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宛城区       发布时间:2021-05-25 18: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宛城区环保局等13个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31日,巡察组向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收到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区环保局情况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2个方面问题虚心接受,区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主要是日常工作中对这些问题重视不够,对政策研究得不深不透,对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不够严格,导致这些问题的发生,教训深刻。通过学习,局党组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迅速部署,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区环境保护局党组迅速研究出台了《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2个方面问题细化为8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实施、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区环保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区环保局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区环保局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扛的不牢

1.关于学习贯彻不到位,思想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系列会议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的涉农思想与精神。

(2)完善党组制度,健全支部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好学习计划,党组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学习与研究次数。

(3)党组主动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学习和研究,对乡村振兴工作既要主动学习,领会政策,落实好上级各项部署,更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发挥好牵头及参谋作用。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要负起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谋划党建的各项工作,按照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贯彻。局党组及时调整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主抓党建及乡村振兴工作副职,杜绝乡村振兴工作棚架及无上报工作进展的情况发生。

(2)认真制定每年党建及乡村振兴工作计划,把党建及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建业务两手抓,一岗双责都过硬的要求,无论是制定目标任务还是落实各项要求,都把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要点,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局党组经常研究党建、污染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树立“抓党建就是抓改革方向”的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党组工作的首要工作议程。按照《党组工作条例》,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做好专题会议学习记录,认真贯彻学习研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

3.关于积极担当作为不够,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每年度的污染防治方案中重点项目工作,是改善乡镇镇区地表水质的重要抓手。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宛城分局主动协调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帮助五个乡镇办理环评手续。截至3月20日,日处理500吨以下的汉冢乡、金华镇、黄台岗镇、高庙镇4家500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厂已办理环评备案手续,关于红泥湾镇污水处理厂相关手续,红泥湾镇政府、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正在积极协调办理中,待5月份土地性质调规后,即可办理。

(2)依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乡镇污水处理厂在正常运行后按照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4.关于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之一,在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宛城区涉及10个行政村,内容涉及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畜禽养殖粪污的综合利用及饮用水供水安全合格四项指标,涉及环保、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疾病防控等部门,由环保部门牵头。

(1)针对金华镇来唐营村未完成整治任务,已立行立改,金华镇政府按照农村综合整治方案的要求,设计建设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大三格+氧化塘设施,按照连片收集,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个别户具备改厕条件的已采用双翁设施户改;1家畜禽养殖场粪污建设了规范的储粪池,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的措施,与周边种植户签订了粪污消纳协议。

(2)区环保局于2021年2月底,将按照市攻坚办的要求,由区攻坚办组织环保、住建、水利、农业农村及疾病防控部门,组成现场核查组,对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所有村庄进行全面现场核查打分,对核查出的问题建立了台账,通过污染防治攻坚办及时反馈给乡镇政府,在部门指导下要求4月5日前整改完毕。同时,针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举一反三,核查范围延伸到2018、2019的整治村庄。目前已整改完成,且已通过市级组织的抽查验收。

(二)履行职能不到位,工作责任缺失

1.关于部门牵头、监管、配合、服务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增强全局意识。作为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党组要避免单打独斗现象发生,局党组要对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整体思考谋划,还要研究制定全区污染防治总体规划,全面准确掌握全区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时向区攻坚办提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的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提出解决问题的机制建议,协调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强化同其他部门协调沟通,通过区委政府文件明确各自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职责,使全区有关部门自觉形成联动机制,督促合力机制形成并发挥作用。

(2)针对地表水超标,10月28日接到巡察组《情况说明通知书》后,宛城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会上专题研究了小清河、小黄河、涧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红泥湾镇、高庙镇、茶庵乡、汉冢乡、金华镇等重点河流涉及乡镇和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等水污染防治重要涉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通报了全省主要河流的水质达标情况。相关乡镇就小清河、小黄河、涧河水污染现状,查找了原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要求:①全面清河,溯源排查。清理河道内的秸秆、杂物、垃圾,封堵各种排污口,严厉打击直排现象。②污水处理厂要及时运营。③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实现生态补水常态化。④水质监测常态化。对入境接壤处、监测断面处进行水质监测,及时发现、整改问题。⑤建立长效巡河机制,及时报告、解决水污染问题。

2020年9月29日,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断面进行取样分析,通过数据显示,3个断面化学需氧量均超标,分别为1.45倍、1.05倍、1.65倍;总磷涧河李营桥断面超1.1倍。数据分析研判,原因为乡镇已开始沿河整治,部分河段清淤,搅动河床底泥所致。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后,区委也高度重视,区委再次召开区域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对排查出的问题现场解决,同时拿出几项新的举措,掀起新一轮的水污染整治高潮。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辖区河流地表水质得到提升,2020年10、11、12月均稳定达标。

2. 关于与其他部门及乡镇配合联动不到位,长效机制未建立,安全饮水供水站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通过安排人员深入辖区内企业、学校、社区、机关等地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南阳市白河水系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饮水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为进一步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通过发放宣传页,向学生、群众讲解水源保护知识,同时认真倾听群众对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见及建议,对他们提出的环保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积极宣传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

(2)安排执法人员对安全饮用水站附近进行排查,特别是50米一级保护区内重点管理。联合乡镇、村级人员对饮用水站周边的垃圾、养殖残留物进行清理,进一步确保饮用水站周边的环境安全。

3.关于指导乡镇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对高庙镇郭厂村湿地系统进行调查核实,湿地植物已经种植,4月将露芽发挥湿地系统作用。加强对农村养殖户的管理,目前,高庙镇小石碑村养殖户污染监管已到位。

(2)强学海养殖场已经取缔,同时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各乡镇养殖业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养殖业污染排放等问题。

(3)党组认真履行职责,克服畏难情绪,发挥统一监管职责,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乡镇政府沟通,加强联合执法,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得以解决。

4.关于行政执法、依法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宛城区环保局对南阳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已于2020年9月28日立案查处,对其进行了伍万陆仟肆佰元的处罚,并要求其办理环评手续,配建封闭生产车间,配建密闭原料库,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宛城区环保局加强了现场检查,严禁违法生产,经宛城区环保局督促指导,该企业已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送审版,区局已于2月26日审批该项目。路通公司路用材料生产项目于2021年3月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21年1月至今未生产,设备正在调试,准备建设车间大棚,最终实现生产车间、原料库全密闭,经验收合格并申办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2)对宛城区刘改明艾制品加工厂,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对生产车间实施全密闭,加高排气筒高度至15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现该厂加强了车间密闭措施,实现生产车间全密闭,排气筒已加高至15米,另增设了一组脉冲一体除尘机,对粉尘进行有效收集处理。该企业属小微企业,长期停产,经责令后能及时改正,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局案审组研究决定免于处罚。

(3)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执法,举一反三,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快、准、狠地处理、处置违法行为,提高各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宛城区环保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管党,助推乡村振兴,做好生态环境服务。

(一)持续树牢“四个意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区环保局党组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生态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建党100周年”等活动,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把行之有效的实践创新成果提升为制度、固化为机制,确保巡察过后,整改不停步、推进不放松,把整改成效切实体现到提升人居环境与实现乡村振兴上,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8538998198,0377-63077566;电子邮箱:wcqhbjbgs@163.com。

  

 

                        中共南阳市宛城区环境保护局党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