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唐河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唐河县       发布时间:2020-11-02 16: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5日至9月24日,市委第巡察组对水利局进行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并于2019年112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对此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分工,以上率下,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件一件地落实,扎实推动巡察问题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把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11个,制定整改措施21条,截止目前,已整改9个,2个正在积极推进,整改率81.8%。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下发了《生态环境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11个方面问题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分解到人,确保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我局把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列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抓实整改工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列入规划,分期分批解决。同时,实施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整改通报的跟踪办理整改工作机制。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划分、明确时限、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没完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具体负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局坚持举一反三,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县水利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的新动力,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管理通过整改工作,推进各项水利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采取切实措施逐条逐项整改落实

    各责任领导、各责任股室和责任单位按照职责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采取切实的措施逐条逐项落实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深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力,2018年至2019年8月党组会议记录未见专项学习痕迹,平时以干部职工自学为主,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没有完全扼制违法盗采河砂、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及学习计划。一是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列入到了机关年度的学习计划中。二是建立了党组水生态环境专题研判会议制度,并认真执行,长期坚持。

(二)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职责落实不力

2.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巡河过程中走马观花,巡河频次少、质量低,未能发现突出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对基层履职不到位的河长,没有及时进行问责建议,造成河长制工作“上热下冷”。

整改情况一是智慧河长监控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智能巡河。二是河长制办公室按照《唐河县河长制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巡河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对于履职不到位的,将严格依据《唐河县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责。

3.排污口监管缺失,部门监管职责不清。机构改革后存在相互推诿,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巡察期间反馈的15个排污口整治工作,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后水利局将严格按照职能认真履行好行业职责。

(三)“三管三必须”、部门监管责任制落实不力

4.国有采砂场及临时堆砂点环保措施不到位,唐河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现有采砂作业点58个,部分作业点覆盖不到位、喷淋设备作用没完全发挥作用。

整改情况:国有砂石公司对所属采砂场,堆体全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进行了全方位的覆盖,增加了喷淋设施,并建立了定期巡查制度长期坚持,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5.公共供水管网内自备井封停不彻底,2017年县政府办下发了《唐河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封井实施方案》,仅对区域内的大口井进行了封停,仍有29座自备井未按要求封停。

整改情况: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井已全部完成封停。

6.畜牧养殖场存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现象,全县畜牧养殖场363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仅有55个,占比15.15%,办证率低,造成管理失控。

整改情况:畜牧养殖场取水许可证办理已在电视台进行公告,有序推进中。

7.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进展缓慢,涉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仅核查上报8个,剩余15个未上报。

整改情况:长江流域取水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已完成10个乡镇,按照上级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核查登记任务。

8.地下水监控监测不到位,缺少对全县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规划,监控监测点不足,技术支撑不细,导致局部地下水资源状况不明晰。

整改情况:水资源保护规划已初步完成;增加地下水监测点的申请已上报,待审批。

(四)投入不足,项目建设滞后

9.基础河长制工作薄弱,各级河长制工作中没有做到专职专人专责,特别是在乡村两级河长工作中尤为突出。县乡河长办工作人员及村级三员均为借调或兼职人员,村级三员中只有少数部分为脱贫攻坚公益性岗位,其余都由村组干部兼职,造成巡河工作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县河长制办公室已向县委县政府申请解决经费和人员编制。二是制定完善了村级“三员”管理制度。

10.“千村万塘”综合治理工程主要投资渠道为财政奖补、社会投资,乡镇配套资金跟不上,致使该项目标准低、水生态治理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县委政府已把“千村万塘”整治工作纳入到整村推进项目中。

(五)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形成,执法失之于软

11.全县砂石资源管理没有形成强大合力,河道外囤砂管理职责不明晰,部门间推诿扯皮,盘查外运砂石车辆机制不健全,非法收售采砂渠道没有堵死,加上执法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执法失之于软,依法打击、联合打击的高压震慑力没有显现,造成“蚂蚁搬家式”的非法盗采现象多发、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县水政监察大队按照职责持续开展全天24小时不间断执法。二是制定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雷霆行动方案,并严格执行。三是及时与乡镇配合,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案事件。

三、下步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水利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水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事事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或年底前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协调调度,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完善的整改项目,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预防制度体系,让整改成果成为移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始终盯住待落实的事、存在的矛盾问题,切实做到督到点子上,查到要害处,督则必办,办则必果,从而进一步严明纪律,真正做到挺纪在前,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县水利系统得到坚决落实,为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唐河县水利局党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