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作用,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镇平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2018年8月、2019年1月、2019年2月,镇平县第一高级中学公务接待财务手续不规范,部分招待费用支出无公函,招待地点、标准、部门负责人未填写,无经办人签字。县第一高级中学总务处副主任王会俊作为县第一高级中学财务负责人,对公务接待财务手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公务接待财务手续不规范,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20年4月23日,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建议,县教体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会俊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第一高级中学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王子凡诫勉谈话处理。
镇平县玉都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违规提供烟酒问题。2018年7月、2018年8月,玉都街道办事处在协调招商引资威耐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足球项目、河南拓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泓琳和泰公司机织地毯项目、碧桂园房地产项目征地和附属物赔偿事宜过程中,由党政办先后7次公务接待上述4个公司相关人员,接待过程中,玉都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副主任王洪泽在未告知办事处分管公务接待领导党工委副书记陈卓的情况下,为方便协调,违规提供价值4195元的4箱泸州老窖特曲白酒和1条软红云香烟供接待使用,后王洪泽在明知烟酒不能入账的情况下,将此烟酒费用变通为副食支出入账报销。2020年4月16日,县纪委监委给予玉都街道办事处分管机关财务审核支出及公务接待的分管领导党工委副书记陈卓提醒谈话处理,给予玉都街道办事处原机关会计李霞诫勉谈话处理;2020年4月24日,经玉都街道纪工委研究,并报玉都街道党工委批准,给予王洪泽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表明,仍有部分单位、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彻底。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整治违规公款吃喝作为改进作风的切入口,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以案促改,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贯穿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要深挖细查、优先处置,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中共镇平县纪委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