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效果
来源: 社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30 10:10 
  

      “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为推动监督执纪理念转变提供了有力指引。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四种形态”被不断赋予新的实践内涵和时代意义,在执纪审查调查实践中,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政治效果愈加明显。

一、晋庄镇“四种形态”的实践

      镇党委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四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年度落实“两个责任”考核,既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又大力支持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镇纪委把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情况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切实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将“四种形态”要求贯穿于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推进脱贫攻坚的各个领域。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批的社会效果。

      2019年以来,镇纪委共开展各类提醒、函询、诫勉、党纪处理人47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或谈话函询26人次,占 55.3%;运用第二种形态轻处分 36,2人次,占 36 %;运用第三种形态重处分人4次,占8.5 %。同时,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做好廉洁意见回复,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村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于“四种形态”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有的认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纪委的职责,与村级党组织关系不大;有的认为经常开展批评教育或约谈提醒不利于团结,也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责任落实不严格。一些村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村两委政治生态、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缺乏系统思考,对如何把“四种形态”运用到干部管理中缺乏有效措施;有的忽视日常监督,不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上泛化、虚化、空洞化。

      (三)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不明显。实施“四种形态”后续工作不到位,“三效合一”体现不明显。有的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往往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缺乏政治性、严肃性,对被谈话人警醒和触动不够,或者事后不再跟踪关注,整改不到位;有的对查处的违纪问题剖析不深刻,警示震慑、以案促改实效性差。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基础在于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靠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四种形态”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也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要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决不能用惩处少数问题干部来代替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关键在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四种形态”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在工作实践中,要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在理念思维上,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着眼全局、点面结合,不仅要坚决把传染性强、破坏力大的“烂树”连根拔掉,还要治“病树”、正“歪树”,防止病毒蔓延,以达到保护好整个“森林”健康生态的效果。二是在工作内容上,要处理好抓早抓小与案件查办的关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决不能将小问题养成大问题;对违反纪律规定甚至涉嫌违法的,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和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三是在方式方法上,要处理好查办案件治标与教育制度治本的关系,在持续抓好执纪审查治标的同时,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一体推进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

      (三)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必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四种形态”科学运用,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更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一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镇村党组织要把运用“四种形态”纳入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二要落实监督责任。镇纪委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既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又严肃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既要减存量遏增量,还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四)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核心在于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要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效果。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纪法效果。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问题。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三要加强教育引导,提升社会效果。要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根源,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教育,让各级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认识到管党治党的责任,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