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三天就把拖欠5年的集体资金追回来了,压在我心上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巡察组办事就是中”,在收到拖欠了5年之久的土地资金时,社旗县潘河街道贺新庄村支书王亚向巡察组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11月9日,社旗县委第一巡察组在贺新庄村走访时发现,村内原农科所19亩土地,在2015年以每亩400元的价格出租给村民马某耕种,期限为5年,至2020年10月到期。当时虽签订了合同,但马某一直没有交纳租金,村干部多次追要未果。协议到期后,村委商议收回土地,马某却抢先在土地上播种了小麦,村民们对此多有怨言。
“集体土地被个别村民长期占用,对其他村民也不公平,而且集体资金长期流失,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壮大和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为避免产生更多的矛盾纠纷,巡察组立即向潘河街道办事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
接到通知后,潘河街道办事处迅速行动,与贺新庄村两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马某家中,要求其如数上交所拖欠的土地租金,但马某以收成不好为由拒绝补交。为躲避镇村干部催要租金,马某躲到了住在县城的姐姐家中。巡察组了解到该情况后,派出专人找到马某进行深入谈话,在向其详细讲解了土地租赁合同法及违反法律应承担的责任后,马某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当场表示会尽快筹钱补齐拖欠的租地款。
11月12日,马某主动上交了拖欠的38000元租金,又与村委重新签订了续租协议,承诺明年麦收后,再续交今后三年的土地租金,并邀请巡察组人员到现场进行见证。至此,困扰村委多年的租地款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县委巡察办周鑫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