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峡县纪委关于五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西峡县       发布时间:2020-02-06 18:02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纪律保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峡县军马河镇酒馆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丙华、村文书魏克俭违规申报低保对象问题。2006年春,桑坪镇酒馆村在镇扩宽军马河镇至该镇长探河村公路时,因该村马庄组4户群众阻挠施工,该村“两委”通过违规给4户申报低保的方法化解问题。上述4户于2007年开始享受低保C级待遇,至2018年底被镇民政部门取消低保待遇,累计领取低保金36672元。对此,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丙华、村文书魏克俭应负主要责任。2019年12月16日,杨丙华、魏克俭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西峡县军马河镇台子村党支部书记宋海强、村治安主任兼会计周春洪挪用危房改造资金39250元问题。军马河镇台子村在申报2012年度危房改造对象时,以村干部及家属名义,申报危房改造5户,套取危房改造资金39250元,其中23550元于于偿还该村以前垫支的统筹提留款,其余用作村日常办公支出。对此,该村党支部书记宋海强、村治安主任周春洪应负主要责任。2019年11月6日,宋海强、周春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峡县双龙镇莎草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薛秀华借办理低保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冬,双龙镇莎草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薛秀华在给本村群众王××办理低保时,收受其子送的黄鹤楼香烟两条。2014年2月,薛秀华又收受王××之子送的现金1500元。另,薛秀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9年6月2日,薛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西峡县重阳镇香坊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孙登财把关不严致使7850元危房改造资金被套取问题。2013年,孙登财任重阳镇香坊村党支部收记期间,在该村群众徐××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未经村干部实地核查的情况下,仅以徐××女儿口头告知,就安排村文书伪造相关档案资料上报,致使徐××在没有改造房屋的情况下获得危房改造资金7850元。2019年12月6日,孙登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西峡县太平镇鱼库村会计、治安主任郭珍明把关不严造成危房改造资金8718元浪费问题。太平镇鱼库村会计、治安主任郭珍明在负责该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时,审核把关不严,将本村群众赵××评定为D级危房改造户,申领资金8718元,2017年赵××被评定为贫困户后又申请为异地搬迁户,重复申请房屋建设补助资金,致使2016年度危房改造资金被浪费。2019年12月4日,郭珍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件暴露出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禁而不止,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不收手、不知止,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啃食群众获得感,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严肃问责,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