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 新野县纪委监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作方案
来源: 新野县       发布时间:2021-05-27 12:05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迎接建党100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党的建设高质量工作体系,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研究,决定在委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委机关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把力量凝聚到工作当中,不断提高综合素养,为建设三个新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队伍保障。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名额为2个;

2、优秀共产党员的名额不超过参评党员的10%

3、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中勇于担责担难担险、作出突出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坚决服从上级党组织工作安排,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评选办法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办法,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民主推荐,汇总后报机关党委办公室,由委机关委员会确定表彰对象。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产生,由各支部推荐,报委机关委员会确定表彰对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产生,由各党支部申报,机关委员会确定。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委机关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机关各党组织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 严格审查把关。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实行考察推荐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发挥党支部领导和把关作用。

3. 严肃工作纪律。要严防图形式、走过场,杜绝暗箱操作。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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