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方略 为推进新时代桐柏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 桐柏县       发布时间:2020-04-02 17:04 
  

——在中共桐柏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日)

杨明雪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桐柏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总结我县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任务。

刚才,莫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围绕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生态富强和谐美丽桐柏提供坚强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目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正风肃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对标对表,坚持稳中求进、依规依纪依法、忠诚履职、创优争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为我县脱贫摘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落实“两个维护”坚决有力县纪委常委会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第一重要议题,长期坚持,开展各类专题和理论学习,切实增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带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盯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工作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扶贫、生态环境、人防系统等6个领域专项治理,突出政治监督和专项检查,从政治视角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按照中央坚持两手抓、夺取双胜利的要求,把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疫情防控,加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被市委组织部评为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查处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1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11人。落实《十二届桐柏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巡察与巡察回访、联动巡察与延伸巡察并重,2019年完成四轮常规巡察和一轮巡察“回头看”,覆盖20个县直单位和84个村居,发现问题2160个,移交问题线索249件;同步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巡察发现问题已整改1973项,整改率达到91.3%,有效提升了巡察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日常监督实效明显始终把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宛城区“4.25”事件为鉴,召开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大排查,集中查摆、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畅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开展公款吃喝、滥发奖金补贴、“天价烟”“定制酒”背后“四风”问题等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1起,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70人。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采取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指导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谈话函询89件,廉政审核1269人次,作出纪检监察建议48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5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52人次,占63.0%;第二种形态158人次,占28.2%;第三种形态20人次,占3.6%;第四种形态29人次,占5.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上持续发力,共处置问题线索95起,立案14起,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82人,进一步推动了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党组织主动履行主体责任。

(三)维护群众利益持续作为。围绕服务保障我县“脱贫摘帽年”,聚焦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为主要抓手,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加大扶贫领域专项检查和问题线索查办力度,处理处分159人,率先在全省14个拟脱贫县中实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清零”,在全市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中综合排名第二,有力保障了我县脱贫摘帽。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通过县纪委班子成员联点包案、部门联动、逐案筛查、案件复核等举措,推动“打伞”与“扫黑”同频共振,处置问题线索38个,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8人。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加强县乡两级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和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受理业务内信访举报356件次,同比下降64.6%;开展重复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治理,坚决打击缠访闹访行为,信访举报总量和重复访明显下降,列入省纪委台账的26起重复访举报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三不”一体综合效应显现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一手抓惩治挽救、一手抓教育预防,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持续发挥“清风桐柏”微博微信等网络宣传阵地作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不断见诸报纸、省市网站。不断加大惩治力度,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索327件,立案155件,结案1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人;处分乡科级干部43人,留置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桐柏县被评为全市审查调查工作先进单位。特别是根据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查办了邓州市构林镇党委原书记刘某某、邓州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王某违纪违法案件,被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建设,采取专项整改、共性整改、对标整改等形式,选取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60余起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49份,组织案发单位、涉案单位、关联单位分类分层次开展差异化、常态化以案促改,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制度,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地、治理一方的效果。

(五)自身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全方位提升机关管理水平;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组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3名第一书记先进事迹在《经济日报》、清风中原等媒体宣传报道。以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录机关和派驻机构工作人员30余人;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范、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领导、支持派驻机构发挥作用;稳妥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基层延伸,在18个乡镇(产业集聚区)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授权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各村(社区)设置监察联络员,实现监察监督触角延伸、监督对象全覆盖。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6-45”问题整改落实为主要抓手,开展案件质量、办案安全、能力提升、制度完善四大攻坚专项行动,补足短板,提质增效。在开展看护行为、看护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中,我县被省纪委监委定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县,全市工作推进会在桐柏召开,全省留置工作会县级现场观摩点定在桐柏,桐柏这一工作创新实践在全省推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锻造过硬“纪律部队”,抓学习培训,组织一线干部到市纪委监委轮训、到厦门大学进行综合能力培训,举办“机关大讲堂”,参加中央纪委学习课程和市纪委监委网络培训,实现全员培训全覆盖,多项工作在市保持先进位次,十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获得省市记功、表彰和荣誉称号。抓监督管理,通过聘请20名特约监察员、组织开展系统内以案促改、落实工作日“禁酒令”、加强内部监督和抽查检查等措施,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坚持“零容忍”,全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6起,办结15起,通报曝光18人,谈话提醒等组织处理4人次,保证了队伍纯洁。

肯定成绩方能坚定信心,查找不足有利于解决问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识不深、履职不严,“好人主义”依然存在,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旁落虚化;根治“四风”任务依然很重,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不知收敛;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内涵的把握还不够精准,日常监督有效性仍然不足,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到位;自身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还不相适应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足够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生态富强和谐美丽桐柏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并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第一重要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政治政策水平、攻坚克难能力,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中。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执纪问责,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紧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紧盯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盯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纠正阻碍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在具体工作中坚决做到两个“好”:坚决完成好市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先争优;坚决服务好县委中心工作大局,积极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推动县乡两级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二)持续助力保障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尽锐围歼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深化决战年成果,继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紧盯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我县未脱贫人口和特殊贫困人口及早脱贫。在抓实抓好“问题线索清零”“查处案件办结”“干部作风真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处置机制健全”“以案促改到位”“日常监督常态”上持续发力,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各项任务。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惩腐打伞百日冲刺行动安排,紧扣“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目标,强化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重点对大案要案难案挂牌督办、联点包案,实行提级查办、异地办理,始终保持凌厉攻势,确保年底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清零。集中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突出教育、医疗、住房、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抓住典型案例,抓好教育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扎实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整治集中攻坚。突出初访重访,突出重点部门,压实主管单位党组织和主管领导责任,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进重复信访举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完善基层治理。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省监委《关于规范乡镇(街道)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培训、指导,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有效履职,重点围绕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加强监督,引导群众有序参与,促使基层干部公正办事、廉洁用权。

(三)积极履行监督专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把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作为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对下级纪委领导和支持的重要方式,抓紧做实、规范实施。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强化执纪执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健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的意见,细化日常监督工作措施,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在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上有新突破。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最大化。抓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加快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信息化。以规范精准问责确保监督刚性。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认真落实《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该容错的大胆容错纠错,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规范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促进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深化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落实省委“五比五不比”工作要求,从县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拍脑袋决策、脱离实际、好大喜功、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问题;深化治理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工作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产生。深入整治享乐、奢靡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坚持露头就打、深挖细查,防范和查处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分批异地操办酒席、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典型问题从严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震慑教育效果,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监督责任落实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公务用车平台建设,规范“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完善细化办公用房、开会发文、津贴补贴、公务差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方面制度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解决界限不清、标准不明、“牛栏关猫”等问题。用好纪检监察网站、微博微信“四风”问题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让监督无处不在,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正本清源。

(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象,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要突出重点领域,坚决查处各类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医疗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要注重运用党的政策策略,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增强一体推进“三不”的协同性。深刻把握“三不”一体推进的内在逻辑,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用严格执纪保障制度执行。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着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培养修身律己、廉洁齐家的现代文明人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深化以案促改、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强化统筹联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以案促改形成常态、取得长效。要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要推进专项工作以案促改、重点部门和系统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县乡全域延伸、向村(社区)覆盖。守牢办案安全底线。坚持坚定不移反腐败、毫不懈怠保安全,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严格执纪执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监督执纪执法办案“双安全”“双零”目标持续实现。适时启动新的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统筹加强“走读式”谈话场所和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升标准谈话室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为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供坚实保障。

(六)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提高巡视巡察整改实效。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紧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开展全面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作用。要紧盯实现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这一任务和目标,对尚未开展巡察的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贯通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和“回头看”等巡察方式,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重点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落实和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情况。注重方式创新和力量整合。认真落实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意见,按照市县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动要求,积极配合,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市县联动开展专项巡察,增强巡察监督整体效果。强化整体思维和协同作战意识,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注重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加强情况互通、手段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持续推进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把监督落实到基层。狠抓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坚持把推动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健全问题反馈、线索移交、日常监督、整改报告、追责问责相关制度,推动巡察整改制度化、规范化。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及时精准处置巡察移交线索,举一反三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七)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全面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督促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完善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围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上级提出的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干部提名考察等方面改革要求,破解难题。持续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做实“三个为主”,推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巡察机构之间的协同运行。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求。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进一步细化、规范办案工作流程。持续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管辖、案件办理内部沟通衔接等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相互配合、互相制约,进一步促进纪法双施双守。

三、全面提升纪检监察系统自身治理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以加强系统内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政治机关。突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主动担当,切实抓好系统内党的政治建设。

(二)全面强化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机关党委工作,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及时跟进上级改革要求,细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绩效考核办法,做好派驻机构调整、更名、赋权工作,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单位的监察监督,将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加强与上级纪委监委和机构编制部门的协调联系,聚焦主业主责,研究制定机关“三定”方案,合理设置内设机构。统筹谋划全县纪检监察人才建设,加强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后备干部人才库建设,配齐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足人员,及时通过国家和省级公务员考试、县内公开招聘等形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搭建平台让干部在不同岗位经受锻炼、丰富经历、增长才干。

(三)全面提升专业能力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持续深化“6-45”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对标《全省纪检监察系统2020年“6-45”问题清单》,深入开展对照自查和整改提升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执法工作规定,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推行处分决定向同级党委报告制度,严格把握“四种形态”中相邻形态的转化,以新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升。把全员培训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效果导向,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常态化开展“干部大讲堂”,坚持领导上讲台、全员到课堂、人人进考场,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

(四)全面从严监督管理持续加强省级文明单位、卫生单位和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全面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和干部精神风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做到公正文明执纪执法。落实《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以高素质队伍推动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敢于斗争、担当实干,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生态富强和谐美丽桐柏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