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 中共方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方城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11-24 10:11 
  

中共方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5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第十二分组对方城县供销社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0日,向县供销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县供销社党委诚恳接受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了党的建设,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促进了供销社事业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8月10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县供销社立即召开党委班子会议,认真学习市委第五巡察组第十二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体班子成员自觉对照整改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党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意见中肯到位、把脉准确,对推进供销事业改革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又分别组织召开了县社机关全体同志、各基层社及直属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巡察整改动员会,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对推进供销社改革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以县社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基层社、各社属企业、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市委第五巡察组第十二分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提出的整改建议和要求,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系统上下联动,全员集中攻坚。县社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明确各企业经理、支部书记为本单位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项整改,逐条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方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第十二分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供联发〔2021〕38号),明确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制定《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

(四)明确整改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组织召开7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党委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结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改革意识不强,政治责任缺失”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党委研究决定,每周二下午为县社机关全体同志和县社直属企业经理、支部书记固定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二是自市委巡察以来,县社党委召开党委班子会议13次,学习供销社业务知识及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县社实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相关措施。

2.关于研究制定具体的改革措施与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开展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县社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上级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及供销社业务知识。二是对标《中共方城县委、方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实施意见》(方发〔2016〕28号)文件,查漏补缺,梳理改革目标任务未落实和完成不到位的问题,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具体措施。结合方城供销社实际,确定打造农产品加工、农资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大网络。同时研究制定县社直属公司、基层社开展业务经营、增加经济收入的可行性工作思路。三是以项目建设为动力,推进冷链物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项目已申报至上级社。等待批复实施。

3.关于没有严格落实责任制,组织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机动巡察反馈意见,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改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深刻剖析问题存在根源,结合方城供销社实际,研究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的具体措施。决定以裕盛益民食品公司为基础,建设农产品加工网络;以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为依托,打造农资销售网络;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主,通过整合、新建发展网点,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综合改革,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严格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农产品加工网络由县社理事会副主任负责、相关领导协助、裕盛公司经理配合;农资销售网络由县社监事会副主任负责、相关领导协助、农资公司经理配合;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由县社理事会副主任负责、相关领导和科室协助。

4.关于服务领域不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供销社主责主业,坚持为农服务宗旨,认真开展市场调研,结合各企业实际,指导企业制定了各经营转型和发展初步规划。初步规划以各地农业特色产业为主,以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实现棉花企业经营转型。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为典型,进一步完善其经营模式,总结经验,带动其他企业。二是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整合资源,计划以裕龙公司原棉花收购仓库的场地为基础,通过申报项目,建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解决农产品市场网络不够顺畅的问题。现已向上级社申报了再生资源和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等待批复后实施。

5.关于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专项整治办制定了《方城县清查供销系统非法侵占违规处置社有集体资产实施方案》,县供销社正积极配合县纪委专项整治办,推进资产淸收工作。二是利用周二集中学习日,组织学习上级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三是制定了企业经营转型发展规划。

6、关于“三会”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方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现已完成《方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工作规则》(草案)、《方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草案)的拟定。二是县社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现已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班子已配齐,到岗到位。二是在配合完成县纪委资产清收的基础上,理顺基层社体制、机制,指导14个基层社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有序推进基层社“三会”制度建设。

7、关于治理结构不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根据上级社有关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方城县供销社实际,制定了《方城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方供联〔2021〕4号)。二是县社党委与各企业签订了党建、资产、安全、信访等内容的目标责任书,将有关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对企业实行综合考评。

8、关于领办创办的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社成立工作专班,由县社主抓业务的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专业合作社逐一进行调研,深入挖掘各地特色产业,研究市场需求,分析潜在的特色产业前景,并通过土地托管、建立为农服务中心等方式,引导各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黄金梨、木瓜、蔬菜种植等农业支柱产业,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引导其向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方面深入发展,形成规模型产业链,充分发挥各专业社为农服务能力。

9.关于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省市供销社确定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试点县为契机,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乡镇。二是在此基础上,对基层社的资源进行整合分析,分类指导,对综合条件较好的基层社,帮助其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对实力较差的基层社,围绕当地农业支柱产业,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重点,制定分类改造规划。

10.关于产权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了县社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加强资产管理领导力量。二是认真学习上级社关于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了《方城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方供联﹝2021﹞4号)。三是组织人员对社有资产实地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了资产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

11.关于社有出资企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县纪委对企业改制后的出资情况进行了调查。二是组织县社财务审计人员对被出资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实际了核查。

(二)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领导核心作用不强”方面

12.关于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研究、部署、安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市委巡察组3月18日进驻方城供销社开展机动巡察始,县社党委分别召开党委班子会议13次。达到了每月1-2次党委班子会议。二是党委班子会议分别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和提升进行安排,以及党建工作进行研究。特别是针对2020年未能全面完成县委提出的打造五大网络、构建四大体系的目标任务问题,县社党委班子重新学习方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方城供销社实际,研究确定了以裕盛食品有限公司为基础,建设农产品加工网络;以生产资料总公司为主体,通过社会资源整合发展农资销售网点,打造农资销售网络;以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为主,通过网点建设,打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力争通过1-2年的努力,实现三大网络和平台建设。三是确定党委会议专职记录人员,确保会议记录完整、清晰规范。

1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党委与下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二是利用每周二集中学习日,扎实开展了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三是制定了党员发展规划,2021年七一发展新党员2名。

14.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批评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方城县供销社民主生活会制度》,使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和召开更加规范。二是巡察期间,召开了社有资产管理专项民主生活会,巡察组有关领导参加。巡察整改期间又召开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书记以身作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发挥了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15.关于“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三重一大”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方城县供销社实际,完善了县社党委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党委班子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自2021年3月份以来,共召开县社党委会议13次,其中涉及人事、资产、项目建设及大额经济支出等工作的党委班子会议共8次。

16.关于忽视对社有资本监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整改方案》已完成整改。

一是县社组织财务、审计人员对裕源肥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在县纪委案件查处的基础上,并要求裕源肥业公司将公司股份恢复至原有工商出资比例,确保县社股份不变。三是县社分管领导要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履行好工作职责,落实好“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

17.关于长期借款未追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二是县社党委对借款单位下发了交款通知,要求限期清缴。

18.关于社有资产的处置监督缺失,涉嫌违规处置社有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社制定《方城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组织人员对社有资产进行实地核查和审计,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二是在县纪委专项治理办公室清收违法违规处置资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供销社积极配合,正对违规违法处置的资产进行依法有序清收。

19.关于相关职能部门乱作为,涉嫌滥用职权造成社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专项整治办成立了清收违法违规处置资产领导小组,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依法清收违法违规处置的社有资产资产。二是加强对基层社资产的监管,严格落实《方城县供销社社有企业资产管理及财务制度》,规范资产处置报批程序,加大追责力度。三是加强了与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持之以恒,务实扎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市委机动巡察是对县供销社党委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对我们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起到持续的促进作用。我们要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团结带领全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要求贯穿供销社系统工作的始终,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持续推进供销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继续加强整改,抓好责任落实。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第十二分组反馈的问题,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抓好整改巩固,对需持续整改问题,要加强力量,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县委党委将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查漏补缺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扎牢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县社各科室、直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弘扬清风正气,打造正风肃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在思想上讲自觉、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行为准则,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抓好作风建设。继续紧紧盯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推进方城供销社综合改革,努力提升为农服务综合实力,为乡村振兴做出供销社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7-67232632;电子邮箱:fcgxs2020@163.com。

 

 

 

                  中共方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