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告
来源: 卧龙区       发布时间:2020-11-07 15:11 
  

为进一步严肃选风选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环境,现将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要求通告如下:

一、省纪委监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六做到、六严禁”纪律要求:

一是做到依法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随意简化更改程序步骤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

二是做到有组织选举,严禁候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利用宗教、宗族、家族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

三是做到有序竞选,严禁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等实施拉票、贿选,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参选人说情、打招呼,对村(社区)“两委”换届施加影响和干扰;

四是做到公平竞选,严禁用诬告陷害、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候选人进行恶意中伤,对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五是做到严守村务管理规定,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向候选人、当选人员索要钱财、吃请,或违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等;

六是做到及时交接,严禁离任后继续研究决定、审批村(居)务党务事项或者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居)务等。

二、市纪委监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十条禁令”纪律要求:

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贿选、欺骗、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党员群众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撕毁他人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侮辱选举工作人员;

3、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势力、黑恶势力、境外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和其他势力,妨碍换届选举工作;

4、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小)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5、严禁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6、严禁对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7、严禁在换届选举前突击发(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助、津贴、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违规调度资金、转移资产,以及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分户、迁移户籍;

8、严禁擅自指定、委派、撤换、调整、变更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村党组织、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9、严禁换届后不交接账本,不交档案、不交资产,不交事务,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

10、严禁机关党员干部干扰换届选举工作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踊跃监督,对于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区纪委监委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举报电话:0377-12388 0377-63310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