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31日至9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卧龙区委进行了巡视。11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立不牢,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19项)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共3项)
1、关于“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不重视,在清理纠正办公用房问题上,只限于开会部署,缺乏有效监督,抽查的单位中有部分单位办公用房不同程度超标,个别乡镇超标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委高度重视,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相关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责成镇党委和党政主要领导作出了书面检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同时,以案为警,以例为鉴,从以下方面全面整改。①组建了区委常委任组长的10个检查组,2017年9月4日至9日,对全区103个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单位办公用房进行督查和实地测量。经清查,确认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部整改到位。②2017年12月19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常态化管理的意见》,配置了卧龙区办公用房统一管理软件系统,把全区103家单位办公用房全部纳入了电子化管理,确保标本兼治,坚决防止反弹。
2、关于“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巡察不力。2015年以来,部署巡察任务时,未将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列入巡察范围进行巡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7年12月4日,召开区委巡察机构全体人员会议,传达省委巡视组巡视卧龙区的反馈意见。②区委巡察办完善有关措施,巡察机构在今后巡察、巡察回访、巡察“回头看”中,把办公用房问题列入重点巡察工作。2017年10月20日启动的六届区委第五轮巡察中,10个被巡察单位的办公用房已纳入巡察重要事项,经检查,确认无此类问题。③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基层巡察实际,完善巡察工作方案,提高巡察应发现问题覆盖面,增强巡察工作震慑力。
3、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巡视发现19个乡镇办事处普遍存在公务接待费超标,个别乡镇超标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专项检查。印发《全区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暨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项检查。②严肃问责处理。对19个乡镇街道景区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和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对“三公经费”超标严重的单位党政负责人给予党政纪处理。③建立长效机制。督促财政等部门健全“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堵塞漏洞。明确要求区审计局将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区纪委监委报告。④强化督促落实。下发《关于对全区“公务灶”制度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要求未完成“公务灶”整改任务的乡镇街道景区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经查,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担当不够(共5项)
4、关于“脱贫攻坚施策不精准,在落实中央、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牢牢扛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46名县处级干部全部分包乡镇和村,确定1352名区直机关干部为帮扶责任人,和乡村两级一起,合力脱贫攻坚。①健全工作机制。2017年4月份以来,先后制订了《卧龙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和《精准识别“零差错”方案》《精准帮扶“无遗漏”方案》《精准建档“无瑕疵”方案》《精准施策“有保障”方案》,有序推动各项部署的落地实施。②强化精准施策。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家庭状况,因户因人分类施策。通过采取到户增收、金融+合作社、公益性岗位、企业就业、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脱贫攻坚施策精准度和覆盖范围。③抓好持续巩固。在做好全区贫困户分步有序脱贫的同时,强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脱贫攻坚与区域发展的良性互动、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协调发展,持续抓好多渠道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真正实现和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2017年全区实现了397户1067人增收脱贫。按照总体工作部署,计划2018年底脱贫4900人,2019年底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5、关于“量身施策不精准、利用当地优势和特点进行产业扶贫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区情实际和不同贫困户的家庭状况,按照户户有措施、人人有保障的原则进行分类施策。①对贫困户中的五保户、孤寡户、无劳力户,采取入社分红、金融+合作社等形式,实现每年稳定增收。②以养殖、种植、小加工为主,对有发展意愿和产业基础的贫困户实施到户增收项目。③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道路管护等工作,科学设置乡村保洁、道路养护等公益岗位,吸纳有劳动能力不能离家的贫困户就近就业增收。④组织动员全区148家企业与148个村开展村企帮扶活动,通过就业技能培训、吸纳就业、企业公益岗位等方式,拓宽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⑤依托区内月季花卉和艾草加工两大优势特色产业,实行“基地+合作社+农户”帮扶,成立了艾草产业协会,支持艾草产业发展,对吸纳贫困户就业的企业进行扶持,促使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和灵活务工等方式增加收入,带动了贫困户持续增收。
6、关于“非法集资问题处理不妥当,以审批和管理权限不在本辖区为由,对属地管理应负的监管责任不敢担当,应对措施不力、处置能力不足,处理问题停留在稳控层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处置非法集资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推动各项任务落实。①细化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司法协同机制。成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的非法集资案件诉讼协调小组,协调案件的侦查、移送、起诉、审理等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辖区各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区委政法委召集区维稳办、区处非办、区法院、区检察院、辖区各公安分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司法协同重大事项、涉案资产处置等问题。三是对已立案案件落实双控责任。做到涉案人员打击到位、资产查封扣押处置到位,最大限度维护涉案群众的利益。②加大处置力度。一是加快公示登记,查清债权债务。已公示登记完毕的案件44起,正在进行登记7起,2018年3月底前剩余15起案件公示登记完毕。二是加快立案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查证确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蓄意诈骗的,及时移交立案查处,及时追赃控制。2017年新立案16起,累计立案35起,共抓获涉嫌非法集资涉案人员137人、网上追逃11人。其中:已结案1起、审结8起、正在起诉审理16起、准备起诉4起;公安机关正在侦查4起,开展前期调查和公示登记2起。三是及时兑付资金。共查封土地两宗、房产37处(套)、查扣汽车21辆、冻结现金520万元、股权600万元,追回息差550万元,现金300万元。同时查封了位于新密市的230亩土地,估价近5000万元,过户后即可公开拍卖,所得全部用于兑付。③完善长效机制。将2018年作为“处非”工作攻坚年,明确各案件时间节点和责任清单,力争2018年12月底前已立案案件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建立高效、协同的统一处置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严防新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同时,加大政策宣讲,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建立督查问效机制,对责任不落实引发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7、关于“房地产问题处理不妥当,房地产无序开发造成库存量大、烂尾楼多、有房无证、回迁户长期得不到安置、农民工工资拖欠严重等一系列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8年1月23日,召开了区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有关房地产整治问题,成立了区整顿规范提高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卧龙区整顿规范提高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工作方案》《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具体措施。1月24日,召开了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整治工作。①开展综合治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违法建设行为,杜绝发生新增“双违”行为;规范有序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加快安置房进度。目前,区、乡两级的巡查、举报制度已建立,定期开展巡查,接受问题线索举报。②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南阳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未办结项目分类处置意见》,区分正在办理手续、拆迁未完成、资金困难无法推进、违规无法办理手续、拒不配合整治无法推进等不同情况,配合市直部门对辖区内手续未办结房地产项目实施整治。稳妥解决房地产无序开发造成的一系列遗留问题,确保烂尾楼、有房无证等问题得以解决,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秩序。③积极化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和区规划、住建、人社、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动做好清欠工作。
8、关于“征地拆迁问题处理不妥当,2006年以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仍有部分未完成,部分村(居)民未回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进一步健全项目改造指挥部,区长总负责,明确成员单位,涉及的街道办事处参与,建立联动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协调推进征迁工作开展。②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按照上级关于中心城区城中村和旧城区改造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统一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征收政策和标准,规范有序地实施城中村(旧城区)改造工作。省委巡视以来,未完成的36.4万平方米安置房中,新建成32.48万平方米,完成89.2%,剩余未建3.92万平方米;已回迁安置2851户12432人,完成回迁人数的63.3%,尚有2056户7196人未回迁。2018年底,力争完成80%的回迁任务,2019年上半年全部完成。③建立长效机制。一方面,通过下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行政复议等途径,在依法征地拆迁的前提下,加快土地征收和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规范土地供应,强化规划监管,完善城中村(旧区)改造处置办法,对新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交足信誉保证金,具备实施条件后再审慎启动,避免该类问题的出现。
(三)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落实中央巡视“回头看”、九届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有的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进行整改,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使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目前,11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共11项)
9、关于“非法集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6条合并整改。
10、关于“征地拆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8条合并整改。
11、关于“公租房分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涉及卧龙区公租房有9栋,位于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已分配到位3栋;6栋主体已完工,道路、供水、排水、消防、高低压电力等设施已完工,基本达到了入住条件,由于消防、施工等未最终验收,尚不具备正式分配条件。目前,审计部门正在对项目进行审计,结束后,及时做好结算回收工作,并尽快完成分配任务。
12、关于“社区迁建安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各项目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依法依规加大征收工作力度,力促被征迁户早日实现回迁。目前边庄、检察院、西关文化村、陈铁岗、刘庄瓦房庄5个改造项目的征迁户已实现回迁、得到妥善安置,社区建设拆迁工作遗留问题已整改到位。
13、关于“光电产业集聚区企业环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园区项目环评情况进行排查督促整改,至2018年1月20日,巡视巡察反馈的园区企业,环评审批手续已全部完成。
14、关于“干部档案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卧龙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干部档案材料收集、鉴别、保密等工作,把好干部档案和档案材料“入口关”。②推进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配备1名专职档案管理员,落实专职专责;乡科级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已经完成。③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做到凡提必审。
15、关于“部分一把手长期一岗任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全区各单位一把手长期一岗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按照干部任职交流相关规定,已将此问题纳入卧龙区干部调整计划,待上级批准后统一调整,合理交流。
1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开展专项检查。印发《全区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暨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处理三个阶段,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项检查工作。②严肃问责处理。立行立改,对2016年区委换届以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乡镇街道景区、区直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依纪依规予以收缴。③建立长效机制。督促财政、审计等部门健全规范津补贴发放的相关规定,明确发放依据、标准、范围,堵塞漏洞。
17、关于“文山会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改进文风会风通知精神,修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合理控制发文,减少会议。①11月下旬以来,合并召开了全区十九大期间维稳安全信访工作表彰会、全区第五届拔尖人才表彰会等会议4次。②规范会议召开报批程序,规定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区委书记、区长批准,便于基层集中精力抓工作抓落实。③加大对区直各单位文风会风问题的督查检查,定期统计、通报各单位的会议、文件数量。
18、关于“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关于“三转”的要求,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再次梳理甄别,目前区纪委“三转”到位。②1月14日召开专题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落实区纪委监委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③由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7个检查组,查阅19个乡镇街道景区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会议记录,要求各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对纪(工)委落实“三转”情况进行了签字背书。同时明确要求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书记在班子分工中不得给纪(工)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检查结果已全部“三转”到位。④责成“三转”不到位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区委作出了深刻检查。
19、关于“大班额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乡中小学校新建步伐,力争通过三年努力,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至2017年12月31日,新建15年制学校1所,改扩建学校9所,今年可以全部投入使用。2018年,拟新建15年制学校1所,改扩建学校5所。2019年,拟改扩建学校6所。同时,发挥6个教育集团的优势,缩小城乡教育差别,努力解决“大班额”问题。
二、关于“党的建设不实,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13项)
(一)党建工作不主动(共4项)
20、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抓党建主动性不强,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没有加强‘五大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未真正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区委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①区委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六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卧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意见》,对党的五大建设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把区委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研究;于2018年1月14日召开了六届五次全会,常委会向全会报告2017年度工作和党建专题工作。②2018年1月初,下发了《关于向区委报送有关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基层党建工作有关要求,每半年或一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工作。全区91个党委(党组)向区委书面报告了2017年度整体工作情况。③2017年11月下旬以来,区委常委会4次研究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了群团工作;讨论通过了2017年度区委工作报告和抓党建工作报告,研究了统战工作和政法维稳等工作,对2018年党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④区委常委会坚持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17年组织区委中心组学习13次,其中报告会4次,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进行了深入学习研讨。⑤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考核。⑥认真落实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落实党建四季督查机制,确保党建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21、关于“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滞后,干部队伍存在动力不足、担当不够、拈轻怕重,满足于不出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中央建设“四个铁一般”干部队伍的要求,抓好各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四种意识”,做到“四个看齐”。省委巡视后,扎实开展了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宣传,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十九大精神7次。抽调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组成党的十九大精神区委宣讲团,开展百场集中宣讲活动;区属媒体开设了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专栏,报道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②印发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规定(试行)》,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通过建立保障机制,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③研究制订了《卧龙区乡科级干部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不作为、不会作为、不肯作为、懒政怠政等问题,予以明确处理意见,切实转变全区党员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
22、关于“对党员干部培训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相关规定,2018年1月,印发了《2018年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开展干部培训进行安排。①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分层分期组织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2017年11月15日,组织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离退休老干部进行培训。2018年1月8日起,分5期对全区乡科级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已进行两期。②加强日常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学习重要内容,保证每名党员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或40学时。2017年11月2日,对全区100余名基层党校教员进行培训,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日常教育。③健全督查落实机制。2018年1月起,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列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事项,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3、关于“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准确,参加测试的干部中存在概念不清、填报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全面加强对各级干部日常学习的管理,采取不定期测评、考试等方式,切实加强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掌握,提高干部队伍知识水平。①印发《卧龙区党员干部应知应会100题》《卧龙区基层党建工作应知应会100题》3000册,组织专题学习。②分层次进行党建知识学习测试。其中,2018年1月份,结合十九大精神乡科级干部第一期、第二期轮训,对乡科级干部进行了测试;结合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进行了测试;结合2017年度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全区乡科级干部进行了基层党建知识测试;已在2018年1月份“2017年四季度基层党建观摩评比”中,对基层党员干部进行现场问答测试。③下发了《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从制度上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有效落实。④建立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记录调阅抽查制度,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双重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二)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共3项)
24、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年龄结构偏大、学历结构偏低、内生动力不足,思想不够解放、致富和带富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党建扶贫工作,开展了区直单位党支部与所帮扶村党支部结对活动,促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加强驻村第一书记队伍管理,向乡镇党委反馈基层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工作开展。②加强对现职村支部书记的管理培训,2017年11月15日,举办了乡镇街道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全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共360余人参加培训。③对2013年以来返乡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复军人摸底登记,把有思路、有致富带富能力的,优先纳入党员发展对象,从长远着手,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④结合2018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区委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各村(社区)“两委”成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提出明确要求,进行调整优化。⑤对急需整治的软弱涣散村,采取选齐配强支部书记、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村“两委”班子教育等进行整改。
25、关于“党员管理松散。有的村外出党员达半数以上,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个别村支部书记长期在外经商,无法尽职尽责,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研究制订了《卧龙区外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通过在务工人员集中地外建党组织、选派指导员到流动党员务工地现场指导、定期电话联系通报情况、春节返乡组织学习等方式,加强流动党员管理。②建立《卧龙区外出流动党员信息登记》台账,准确掌握全区外出党员的地点、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组建党建微联盟,定期向外出党员推送十九大报告、新党章、党课课件等学习资料。③对在南阳本地的党员,要求其每月10号回村参加农村党日活动;对在外市外省的党员,通过党建微联盟加强学习。⑤对排查出长期在外的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由乡镇党委进行谈话,批评教育,现已全部返村工作。
26、关于“党费收缴不严格。有的党员党性意识不强,一年交纳一次党费,还有的个别单位以扣发工资的形式代交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对基层党员,特别是无职党员的党性观念、党员权利义务等知识教育培训,严格核定党费标准,执行党费缴纳日规定,做到按月足额缴纳。各乡镇街道景区建立流动党员微信联盟,网上及时交纳党费。②区委组织部、区直工委认真执行每季度抽查制度,对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实现年度检查全覆盖。结合2017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再次进行检查。③在全区进行自查整改,杜绝代扣党费、一次性交纳党费等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共2项)
27、关于“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认真。‘三严三实’谈心谈话记录用领导讲话稿或个人总结代替;个别乡镇用班子会或书记会代替党委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程序,扎实组织实施。制订了2017年度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安排意见,对全区党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将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区委组织部为每位县处级领导干部配备了谈心谈话专用记录本,要求各一级单位为每位乡科级干部配备了谈心谈话专用记录本。②统一发放党委(党组)会议记录薄,对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内容进行规范,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议;印制了“三会一课”专题记录本,发放到各基层党组织、党小组,确保活动记录规范有序。③建立党委(党组)会议记录调阅制度,每个季度对各乡镇党委、街道景区党工委和区直单位党组会议记录进行调阅检查。④对组织生活不规范的乡镇党委全区通报批评。同时,组织各乡镇街道景区和区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28、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层层递减,抓一抓学一学,催一催动一动,考一考背一背,学习教育未做到常态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学习培训。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培训。2018年1月9日起,举办全区乡科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已举办两期;2018年1月19日,举办了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②注重日常教育。坚持每月10号农村党员活动日、每月最后一周周五城区党员活动日制度,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宣讲十九大精神。③抓好党建知识测试。编印《党员干部应知应会100题》《基层党建工作应知应会100题》3000份,结合乡科级干部轮训和区直机关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就应知应会党建知识进行了测试。
(四)干部工作不规范(共4项)
29、关于“干部选用把关不严。在任用干部时,对选用干部的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坚持“凡提四必”。结合监察委派驻纪检组长,做到了对拟提拔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进行确认。②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切实做到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一律不考虑、不经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一律不研究、得不到多数群众认可及联审有问题的一律不使用。③坚持落实好基层党组织对提拔重用干部廉洁把关签字背书制度。④对个案涉及的干部,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已免去其职务。
30、关于“领导干部漏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制度规定,强化乡科级干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从2018年起,选拔任用干部严格落实“凡提必核”,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或者其他问题的,严格按照“两项法规”的要求严肃处理。②印制“两项法规”有关内容和《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参考案例选编》,发放至每名乡科级干部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增强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责任感和自觉性。③结合乡科级干部轮训班,对乡科级干部进行了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知识测试。
31、关于“对于漏报瞒报人员以逐一约谈和责令如实补报的方式进行处理,要求过于宽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干部调整中发现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问题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警示约谈,并开展了学习“两项法规”培训。按照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2018年1月1日起,对于仍出现漏报、瞒报的,将按中央“两项法规”严肃处理。
32、关于“干部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抓好学历认证工作,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先后4次下发乡科级干部学历认证通知,进行督查核实。无合理原因逾期未交的,取消相关学历资格。②对涉及的干部档案进行专审调查认证。其中,对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填写不准确的干部进行了审核认证;对档案年龄填写不准确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审核认证。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11项)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共5项)
33、关于“责任意识不强,部署谋划和督促落实从严治党力度不够,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鲜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强化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职能,对全区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2017年11月17日,向南阳市委报告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②按照《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的要求,2018年1月22日,各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24日,各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书记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述责述廉。1月24日,组成15个考核组对各单位2017年度理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③探索完善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机制,推进《区纪委加强对区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
3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安排部署不够,对重点人重点岗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2017年11月以来,区委常委会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7年12月以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7次;2018年1月9日,区委书记、区长结合在首批学习十九大精神轮训班上的辅导,分别对乡科级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教育。②建立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职责权限、廉洁风险点事项清单,定期发送廉洁从政提醒信息,做到警钟长鸣。③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审核制度,建立审核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报告事项真实性的审核。④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纪检监察问题线索受理渠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35、关于“对巡察工作不重视,巡察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制定巡察人员招聘方案,按照上级有关工作安排,待区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并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6、关于“巡察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对应由区财政承担的巡察费用已全部退回。②减轻被巡查单位的负担,区财政统一为区巡察办购置了办公设备,配备到区委五个巡察组,既减轻了被巡察单位的负担,又避免了浪费。③从2018年开始,把由区级财政承担巡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37、关于“‘以案促改’行动迟缓,贯彻上级精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敏锐性和执行力,确保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在卧龙区贯彻落实,落地生根。2017年10月30日以来,区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区委中心组学习、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区委全会等会议17次,在第一时间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四风”的批示、省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省市监察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等进行传达学习,确保上级精神迅速贯彻落实。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严格(共4项)
38、关于“‘四种形态’运用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通过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等规定,提高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和运用水平。②印发关于进一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通知,引导执纪审查人员加大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和组织处理的力度。③要求执纪审查人员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中关于对组织处理的规定,依纪依规及时作出组织处理,从政治、法纪、社会三个效果方面,综合考量、严格把握“四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
39、关于“‘三转’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办事处‘三转’仍未到位,存在明转暗不转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同第18条合并整改。
40、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区纪委查处大案少,层次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十九大精神要求,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②下发全区执纪审查工作要点,盯紧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同时加大对违纪村(社区)干部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在城乡低保、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中的腐败问题。③配齐配强执纪审查队伍,撤销原有的7个纪检监察室,整合区检察院15名转隶人员成立5个审查调查室、5个执纪监督室,保证人员力量向执纪审查一线倾斜。④按照上级安排,启动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区直单位派驻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区纪委派出机构对区直单位监督不力等问题。⑤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全区处置问题线索148件,同比增长42.3%。
41、关于“处理案件存在宽松软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执纪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审理要求,规范执纪审理工作,依纪依规、按照程序作出处理。
(三)重点领域监管缺失(共2项)
4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招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根据双创工作需要,全区需要修建背街小巷道路92条,因每条道路的预算均不超过50万元,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所以没有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委托相关单位和公司进行了施工修建。②2017年12月,对涉及的道路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负责性的验收报告。③对92条道路进行了审计。④根据审计和验收结果,近期拟据实拨付给施工单位。⑤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
43、关于“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标文件规定,未交履约保证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立行立改,已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足额进行了收缴。②建立长效机制,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对此类问题进一步明确,违反规定的严格责任追究。
总之,经过两个月的全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目前,43个整改事项中,还有8项正在持续整改。对于正在整改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区委将紧盯不放,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所有整改事项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区委将持续聚焦“‘四个意识’树立不牢、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党的建设不实、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管党治党不严,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3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坚持边整改边查摆、边整改边提升,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坚决防止问题查而复来、纠而复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7—63310699;邮政信箱:南阳市七一路161号卧龙区委督查室;电子邮箱:wolongducha 163.com。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