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丨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卧龙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24 09:08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察。2021年1月28日,巡察组向农业农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情况

局党组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各方面、全过程,把整改的过程和成效作为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从严从实做好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接到反馈意见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研究整改落实情况方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对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研究印发了《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贯彻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明确牵头领导、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形成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强化督促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列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对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作为“三农”工作牵头单位,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站在大局的角度,主动研究怎样把区委、政府重点任务分工中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乡镇景区开展了多次学习,并从乡村产业发展、粮食安全等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2)组织召开了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政策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行全面系统的部署。

(二)针对“组织学习不够,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没有系统组织对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思想和论述、上级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日常业务缺少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切入点,有多个科室负责同志反映本单位没有专题研究、安排、推进、督导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1)领导带头、以上率下,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上级相关政策方针、《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了学习;(2)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开新局、办实事,结合业务工作,认真落实好职责,在全局上下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针对“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缺失”的问题

1. 主动作为不够。2018年以来,没有以区委农办名义组织召开过乡村振兴工作专题会议,也未主动牵头各成员单位研究、推动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景区(街道)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粮食安全等乡村振兴重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 重安排,轻督导。2019年9月实施环境污染整治“秋风行动”百日会战以后,仅有一次行动开展情况通报,且通报中成绩讲得多,问题点的少。2020年3月安排的乡村振兴PPP项目,至巡察结束仍未确定规划设计公司。

整改落实情况:(1)全面开启了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联合城管局对全区各乡镇景区进行了督查暗访,督促问题整改。(2)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一区)前期手续、规划设计等均已完成。

3. 各项工作推进不均衡。2019年以来区委农办共发文36次中,关于改厕工作18次,而对于其他工作安排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实际,认真调研,拟定了《卧龙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和《卧龙区“十四五”乡村振兴及“三农”工作规划》,坚持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对粮食安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畜禽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机生产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对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规划部署。

(四)针对“机构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2019年3月机构改革至今,未严格落实 “三定方案”要求,11个科室人员一直未配备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对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调研,摸清了局属单位编制情况,并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激励干事创业氛围,树立先进典型,选拔德才兼备人员,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目前股室人员全部配备到位。

(五)针对“耕地非粮化,影响粮食安全”的问题。

发放耕地补贴的面积已从2018年的67. 25万亩下降至2020年的61. 92万亩,已逼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8.5万亩。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把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误报为619156.968亩。我们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以此为戒,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把关力度。同时,我们组织调查组深入乡镇景区进行调查核实,2020年全区15个乡镇(办事处)补贴面积实际为:659426.068亩。

六)针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训特色农业存在差距”的问题

在做大做强传统支柱产业,积极培育绿色高效产业方面,统筹规划不足,发展路线不够清晰。在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方面,缺少有效的引导和激励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了《卧龙区“十四五”乡村振兴及“三农”工作规划》,在产业发展上,指导全区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向绿色、优质、高效方向发展;召开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座谈会、能力提升培训会,就政策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等对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培训指导;争取了市级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奖励资金;出台了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激励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主体快速健康发展。

(七)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1.工程拖期。2020 年1月实施的2019年度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约定工期100天,而实际大部分标段8月份才陆续完工。

整改落实情况: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卧龙区克服新冠疫情、农作物生长等因素,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程序稳步推进,组织了3次观摩评比,对6个项目乡镇进行排序通报,要求各乡镇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时间节点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了建设任务。

2.建设内容不达标。部分标段存在修复旧井后作为新打井数量上报、栽种的苗木直径不够标准且实际数量与验收报告不符、把应施用于项目区的有机肥分发给村民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组织各乡镇对新井建设、旧井修复工作开展了调查核实,下一步对各标段加强管理,严格质量把关和工程管控。(2)针对“苗木标准不够”的问题,已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督促施工企业重新栽种了符合标准的苗木。(3)针对“项目区有机肥发放乱”的问题。组织调查组深入项目区进行了核实,要求所有有机肥严格按照要求发放给该年度项目区农户。

3.组织验收不严格。上述明显不达标的建设内容,在验收报告中均显示“合格”,自验收组成员缺少财政评审及专业技术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 对验收组和验收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要求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项目验收。建设项目前期预算经过财政评审,项目完工后,区审计局进行决算审计,按照验收要求,自验成员由乡镇、村组、监理参加,工程全部完成后,再由经过招标的第三方公司组织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参加进行全面验收。

4.违反招投标程序。存在涉嫌标的外泄及串标,同一名项目经理违规在多个标段任项目经理,招投标资料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对招投标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相关乡镇依法依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下一步将持续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八)针对“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流于形式。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到位,村民普遍反映不知道集体产权改革是什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有名无实。

整改落实情况:(1)对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对全区所有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乡镇,开展了“回头看”,督促乡镇(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干和相关负责同志,对群众开展走访调查;(2)召开了卧龙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会议,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卧龙区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制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优惠落实措施;(3)利用南阳日报、卧龙融媒等舆论媒体,宣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意义;(4)是针对我区实际,提出了九种发展模式: “资产经营型”、“资源利用型”、“经营带动型”、“服务创收型”、“抱团发展型”、“依托帮扶型”、“利益联结型”、“物业租赁型”、“资本运营型”,开阔思路,指导我区村集体经济发展。(5)争取并实施省级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我区对28个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帮扶,其中2021年争取到对9个试点村的扶持(每村投入50万元)。

2.土地确权“回头看”工作开展不扎实。2019年开展该工作以来,仅召开一次对接会,未进行系统的督导。目前部分土地确权证未向群众发放,再次遗留户未记录数据,也未建立相关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有关“分户、合户、变更家庭成员信息、证书丢失补办”等工作遗留问题,已向区政府提交《关于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变更等工作所需资金的申请报告》,现已批复,经过公开招标,北京中农信达公司已中标,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对于再次遗留户未记录数据问题,农户要求分户、合户、变更信息等有关事项,能够及时得到解决。(2)针对七里园大寨村部分确权证书未发放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乡镇全部发放到位。(3)针对“2019年开展该工作以来,仅召开一次对接会,未进行系统督导。”的问题。经核实,于2019年5月6日出台《卧龙区继续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宛龙农确权办【2019】1号; 2019年6月10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回头看”切实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宛龙农确权办【2019】10号;2019年9月9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纠错工作的通知》宛龙农确权办【2019】11号,并且在具体工作中,根据出现的不同情况,和各个标段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步工作安排和改进措施。(4)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信息核实变更工作的通知》精神,已完成招标工作,对土地确权基本农田进行变更,基本信息已经核定到每一户,基本农田信息变更公告已经张贴到每个自然村,涉及农户名单已经下发,证书正在回收和变更中。

(九)针对“农业执法少有作为”的问题

农业综合执法队2018年至今未办理一起案件。

整改落实情况:对局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培训,积极组织申领执法资格证件,捋顺工作职能,对辖区内农业领域强化执法监管,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执法案件。

(十)针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滞留”的问题

2017年以来在花生扬尘治理、土地确权、畜禽无害化处理、益农社等多个项目都存在项目款滞留、拨付不及时问题,部分资金被区财政收走。

整改落实情况:(1)经过与上级沟通对接,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花生扬尘治理工作,一是省、市没有下达实施方案,没有加装设备的标准和需要达到的效果的具体要求;二是在花生捡拾机上安装降尘设备需要有关鉴定部门出具鉴定证书,否则为自行改装,属违法行为;三是在花生脱壳机等设备上安装收尘设备属于违章建筑,有关部门及乡镇坚决杜绝这种做法。(2)针对土地确权项目资金遗留问题,我局已经向区政府打报告,申请拨付财政收走的遗留资金,按照合同规定,待一年以后拨付,此项报告已审批正在走支付程序。(3)关于益农社资金滞留问题,财政局已拨付收回的资金,全部用于益农社的建点、筹建、维护上。(4)2018和2019年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需要养殖场(户)提供的相关拨款凭证现已经收集完善,资金正在拨付。

(十一)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电话访问2018年以来26名购买农机的农户,全部反映不清楚相关政策。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要求,我区在潦河镇闫庄路口筹办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群众可以在服务大厅一次性完成补贴申请受理、现场核验机具、现场网上录入补贴申请信息等程序即可。(2)在大厅显著位置把补贴政策、补贴申请材料、补贴办理程序、补贴标准等公示出来,让群众明明白白办理,满意离开。(3)补贴工作人员岗位牌等明确标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能够按时、准确的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并严格遵守购机补贴工作纪律,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十二)针对“益农信息社重建轻管,作用发挥有限”的问题

2019年7月已建成验收的144家益农信息社,部分没有信息员、大门紧闭未启用、网站平台未运营。群众对益农信息社知晓度差。

整改落实情况:(1)没有信息员的信息社经农业农村局协调,由农信通公司经理、客服、运营中心、农信通技术人员现场培训和打电话指导等形式,经农信通专业人员现场调试指导,对部分站点进行了调换,站点已全部进行数据上报,并开始运行。(2)按照豫政办【2017】105号文件,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营,我局通过12316三农服务热线、信息服务平台等渠道,精准推送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政策法规、村务公开、就业等公益服务信息,协助开展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流转、农业综合执法等业务;开展信息进村入户便民服务;完善信息进村入户电子商务;完善信息进村入户培训体验服务,可通过手机APP查看、咨询、交流、学习。

(十三)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实施。据受训学员反映,培训内容过于基础、简单,且培训地点选址覆盖面小,收益人员有限。对培训费用开支监管不严格,存在大额开支无明细、凭证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培训费用开支监管不严格,存在大额开支无明细、凭证不规范等问题,区纪委监委对农业农村局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下一步,我们将规范财经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2)经核查,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200人,主要是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培训时间15天,补助标准3000元,第二年跟踪服务。我局安排区种子技术服务站所属5个区域站承担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五个区域站分别为:陆营培训40人,潦河培训40人,蒲山培训41人,安皋培训41人,谢庄培训38人。以上5个区域站符合省市对培训资质的要求。鉴于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共200人指标,每年不能重复培训,而且分布在全区15个乡镇(办),所以覆盖面小,收益人员有限。另外我局在安排培训内容时严格把关,争取让参加培训的学员听懂、学会、能用、见效。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建立完善的培训班管理制度,按班级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帐。

(十四)针对“人居环境专项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1.石桥、陆营、潦河等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村内垃圾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生活污水横流现象,靳岗、七里园、王村等乡镇(街道)与城区结合部位垃圾围城、围村问题突出。“环卫一体化”联动机制运行存在堵点、断点。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了2021年“迎新春”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开展了“一宅变四园”行动和2021年村庄清洁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方位的清洁整治。积极协调区城管局,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

2.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力。针对11月7日下发的“垃圾围城、围村”巡察建议书,统筹协调相关行业部门、乡镇不到位,至巡察结束靳岗水库附近的“垃圾山”仍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协同联合区城管局等部门对垃圾乱堆、污水横流现象进行了督查,并开展了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行动,协调水利部门、相关乡镇对靳岗水库附近的“垃圾山”进行了清运处理,同时水利部门出台了水库库域环境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了长效机制。

(十五)针对“对厕所改造项目监管不严”的问题

1.存在“数字改厕”问题。陆营等4个乡镇2019年厕所改造项目中,乡镇与施工队结算中显示的改厕数量、乡镇上报巡察组的数量与农业农村局统计的数量,均存在较大出入。

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乡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召开了4次农村户厕改造工作整改推进会,下发了《卧龙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景区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逐村逐户进行摸排整改,目前各乡镇景区正在入户摸排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推进。

2.改厕档案制作不规范。5个乡镇无一按照要求制作改厕户档。谢庄、陆营2个镇有多户,甚至百余户使用同一张改厕照片。

整改落实情况:对各乡镇景区的改厕户档进行了调查核实,按照《卧龙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对照上报名录,逐户进行核实,认真落实改厕一户一档要求,照片、资料规范、真实可靠,做到乡村两级有户档,区级有名录库,根据户厕整改进度,逐户完善改厕档案。区纪委监委已对涉及的乡镇主要领导作出纪律处分并责成及时整改。

3.个别厕所改造敷衍应付,不注重实效。陆营镇小营村李某、杨某2户厕所连墙都没有,仅便池埋在露天地里,也通过了厕改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财政支持的农村户厕开展了问题摸排整改,从厕屋、厕具、管网连接、化粪池等环节入手,在技术模式、改厕质量、管护机制、推进方式等方面严格对照,查找问题,区级每周进行督查,对于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督促各乡镇景区施工整改。

4.据群众反映,陆营镇有施工队向群众额外收取厕所改造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可以鼓励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参与户厕改造,经调查核实,陆营镇为加快改厕进度,提高村民参与户用厕所改造的积极性,鼓励农户以兑水泥、砖和沙形式广泛参与。下一步,在引导群众投资投劳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户厕改造。

(十六)针对“对养殖污染疏于监管,问题整改走形式”的问题

1.牧原养殖污染问题严重。位于安皋镇廖沟村的牧原一分场将污水排放至周边耕地的边沟中,污水浇灌后造成粮食减产,危害粮食安全。位于潦河镇大陈营的牧原第三分场,将污水直接排入沐垢河。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调查组对安皋牧原一分场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督促牧原一分场做好日常粪污处理设施监控管理,保障粪污设施正常运行,并且开展了种植户使用沼液浇灌农作物的技术培训,进行科学浇灌;推行种养结合、资源化利用,定期对企业开展畜牧业生态环保警示教育。下一步,将持续强化监管力度,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服务工作。

2.监管推诿扯皮,禁养区养殖污染死灰复燃。蒲山区域2019年已整治达标的养殖场有17家死灰复燃。此外,走访蒲山镇师杨庄村发现,有5家存在污染的养猪场在禁养区养殖场负面清单之内,村干部、养殖户反映“无人进行监管”。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蒲山区域2019年已整治达标的养殖场有17家死灰复燃”的问题,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2020年新划定禁养区方案,严禁搞“一刀切”,强化对禁养区规模以下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的巡检。(2)主动配合蒲山镇加大对师杨庄的养殖粪污资源利用的监督管理。对相关养殖场封堵外溢口,清除粪污,保证化粪池正常运行,并及时做好《畜牧法》《环保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其依法规范进行养殖。

3.涉嫌虚假整改。落实 2018 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访发现,清单中蒲山镇高庄村胡某等3家养猪场仍存在三防落实情况不到位、三级沉淀池未覆盖、晒粪场无阻挡墙等问题。在2019年环保专项巡察整改报告中反馈“潦河镇牧原二分场、三分场大量粪便通过暗管直排沐垢河”问题不属实,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整改落实情况:经区农业农村局与蒲山镇实地调查核实,胡某养猪场通过农用管网的方式将粪水经过三级沉淀池处理后排到附近林地,我局积极配合乡镇督促胡某等3家养猪场沉淀池加盖,均已整改到位。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针对“牧原二分场、三分场大量粪便通过暗管直排沐垢河”问题,我们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要求牧原二分场、三分场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猪生产,做好日常粪污处理工作,坚决防治粪污污染问题。

(十七)针对“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1.违规向无资质(证、照不齐)或资质不全的养殖企业审批通过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整改落实情况:经过认真核实对比,将相关养殖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土地证明等资质证件逐一对照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了项目资格。

2.验收审核程序不严谨。项目竣工验收表存在无验收时间、环评手续、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代码证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验收程序进行了整改规范,并完善了项目验收申请表的信息内容,做到了规范合规验收。

(十八)针对“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较多”的问题

存在建成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少(全区仅有1个),处理场拒收病死猪,导致收储站入库、转运处理不及时,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协助新建无害化处理厂完善办理了相关手续和工作机制,目前,该无害化处理厂已经投入运行,解决了收储站入库难、转运处理不及时的问题。(2)2018和2019年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需要养殖场(户)提供的相关拨款凭证现已经收集完善,资金正在拨付。

(十九)针对“秸秆禁烧工作有所懈怠”的问题

“蓝天卫士”系统形同虚设,对乡镇着火点通报考核不及时,群众随意焚烧秸秆现象频发。

整改落实情况:制订印发了《卧龙区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利用广播、宣传册、横幅、网络媒体等方式,在乡镇村及田间地头对秸秆禁烧危害进行了广泛宣传,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地块的责任制,全面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对蓝天卫士监控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组建专班,设置蓝天卫士系统监控专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规范值班记录制度及蓝天卫士报修维护制度,做到对发现的着火点及时发现,及时通报。

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加快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深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制度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稳步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7-83980511;电子邮箱:wlnyjbgs@163.com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