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 桐柏县       发布时间:2020-05-26 17:05 
  

中共桐柏县纪委 桐柏县监委

关于印发《全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纪(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全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桐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桐柏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全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全面治理我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基金收支,保障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三不”统筹联动、一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有解思维,部门联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种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深入治理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全面查堵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漏洞,及时化解医保基金支付风险,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序规范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治理步骤

集中治理从2020年5月开始,12月底结束;集中治理结束后转为常态工作,由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治理。

三、治理重点

全县医保领域各单位和工作人员,重点是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使用职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作风方面。聚焦欺诈骗保乱象,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紧盯诱导参保人住院、未执行药品耗材零差价、串换药品、违规收费、虚假收费、虚增项目、过度医疗等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深入治理背后的贯彻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不力,工作态度不坚决,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作风问题。

(二)履行职责方面。聚焦监管职能缺位,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职责,对关键环节、重点机构监管不严;审查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监督检查不严格、履约检查不到位;对涉及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执法不严、处罚不力,以协议管理代替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不力等问题,严查背后的失职失责问题。

(三)遵纪守法方面。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收受医药机构和患者礼品礼金,索贿受贿、搞权钱交易,监守自盗、内外勾结,侵吞挥霍医保资金等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贪污腐败问题;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欺诈骗保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查找问题,集中统一办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级设立医保领域专项治理举报专线、来信举报、网上信访等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认真开展信访举报受理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督促医保部门落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落实奖励措施,增强群众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对巡视巡察、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渠道发现的医保领域问题,已经查处的涉及医保领域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归集问题线索,加强研判处置。成立专班,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飞行检查等方式集中收集问题线索,统一分析研判,统一建立台账,统一查办督办,明确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对账销号、跟踪问效。

(二)严肃查处案件,形成高压震慑。采取提级查处等方式,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公安机关、医保等部门精干力量,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查处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统一把关,确保查处标准统一、尺度一致。对行政案件移交医保和有关行政部门办理;对欺诈骗保等刑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对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案件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实行交叉领域联动执法、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线索快速移送等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纪检监察衔接协作机制,构建反应迅速、衔接高效、协同并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合优势力量,集中查处一批医保领域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责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曝光一批侵害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督促职能部门查处一批欺诈骗保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以案促改,提升监管质效。对医保领域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坚持一案一整改,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同步开展以案促改,吸取教训,剖析根源,加强监管。既要狠抓“当下改”,及时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久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巩固治理成果,实施源头治理、规范治理,切实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督促卫健、医保等部门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加强对系统内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构建“三不”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严格督导督查,确保治理成效。建立完善督导督查机制,对治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扎实的督导督办推动全县治理工作协同高效开展。紧盯重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集中会诊、实地督导等措施,严格督查督办,对查办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的,倒查责任。实行治理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全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县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建立职责清单;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治理方案,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要求,规范运作。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严格依纪依法开展治理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治理工作总体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主动作为,严查深挖,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中收到的问题线索由县治理办统一报市治理办统一收集管理、统一研判处置、统一组织查处;对专项治理中收缴、暂扣的违纪违规违法款项统一交由市治理办保管。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大对医保政策和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基金安全。要协调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集中宣传专项治理的目标、措施、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总结,确保实效。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各相关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边总结,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集中治理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及时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全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全县医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明雪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副组长:刘 新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贺修胜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王广武 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冰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东方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杨林泉 县卫健委副主任科员

     余广海 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王宗兵 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 蕴 县财政局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李玉峰 县医保局副局长

     刘 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洋 县人社局副局长

     余 涛 县医保中心主任

     王 凯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杨普华 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负责人

     梁志广 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赵兴合 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齐哲伟 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新忠 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