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内乡县惠粮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余关分公司经理杨伟峰违规吃喝问题。2018年4月至2020年底,杨伟峰分四次购买剑南荷花酒4件,共计2600元,用于招待上级检查等。上述四次购酒后,杨伟峰均告知会计宋国霞,待单位有资金时再入账报销。2021年7月8日,杨伟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看似“微腐败”,实是“大祸害”,严重影响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严重损害干群关系,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是清廉内乡建设的一大障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压力持续传导到各基层党组织,传导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责担当作为,带头遵规守纪守法,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守牢底线,不碰高压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保持定力、耐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一律从严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和曝光倒逼责任落实,为清廉内乡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