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淅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淅川县监察委员会
经查,王志敏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犯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淅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志敏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