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舆论支持,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省辖市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豫纪办发[2017]32号)、《中共南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宛纪办[2018]1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借助主流媒体平台,展示工作经验实绩,力争实现“上大报、上大稿、上评论”目标,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反腐倡廉新闻作品。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
各乡镇纪委,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室、部、办、中心被县级及县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反映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通讯、图片、调研文章等新闻作品(以计分标准内所列媒体为准,其他媒体不计分)。
三、任务基数
1、各乡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在县级新闻媒体采用的反映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通讯、图片、调研文章等新闻作品每季度不少于3篇,在各大新闻媒体发表网评文章不少于1篇(格式请到公共邮箱下载xxjjxt@126.com,密码83817995)。
2、各乡镇(街道)、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室、部、办、中心(办公室、宣传部除外)每季度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反映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通讯、图片、调研文章等新闻作品每季度不少于1篇。
3、办公室、宣传部每季度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反映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通讯、图片、调研文章等新闻作品每季度不少于8篇,在各大新闻媒体发表网评文章不少于3篇。
4、县委巡察办每季度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反映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息、通讯、图片、调研文章等新闻作品每季度不少于4篇。
四、计分标准
(一)宣传工作
1、国家级新闻媒体(每篇100分)
中央重点党报党刊:《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经济日报》
中央纪委“一报两刊”:《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
中央“两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网络媒体: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省级新闻媒体(每篇50分)
省级党报党刊:《河南日报》《党的生活》《河南党风廉政建设》
省级“两台”: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网络媒体: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清风中原”微信公众号、省纪委“廉政周刊”手机报
3、市级新闻媒体(每篇20分)
市级党报党刊:《南阳日报》
市级“两台”:南阳电视台、南阳人民广播电台
网络媒体: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南阳”微信公众号、市纪委“廉政周刊”手机报
4、县级新闻媒体(每篇5分)
西峡县纪委监委网站、“清风西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
5、其它奖扣分标准
①每报送1篇计1分,每日上限2分,以县纪委宣传部邮箱收到为准。
②报纸头版稿件、网站头条稿件、中省市县领导批示稿件、1500字以上稿件得分为原应加分数的2倍。
③同一稿件被各级领导批示或多家媒体采用的,累计加分。
④同一篇稿件多次重复报送,每重复一次扣1分。
⑤以业务工作等非反腐倡廉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充数的,每篇扣1分。
(二)网评工作
1.网评文章被国家级主流网络媒体采用的,每篇计100分;
2.网评文章被省级主流网络媒体采用的,每篇计50分;
3.网评文章被市级主流网络媒体采用的,每篇计20分;
4.网评文章在中央、省、市各级评比中获得一至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再加采用分数的100%、60%、40%。
五、报送与通报
建立纪检监察新闻宣传网评报送通报制度(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信息必须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后统一报送)。各单位在每季度最后一天填写《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稿件季度报表》(附件2)、《反腐倡廉网络评论统计表》(附件3)并报送至邮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按季度对信息工作进行统计汇总,核准后呈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并对各单位得分情况通过“清风西峡”微信公众号全县通报。信息报送邮箱:xixiajiwei@126.com。联系电话:83817985。
六、奖惩办法
1、反腐倡廉新闻宣传暨网评工作由县纪委宣传部每年对得分情况统计汇总,报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研究,评出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网评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反腐倡廉通讯员、优秀反腐倡廉网评员若干名,给予表彰,参与委机关组织的培训活动。
2、未完成任务基数的单位不参与年度信息评优评奖活动。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与全年绩效考评分数挂钩,每超额完成任务基础1篇绩效考评分数加3分,未完成任务基数的少1篇扣2分。
3、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任务基数的约谈纪委负责同志,连续三个季度未完成任务基数的约谈党组织负责同志。
4、各相关责任人要严把信息出口关,新闻报道稿件出现严重失实或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信息出现负面影响的单位与个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1.通讯员及网络评论员职责
2.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稿件季度报表
3.反腐倡廉网络评论统计表
中共西峡县纪委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