面舆情,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换届工作情况,各乡镇党委要及时向县委汇报,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镇平县委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显庆 县委书记
副组长:艾进德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孙 震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任瑞林 县政协主席
李培迁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刁晓英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谢 睿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胡著伟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成 员:冀虹珂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侯林晓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潘 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国钦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林轩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和全面指导全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研究解决换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刁晓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关联度和实际需要,工作人员从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单位抽调。
全县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结束后,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