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桐柏县       发布时间:2020-04-18 16:04 
  

中共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20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委员会

2020417

 

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

2020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淳、家风好的社会氛围,经委机关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桐柏县纪委监委机关2020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意见》部署,按照委主要领导在委机关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素质,倡导文明新风

二、活动对象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居住地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每个支部推荐4个家庭每个家庭推荐时附相关事迹。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乔梁担任组长,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机关宣传部。

五、评选步骤评选

评选表彰活动分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三个阶段。

    (一)基层推荐。以寻找“文明家庭”活动为抓手,采取支部推荐的方式,广泛在机关开展文明家庭推荐活动,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的优良传承。

    (二)民主测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委机关民主评议,每个支部确定4个参评家庭名单,测评产生。

)审核公示。文明家庭产生后,组织部对测评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委机关宣传栏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纪违法;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表彰宣传。文明家庭名单经委机关2020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5月底对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宣传文明之风

六、活动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委机关全员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机关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支部要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以最大限度扩大参与率和活动影响力为目标,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