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纪委监委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
来源: 桐柏县       发布时间:2022-02-16 10:02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群众获得感和企业满意度,根据《南阳市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观念能力作风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桐柏县纪委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不”事项提级管理是指在接待群众、企业、部门或基层单位等服务对象时,要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至少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有效推动事项办理,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事有答复。 

第二条  “不”事项提级管理受理范围:

1“办不成事”问题受理平台受理范围内的问题;

2、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

3、来信来访事项;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面对服务对象的诉求,要强化服务意识,全程跟踪办理,逐级管理和审批说“不”事项,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不”。被请示人要积极协调、跟踪督办,力争让问题在本级解决,减少问题上交,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构建“首问责任人-站所办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

第四条 对属于县纪委监委说“不”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一律不得直接说“不”,并按下列四种情形分类处理:

(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符合规定且手续齐全的,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或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的按规定时限予以办理;符合规定但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不符合规定的,应明确告知办成的条件、要求和依据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及时引导转交至具体承办人员,该承办人员承接首问责任。承办人员暂时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服务对象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并负责转交给承办人员。承办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确因法律、政策不允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3个工作日内对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讲明办不成的原因。电话回复时要做好记录。

第五条 不属于县纪委监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并移交至该事项主管部门。其中,书面申请的事项,经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出具转办函,引导服务对象持转办函至有关单位办理,移交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口头咨询的事项,应告知该事项主管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及电话,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对于拟说“不”的事项,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办理:

(一)首问责任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部室负责人审批;

(二)部室负责人综合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领导审批;

(三)分管领导审核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不能办的,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

(四)主要领导最后审定。对于能办的或克服困难能办的事,主动努力去办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负责人将说“不”理由及说“行”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

第七条 强化规矩意识,树立整体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加强横向协调和团结协作,破除本位主义,禁止推诿扯皮。部室负责人对首问责任人执行首问负责和落实说“不”提级管理制度负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检查督促责任,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第八条 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纪委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办公室督查监控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第一次给予相关部室通报批评,扣减年底考评相应绩效分数,责令直接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对部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第二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和部室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予以约谈;第三次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部室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九条  其他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接待群众企业咨询或反映问题时,在被询问或承办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在部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即为部室负责人。要强化服务意识,全程跟踪办理,构建“首问责任人--站所办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桐柏县纪委监委四级责任链条

责任人名单

 

一、办不成事问题受理平台受理群众反映问题

涉及部室:第三监督检查室

首问责任人:罗睿

科室负责人:李保学

分管领导:李辉

主要领导:郭广全

二、来信信访反映问题

涉及部室:信访办

首问责任人:沈林

科室负责人:江定辽

分管领导:陈伟峰

主要领导:郭广全

三、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

涉及部室:办公室

首问责任人:郑蹊

科室负责人:郭亮

分管领导:罗士长

主要领导:郭广全

 

 

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桐柏县纪委监委不得直接说“不”事项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