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卧龙区七里园乡卫生院农合办原主任方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方辉身为中共党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卧龙区纪委常委会2019年4月22日研究决定,给予方辉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卧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2019年7月5日研究决定,给予方辉政务开除处分。
中共卧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卧龙区监察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宛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卧龙区七里园乡卫生院农合办原主任方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方辉身为中共党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个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卧龙区纪委常委会2019年4月22日研究决定,给予方辉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卧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2019年7月5日研究决定,给予方辉政务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