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巡察组啊,让我们村集体收入又增加了一倍多,今后的集体资产再出租时有了参考指导价,也能有效避免资产流失”。社旗县赵河街道河南街村会计王建武和刘庄村支书年章银向县委巡察办寄来的一封感谢信如是说。
10月9日-12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赵河街道巡察以来,成立“三资”专项核查组,对被巡察村的“三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当查阅到河南街村和刘庄村的集体资产出租相关材料时,巡察人员发现河南街村村部隔壁的2间门面房和刘庄村25亩集体苹果园出租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
经进一步核实,河南街村的2间门面房在2007年经村委协商后,租给村民沈某菊使用,每年租金2400元(100元/间/月),2012年6月涨为4800元/年。刘庄村25亩苹果园被杨某兄弟两人以每年700元的价格承包,虽然该地块地处偏僻,沟渠坟墓较多,但价格明显偏低。了解到该情况后,巡察组立即向赵河街道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接到通知后,赵河街道明确专人负责,指导河南街村、刘庄村分别召开“两委”会议,对本村的门面房和苹果园进行了重新发包,调整租金底价。目前,河南街村两间门面房租金变为9600元/年,苹果园的租金调整至2000元/年,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同时,赵河街道又对全镇的集体资产租赁合同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清理无效合同8份,规范完善相关合同3份,并且明确了资产出租指导价,对低于指导价的,通过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变“一人说了算”为集体科学决策。在巡察组的帮助下,两个村盘活了本村现有的资产资源,实现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农村‘三资’问题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堵塞基层廉政风险漏洞,才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农村建设的经济利益。开展村(社区)巡察,就是要把巡察工作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清钦深有感触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