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3月1日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分组分别进驻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办、县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对以上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进驻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央巡视办公室指导督导河南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上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循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全面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本轮巡察止4月2日结束。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专门值班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信箱、邮政邮箱等联系方式,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县政府副县长张希合主持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会议,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出相关要求。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进驻动员会议,对开展好本轮巡察工作做出强调,各巡察组组长做动员讲话。
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各巡察组进驻情况一览表
组别 |
被巡察单位 |
信访举报渠道 |
县委第一巡察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电话: 0377-67285669 |
县委第三巡察组 |
县委办 |
电话:0377-65078419 |
县委第四巡察组 |
县人民检察院 |
电话:0377-67232778 |
县委第五巡察组 |
县法院 |
电话:18737753866 |
县委第六巡察组 |
县人大机关 |
电话: 16639919239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短信:16639919276 (该手机只接收短信举报) 电子信箱:fcxwxcz6@126.com |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分组 |
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 |
电话:0377-67287677 |