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板场乡三岔村马保红被给予党纪处分
来源: 内乡县       发布时间:2021-05-25 18:05 
  

    2018年5月,三岔村村民郭某与该村签订租赁旧厂房协议,租期15年,租金5000元/年。协议签订后,郭某将2018年、2019年的租房费共计10000元交给马保红。因三岔村欠马保红工程款28804.9元,马保红未将该款入村帐,直接用于抵扣本人债务。2020年10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马保红将该10000元入村帐。
    马保红身为共产党员,三岔村会计,在任职期间,违反财政法规,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根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2021年3月1日,板场乡纪委给予马保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