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协审机制 严把案件质量关
来源: 唐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       发布时间:2022-05-12 11:05 
  

“这是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典型案件,是违反廉洁纪律,而非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在唐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室务会上,在对乡镇纪委查办的一起案件进行协审时,审理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案件的定性问题。

为提高基层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案件审理工作,唐河县纪委监委建立“乡案县协审”机制,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协审,加强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实行“乡案县协审”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要求乡镇纪委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对案件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审理室指定两人专门负责审核把关,明确一人为主审,在15日内审核完毕,填写《备案协审案件审查意见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向乡镇纪委反馈。同时,办法明确县直单位党组织所属的机关纪委查办的案件参照“乡案县协审”工作机制进行协审,确保案件质量。

此外,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抽查、集中评查等方式,动态监管案件质量,将案件协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做到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召开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反馈评查结果、深入剖析个性和共性问题,确保协审机制真正发挥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

去年6月份以来,先后对115件案件进行协审,发现案件文书、程序、证据等方面问题65个,提出补充意见78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乡镇纪委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文书格式、程序规范、定性量纪等方面时有瑕疵,案件质量难以保障。‘乡案县协审’机制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规范完善协审程序,严格工作要求,严把基层案件质量关,以案件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