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现将一起违规长期租用个人车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镇平县涅阳街道信访办主任郭世勋违规长期租用个人车辆问题。2015年4月,为配合全县“两违”工作需要,涅阳办农房所在不具备购买公车条件的情况下决定租车使用。后时任农房所所长郭世勋个人出资5.38万元购买了一辆车牌为豫R1H578的五菱宏光七座面包车,并将该车登记在其妻兄时XX名下,以时XX之名分两次与涅阳办农房所签订《车辆租赁协议书》,租赁价格为4000元/月,租期共计三年。2020年5月6日,经涅阳街道纪工委研究,报涅阳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郭世勋党内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上述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查访等方式,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邪气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镇平县纪委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