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反馈”丨区委巡察组集中反馈六届区委第二十轮巡察情况
来源: 卧龙区       发布时间:2021-08-16 09:08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628日至29日,六届区委第二十轮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区检察院、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区残联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区委第三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向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区委巡察办主要领导出席反馈会,并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巡察期间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现将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区检察院存在的主要问题:司法体制改革不彻底,机关中层调整不到位,人才队伍结构不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力量不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履行存在短板,部分业务开展不均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工作纪律、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机关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南阳光电产业聚集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扎实,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工作思路不够开阔,落实工作部署有差距;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仍有发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区残联存在的主要问题: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牢;服务残疾人不精准,对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谋划不足,对推动疑难问题的解决不力,“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不到位,基层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区民政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不紧密,补齐短板、举一反三不够;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对党建工作抓的不牢不实;对解决疑难问题缺乏方法措施,“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巡察新发现个别二级单位作风纪律落实不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因历史遗留存在信访比较突出问题。

区城管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巡察整改工作不够持续,存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在党建工作和制度建设整改上标准不高;对党建和廉政工作的指导督导缺位,环卫站和城管大队两个总支没有按时换届,支部生活开展不规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差距,执行财务报销和小额现金处罚不严格。巡察新发现存在第一议题制度未得到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文件学习不到位等问题。

区住建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和财务问题整改用力不够;部分整改事项标准不高,不够深入细致;在制度建设上缺乏长效性,部分反馈问题没有举一反三、进行深层次的整改;在“三会一课”、财务管理、危房改造和反腐倡廉教育等方面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新发现存在班子会代替党组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充分、党费收缴不规范等情况。

区文广旅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未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巡察新发现存在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开展党性教育不扎实、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等问题;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

区交通运输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不突出,抓“关键少数”不力,日常监督提醒不够;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存在酒驾、公车私用等问题;监督检查考核机制不健全,对全系统存在的农路工程建设、行政许可证办理、行政执法等风险点管控不力。巡察新发现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机构改革不到位,单位内部管理松懈、系统内多人长期病事假、变相停薪留职,对系统内履职尽责情况管理监督不到位,执法局执法不严谨不到位、以罚代管等问题。

区司法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巡察整改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党建方面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活动开展不充分;对政治和思想工作抓的不紧不实,对下属非公支部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指导检查少;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巡察新发现存在履行病事假手续不严格、系统内有人长期请病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